李春文
簡介:
1067、
李春文(Li,Chunwen),
男 ,
61歲 ,
河北省井陘縣秀林鎮吳家莊村法輪功學員。因堅修法輪大法而遭到慘無人道的迫害,於2004年6月10日不幸離開人世。在2000年正月初五,由於李春文等人不願放棄修煉法輪功,再一次被秀林鎮派出所非法抓走,把他關在禁閉室銬在床頭,這一銬就是九天。到第十天,惡警用車悄悄的把他拉到了已倒閉無人再用的六陶廠辦公室非常隱蔽的二樓上,開始了更慘無人道的迫害。 暴徒們左邊一人拿警棍打,右邊一人拿電棒電,前後兩人拉繩,逼李春文跪著兩人用力在小腿肚上踩(注:這叫上繩)。六個小伙子殘害一個手無寸鐵,毫無反抗能力的老人。 這樣折騰下來,李春文身體早已血肉模糊,嘴唇也咬破了,滿嘴是血,腿不能直立。 不法警察就這樣一邊折磨、一邊向煉功人勒索錢,無錢繼續關禁閉。這樣慘無人道的迫害持續到正月十九。李春文等人沒有交錢。惡警們就把他們送到仙台山進行強制洗腦轉化。每天從早到晚強迫他們參加重體力勞動。如此的折磨20天還嫌不夠,秀林鎮又把他們接回鎮,在鐵籠子裡非法關押20天。這樣的折磨前後51天,身強力壯的李春文被折磨得面黃肌瘦,身體虛弱到了極點。 回家後,縣公安、鎮政府、派出所,三天兩頭,不管是夜半三更,還是正午時分,都到家騷擾,不斷抓、打、罰,連續不斷,致使李春文及妻子身心受到嚴重傷害。 2004年6月10日,李春文一個跟頭栽倒就再也沒有醒過來。
迫害類型: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河北省井陘縣法輪功學員李春文被迫害致死
石家莊地區井陘縣惡徒凶殘折磨大法弟子
相關單位及個人:
秀林鎮派出所(所長田永峰,副所長竇永生)
仙台山縣公安局 副局長李忠勇
責任單位及惡人:
更新日期: 2024年8月9日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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