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殿奎
簡介:
薛殿奎(Xue,Diankui),
男 ,
年齡未知 ,
撫順大法弟子。家住清原縣紅透山鎮樹基溝村,和妻子離異後和6歲的女兒相依為命,有心髒病,腰椎病非常嚴重,不能干體力活。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幾個月後,身體各種疾病完全消失,常年的精神壓力煙消雲散,也能干一些體力活了。1999年7月20日早5點,當地區公安派出所警察非法綁架當地兩名法輪功負責人,薛殿奎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撫順市公安局調來大批警察不但不放人,還大打出手,非法抓人,打傷很多法輪功學員。薛殿奎被警察用警棍、拳頭打傷頭部。直感到頭昏、惡心、衣服被撕破,站不起身,頭部至今留有傷痕。 7月21日薛殿奎翻山越嶺逃出警察的追捕和堵截,來到北京信訪辦和平上訪講清真相。在北海公園附近,被北京警察連抓帶打被關到公園門裡面。警察持槍圍住,讓好幾百名法輪功學員在當時氣溫高達40度的北京曝曬,不許說話、不許喝水、上廁所,到晚上薛殿奎趁警察不注意時逃離險境。 1999年10月20日薛殿奎再次到北京上訪,在北京大學附近被警察綁架,打倒後,把兩只胳膊用力向後掰,猛踹後背,拿薛殿奎褲腰帶把兩只胳膊綁起來,踹進警車,警察又拳打腳踢,使薛殿奎疼痛難忍,無法站起,胳膊已被勒成黑紫色並失去知覺。被拉到一個小黑屋裡,強行扒光衣服非法搜身,搶走人民幣1000元及身份證,然後用電棍、軍警帶對著臉及頭部不斷的進行施暴,並說:“在這裡打死你也沒人知道”。 1999年10月20日早上薛殿奎被押送駐京辦,被撫順來的警察一頓暴打,當天晚上被清原縣公安局政保科徐金榮、劉書理押回縣公安局,以擾亂社會秩序罪給刑事拘留15天,並罰款人民幣1500元、押金2000元、共合計人民幣3500元,工作單位礦610主任於造起、耿會文給予開除礦籍處罰,然後押送清原縣大沙溝拘留所繼續迫害。 警察劉某對薛殿奎用警棍進行暴打,腳踹小腹,然後送進監室,管教艾剛唆使刑事犯人馬新等幾個人用皮鞋跟猛打薛殿奎的臉及全身,然後強行扒光衣服,用冷水長時間澆身,使薛殿奎全身傷痛更加劇痛難忍,北方11月份天氣非常寒冷,水幾乎結冰。還讓薛殿奎蹲馬步進行體罰,不讓睡覺、上廁所,不准講話,每天要長時間一個姿勢趴著,只要一動和打鼾聲,刑事犯就大打出手,致使薛殿奎整夜不能正常入睡。還讓睡在衛生間旁邊,兩邊各有2名刑事犯人看著,在精神和肉體上受到極大的摧殘,期滿15天後薛殿奎被當地派出所警察和政法委610主任耿風文、廠長張書平等接回繼續在單位辦洗腦班進行迫害,每天逼迫看詆毀大法的書,還要強迫寫保證書,放棄法輪功信仰。 2000年12月16日,薛殿奎再次進京上訪證實大法,講清真相,27日薛殿奎走上天安門廣場打出橫幅,當場被一群警察和便衣用警棍猛擊頭部及全身,身體被打得遍體鱗傷,極其痛苦,警棍都被打成兩截,後被一群警察連踢帶打踹上警車,在警車上警察把窗簾拉上又一陣暴打。押送到前門派出所的大鐵籠子裡,然後又被押送到海澱區看守所。 看守所警察強行扒光衣服,進行非法搜身,搜出法輪大法好條幅和法輪章,人民幣500元,然後進行提審,讓薛殿奎打出橫幅拍照,取證,問他是哪個省,姓名和住址及單位,薛殿奎拒絕回答,就被恐嚇:“你看過給手指頭釘竹簽嗎?你十個手指能挺過幾次。”惡人們強行按手印,進行簽字畫押,然後警察押送到監室,警察唆使刑事犯人又進行施暴,長時間澆冷水,然後讓躺在水泥地上由3─4個人看著,不讓睡覺、上廁所、說話等,如有不服從就會被刑事犯人暴力毆打,共4天。 清原縣國保大隊警察徐景榮、王殿元和朱××認出薛殿奎後,把他押送駐京辦,清原縣公安局長李永志,還有六個警察和北京一名新華社記者,記者拿著錄像機對薛殿奎進行采訪,薛殿奎反問記者為什麼不把天安門警察及便衣對法輪功學員連抓帶打、帶搶,的真實事件報導出來?記者氣急敗壞對警察說這個人欠打,讓他亂講話。 薛殿奎當晚被縣國保大隊警察徐景榮等押回到縣公安局。縣公安局警察提審薛殿奎,最後以擾亂社會秩序罪,拘留27天。在拘留所裡遭警察艾剛體罰,蹲馬步,每天要一個姿勢長期趴著,不許隨便上廁所,要拖地板、刷廁所,如不服從會被刑事犯人隨時暴力毆打,27天後被教養三年。 2001年1月23日薛殿奎被押送撫順教養院嚴管大隊繼續迫害,每天強迫坐板、背監視、不許說話、上廁所。下到大隊後,惡警吳偉、江永風、關振和強迫讓看詆毀法輪功的“自焚”錄像及電影,並強迫寫“三書”,強迫寫污蔑師父、污蔑大法,放棄修煉的材料。為了達到95%的轉化率強迫寫“保證書”,如不轉化就威脅、恐嚇。10月份的一天,警察關振和讓薛殿奎到醫院去護理絕食的法輪功學員。我正好看到已經絕食十多天的法輪功學員趙雲山,為了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被幾個警察用電棍猛擊他的頭部,已經被折磨的生命垂危。 2001年12月27日薛殿奎被提前釋放。在此期間已被單位停發工資兩年多,後通過對礦610和礦勞服、保衛科等講清迫害真相後,才同意每月給生活費最低標准130元人民幣。 2002年3月,礦政法委、610、派出所警察懷疑薛殿奎傳送法輪功真相數據,就不斷的跟蹤、騷擾迫害。27日晚11點30分,當地派出所所長梁大明、警察單學超等三人拿著相機闖入家中進行抄家綁架,當時薛殿奎和十歲的女兒正在睡覺,不讓薛殿奎穿衣服,只讓穿著短褲,光著腳。目的是怕我跑,被警察拽著頭發扭著胳膊綁架,女兒被驚嚇得哇哇大哭,追捕過程中,薛殿奎不幸摔倒,腿被劃破(至今留下傷痕),大法書、真相資料還有所有被迫害的證據、拘留票兩份、教養票一份、各種罰款收據等全部被收走。 幾天後警察到薛殿奎父母家中抓捕他,薛殿奎70歲的父親當時被嚇得昏倒在地,經醫院搶救,被診斷為腦血栓。孩子由薛殿奎多病的母親和癱瘓在床的父親來撫養(母親有嚴重的糖尿病),母親在長期恐怖的精神刺激下身體造成多種疾病,最嚴重的是糖尿病導致小腿萎縮,孩子也面臨著失學,生活非常艱難。 在薛殿奎被迫流離失所期間無法照顧病重的父母親及孩子。父親由於長期的恐懼和驚嚇使病情加重,於2005年6月去世。臨終前薛殿奎都沒有見到我父親最後一面。 薛殿奎被迫過著居無定所的流離生活,因無身份證明,租房、打工都被中共惡黨限制。即使租到房子,也面臨著隨時被查的危險。每日都在為一日三餐奔波、勞累,加之惡警不斷的搜查薛殿奎的下落,致使精神壓力達到了近乎崩潰的邊緣。 2002年薛殿奎被撫順公安一處、國安特務及縣公安局列為內部通緝,公安一處及縣公安局,得知薛殿奎在新賓縣一所敬老院參與制作大法真相資料,被撫順公安及新賓當地派出所進行抓捕,被抓走的學員有劉霞(被判刑7年)徐寶霞、徐寶玉(被判刑4年半)隋立英(教養3年在馬三家)劉桂英(判刑7年保外就醫)。當時薛殿奎被8個警察堵在屋裡,趁洗漱之機逃離險境。 2003年,邪惡公安一處及縣公安得知薛殿奎在吉林省梅河口市鐵北小區一處樓房,拿著薛殿奎的照片到我住處進行抓捕,因為薛殿奎當時在市場買菜,屋內有兩名當地法輪功學員石××(男)、周××(女)為逃避警察抓捕從三樓跳下,石某被摔腰和腿粉碎性骨折,被判刑8年。 迫害詳情時間待查:大法弟子薛殿奎,被遼寧省清原縣610歹徒,被非法勞教,非法拘留抄家,洗腦。 2005年9月,薛殿奎和法輪功學員李鳳珍在一家工廠打工,由於法輪功學員代守同被撫順公安一處抓捕綁架,代守同在撫順公安一處的酷刑折磨和迫害下,說出了薛殿奎所在的工廠住處來,用各種形式抓捕,從此薛殿奎再也沒有安身之處。 2006年中共邪黨追捕迫害法輪功從表面轉入地下秘密進行,加大力度通緝所有流離在外的大法弟子,事實證明國安、公安派出所、小區等組織的大量人員正在聯合通緝、追捕薛殿奎。
迫害類型:
剝奪睡眠;
違反辦案規定,強制按手印;
非法發布逮捕令;
非法勞教;
抄家;
暴曬;
綁架/劫持;
監視/跟蹤;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毒打/毆打;
禁止學員相互說話;
非法扣壓身份證或者不給辦理身份證;
體罰;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洗腦/送洗腦班;
不准上廁所;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非法罰款;
要求交押金;
逼迫放棄信仰;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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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耿會文 13942319570(手機) 0413-3368304(辦公室) 季 敏 耿妻 一校教師 0413-3265469(住宅)
責任單位及惡人:
前門派出所
海澱區看守所
撫順市教養院
:
關振和
撫順國保大隊
:
李永志
清原縣政法委
:
耿風文
撫順市勞動教養院(武家堡/武家甫/吳家堡教養院)
:
姜永楓
羅台山莊洗腦班(遼寧省法制學校/撫順市大伙房水庫關愛學校)
:
吳偉
紅透山派出所
:
單學超,
梁大明
清原縣公安局
:
王殿元,
劉書理,
徐景榮,
徐金榮
清原縣大沙溝拘留所
:
艾剛,
馬新
清原縣610辦公室
撫順紅透山礦(中國有色撫順紅透山礦業有限公司)
:
於造起,
耿會文,
張書平
望花區公安分局
:
臧傳芳
更新日期: 2012年1月14日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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