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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事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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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文

簡介:
1067、 李春文(Li,Chunwen), 男 , 61歲 , 河北省井陘縣法輪功學員。因堅修法輪大法而遭到慘無人道的迫害,於2004年6月10日不幸離開人世。

99年的7月20日後,遭受無休止的非法審訊、威逼、關押,後來每人被非法罰款200元才肯放人。在2000年正月初五,由於李春文等人不願放棄修煉法輪功,再一次被秀林鎮派出所非法抓走,把他關在禁閉室銬在床頭,這一銬就是九天。數九寒天,刺骨寒風,只穿單衣又無人身自由銬在屋外或冷冰房。

就是如此的迫害,也沒有使李春文放棄修煉法輪功。此時的惡警看李春文不轉化而更加瘋狂,手段更加毒辣。到第十天,惡警用車悄悄的把他拉到了已倒閉無人再用的六陶廠辦公室非常隱蔽的二樓上,開始了更慘無人道的迫害。

暴徒們左邊一人拿警棍打,右邊一人拿電棒電,前後兩人拉繩,逼李春文跪著兩人用力在小腿肚上踩(注:這叫上繩)。六個小伙子殘害一個手無寸鐵,毫無反抗能力的老人。暴徒用一根細繩拴住老人的雙臂肩胛骨,兩人使足力氣往起拉繩吊人,又兩人踩住小腿肚,這樣上拽下踩,細繩馬上嵌入兩肩胛骨肉中,頓時鮮血直流。第一繩上去只是三、五分鐘,人就汗水直淌,氣喘吁吁,十幾分鐘後人就上氣不接下氣。此時,汗也流干了,他們看人也不行了,才放下繩,並逼迫李春文喝水,不喝水就用警棍打,電棒電。然後上第二繩、第三繩……直到惡警筋疲力盡才肯罷手。

這樣折騰下來,李春文身體早已血肉模糊,嘴唇也咬破了,滿嘴是血,腿不能直立。惡警一看人成這樣了,不敢再堅持下去,就把李春文扔在了一個滿地是爐灰的屋子裡。一個警察看到了說:“真狠心,×××沒人性。”(他指所長和副所長)。

不法警察就這樣一邊折磨、一邊向煉功人勒索錢,多者一萬,少者一千,無錢繼續關禁閉。這樣慘無人道的迫害持續到正月十九。李春文等人沒有交錢。惡警們就把他們送到仙台山進行強制洗腦轉化。在仙台山由縣公安局副局長李忠勇主管,由法院、司法局、各鄉鎮派出所一干人監督。每天從早到晚強迫他們參加重體力勞動。如此的折磨二十天還嫌不夠,秀林鎮又把他們接回鎮,在鐵籠子裡非法關押20天,鐵籠子平時是關押犯人的地方,裡邊大小便都有,又髒又臭,不給睡覺的地方,照舊是一天忍饑挨餓。不法人員們一邊折磨人,一邊逼迫家人交罰款3000元才放人。這樣的折磨前後51天,身強力壯的李春文被折磨得面黃肌瘦,身體虛弱到了極點。

回家後,縣公安、鎮政府、派出所,三天兩頭,不管是夜半三更,還是正午時分,都到家騷擾,不斷抓、打、罰,連續不斷,致使李春文及妻子身心受到嚴重傷害。

慘絕人寰的迫害,使李春文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面對歷歷在目的酷刑折磨、抄家、罰款、監視、兒女親戚的被牽連,身心再也難以面對。李春文被折磨的氣喘難耐、五髒隱隱作痛,他整天不能吃、不能喝、不能睡覺,身軟無力,就這樣持續到2004年6月10日,李春文一個跟頭栽倒就再也沒有醒過來。

迫害類型: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河北省井陘縣法輪功學員李春文被迫害致死
石家莊地區井陘縣惡徒凶殘折磨大法弟子

相關單位及個人:
秀林鎮派出所(所長田永峰,副所長竇永生) 仙台山縣公安局 副局長李忠勇

責任單位及惡人:

更新日期: 2021年9月23日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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