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秀華
簡介:
俞秀華([Shu;Yu],Xiuhua),
女 ,
年齡未知 ,
銅陵縣新建信用社碎石嶺分社出納會計。99年12月份俞秀華第一次上訪時,她被井口嶺派出所何××和市局鄭××押回後非法關押15天,被井口嶺派出所何××等人非法抄家,單位主任蔡長英說要罰款2000元,並從工資中扣除,由聯社主任蘆義林批的條子,但罰款後並沒有給她條子。2000年單位蔡長英帶新建鄉黨委,派出所共5人對她宣布:國家規定共產黨員不准學法輪功,擺在她面前的“法輪功”和“共產黨員”,她只能選擇一條。她毫不猶豫地選擇了法輪功,她說我們學法輪功不反對共產黨,不反對政府,但兩天後她被開除黨籍。 2001年元月,她再次上訪,被非法抓捕後被送到北京順意看守所,後轉北京安徽大廈,每天只給一餐,還要索要50元,冬天北京特冷零下二十幾度,沒被沒床,不分男女統統關在冰冷的底下室樓梯口道。在被單位兩位女同志蔡長英、徐秀芳接回時,她已經10天沒有洗漱,沒上床睡覺,但卻被直接送到公安局,後來被非法關押30多天。回來後蔡長英要求她寫保證,並揚言說:“上面有規定,不寫保證,不給上班。”還誣蔑說:“縣聯社主任講了,如果你煉法輪功不寫保證,上班不知什麼時候把單位錢拿跑了,到時誰負責。”就這樣剝奪了她工作的權利,切斷了她生活的來源。而單位的那兩位女同事到北京接她時卻花了她7600元,連一個收據都沒有。由於拒絕了寫保證,半個月後俞秀華再次被送看守所。 2001年3月23日,在沒有出示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她被非法勞教2年,送往合肥市女子勞教所。在勞教所的7個月裡,俞秀華健康的身體被迫害得得了上血壓、右肝脂肪瘤。人瘦了30多斤,勞教所怕出現生命危險,怕承擔罪證,同年11月2日給她辦了保外就醫。 2002年元月初,她把法輪功真相資料和光盤給了聯社領導及職工,只想讓他們了解一下法輪功到底是怎麼回事,希望同事們不要生活在被欺騙之中。然而惡人不但不看,反而告密。縣聯社副主任孔發明,人事股長吳新建,單位主任蔡長英協助郊區分局魏副局長等人來抓人。2002年元月15日,她被迫離家出走,當時天寒地凍、她只穿2條單褲,1件外套,身無分文。由於她的繼兒在外打工,兒媳帶著2歲的兒子在家,那時她在他家暫住,沒料卻株連他家,繼兒家被抄,在風雨交加的夜晚,惡徒們還逼迫她兒媳帶著孩子到她的父親家找人,一連幾天不准兒媳上班,在他家監控,無賴式地逼兒媳要人。
2003年銅陵市610辦公室7月份辦洗腦班,她當時在望江(其丈夫所在地),7月24日銅陵市公安局、610、單位領導一行7人(余波,鄭干警,趙發明,周干春,徐秀芳等等)開著依維柯,興師動眾地像抓重大凶犯一樣到望江,企圖綁架她到洗腦班。惡徒們把她丈夫和其單位領導找去問話,郊區公安分局余波威脅其丈夫,並用他銅陵的兒子相威脅(其子曾為她寫過擔保),同時通知望江公安局看見她就抓,就這樣她再次流離失所至今。此後,郊區政法委汪輝,周干春,聯社及單位吳新建、蔡長英又兩次派人到望江找其丈夫要人。 在這期間他們監控俞秀華家的電話,跟蹤,監視居住,並多次抄家。2001年在她還被關在北京安徽大廈時,郊區分局警察文××,余××把她家門撬開非法抄家;2002年,市局劉傑、楊科長和一位女警察,銅陵縣郊區分局趙發明、潘干警,碎石嶺保衛科科長張慶生、張彭年,單位分社負責人章文超,一行8人,兩輛警車來她家非法抄家;2003年銅陵市國家安全局孫中林(科長)帶兩人,碎石嶺保衛科科長張慶生,單位分社負責人章文超又來到她家非法抄家。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抄家;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非法關押;
非法罰款;
非法判刑;
迫害親屬;
電話監控;
非法勞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全國金融紅旗手遭迫害有家難歸
責任單位及惡人:
銅陵縣新建信用社碎石嶺分社
:
章文超,
蔡長英,
徐秀芳
井口嶺派出所
碎石嶺保衛科
:
張慶生
銅陵市國家安全局
:
孫中林
銅陵市610辦公室
銅陵縣新建信用社縣聯社
:
吳新建,
孔發明,
蘆義林
新建鄉黨委
銅陵縣郊區分局
:
余波,
趙發明
望江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06年8月16日 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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