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艷英
簡介:
李艷英(li,yanying),
女 ,
年齡未知 ,
葫蘆島市法輪功學員。家住葫蘆島市新區蓮花小區,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於二零零一年約十月被非法判勞教三年。被關押在沈陽馬三家勞教所。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李艷英被雙龍派出所警察劫持到看守所,已正念回家。 葫蘆島市龍港區法院刑事庭古月、王炳遠兩人以及檢察院董程、王福飆等人。從二零一四年到二零一七年以來構陷、誣判十多名法輪功學員:王淑蘭四年,罰金五千元;尤躍宏四年,劉玉新四年,趙麗君一年,李淑清一年,金宏一年,高文志四年半,楊麗春一年,曹麗燕一年。還有趙淑蘭,魏玉池,陳再芹,呂秀芝,白淨,李艷英等。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
非法關押;
綁架/劫持;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遼寧葫蘆島市法院罔顧事實,違法冤判王淑蘭
遼寧省葫蘆島市高文志、成悅面臨非法庭審
遼寧省葫蘆島市龍港區13位法輪功學員遭迫害補充
二零一七年十月七日大陸綜合消息-355186.html#17106234023
遼寧省葫蘆島市龍港區迫害13名法輪功學員補充
遼寧省葫蘆島市大法弟子被非法勞教、判刑的部分案例(一)
相關單位及個人:
主要迫害責任人:
葫蘆島市龍港區玉皇派出所:
所長魯明13700196064
郝光巖 15124266055
葫蘆島市龍港區檢察院:
公訴科 董程0429- 2298022 13904290999
葫蘆島市龍港區法院:
法官:王丙遠0429-2039022 13942976666
責任單位及惡人:
馬三家勞教所
龍港區法院
:
王丙遠,
谷月
龍港區檢察院
:
王福飆,
董程
玉皇派出所
龍港區雙龍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8年2月18日 14: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