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芝蘭
簡介:
龍芝蘭(Long,Zhilan),
女 ,
年齡未知 ,
湖南省新晃縣大法弟子。2001年1月初大法弟子龍芝蘭進京上訪,被原公安局副局長楊建軍與原610辦公室主任曾竹青等抓回拘留1個月,罰款7000元。強行從其工資中扣取。自2001年到現在,她連生活費都沒領到一分。 2001年6月29日晚10點,龍芝蘭被610姚春菊騙進拘留所再次遭非法拘留。在拘留所,為證實大法,抵制非法關押。第二天原公安政保股姚××(女)叫來十幾個110警察把她與一同被抓來的大法弟子強行送到看守所關押。在看守所,由於繼續抵制迫害,看守所停水7天,不讓洗漱。7月9日被劫持到株洲勞教所迫害。送勞教的路途花費(包括公差費)全部攤在大法弟子的頭上,人均500元。 2002年1月,610吳祖坤,曾竹青,司機姚建林去株洲白馬壟出差,全部費用算在龍芝蘭頭上,直接到她單位拿取。目前情況待查。 2012年10月18日至20日,懷化市鶴城區發生了多起綁架案,這是懷化“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直接操控公安部門調用警力,有預謀、有計劃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統一行動。這次邪惡行動,綁架11名法輪功學員,18名法輪功學員家中被非法查抄,6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1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逮捕,1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禁在長沙撈刀河洗腦班非法強制“轉化”,至少2名法輪功學員家被騷擾。在綁架和查抄中,被劫走的私人財物有人民幣、MP3、MP4、影碟機、手機、電腦、打印機、法輪功書籍及真相資料、法輪功創始人法像等。
迫害類型:
非法罰款;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綁架/劫持;
非法拘留;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誘騙/利誘;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湖南懷化市610綁架迫害十多名法輪功學員
湖南新晃縣六一零、國安惡徒迫害大法弟子的部份犯罪事實
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縣大法弟子遭受迫害事實
相關單位及個人:
吳祖坤(住公安局大院舊宿捨樓)電話:0745-6221650 楊建軍(已調懷化)手機:13807458556 曾竹青 電話:0745-6227890手機:13807458877 姚春菊 610辦人員(住縣委宿捨區,宿捨樓) 曹會平 610辦人員 手機:13874505153 姚建林 610辦司機 手機:13974534488
責任單位及惡人:
新晃縣公安局
:
吳祖坤,
姚本鑫
新晃縣610辦公室
:
姚春菊,
曾竹青,
姚建林
株洲白馬?女子勞教所
新晃縣看守所
新晃縣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3年6月1日 04: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