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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事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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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國

簡介:
王立國
(Wang,Liguo), 男 , 年齡未知 , 黑龍江省鶴崗市興安區法輪功學員。

一九九九年4.25以後,鶴崗市許多煉功點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干擾。我們小學煉功點也同樣如此,我們在此已煉功多年,可是這時,學校早晨校門不開,我們找更夫,更夫說校長不讓開門,找校長,校長說上邊有指示,不讓給法輪功提供場所。沒辦法,我們只好每日在校外大道邊堅持繼續煉功。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六、二十七日,在新世紀廣場連續兩天我們學員煉功時,被澆花水車的高壓水槍哧透(當時被澆的照片明慧網已登過)。二十九日早晨,我和我愛人趕到新世紀廣場,煉功的地方已被有關部門組織的秧歌隊給占了,我們只好到廣場東側電子大樓的過道上煉功,這時開來幾輛車,車上大喇叭反復播放市政府通告,周圍來了許多人,還有不少便衣警察,我們只煉了一會,就煉不下去了。

一九九九年五月三十日早晨,我和我愛人到了兒童公園(當時叫煤海公園),公園管理人員允許其他人鍛煉,唯獨不讓我們法輪功煉功,我們繼續堅持煉功,他們見推搡、拽不起作用,就把樹葉掃在一起,看好風向,點燃樹葉,用煙熏我們。

在第一百貨大樓煉功點,百貨大樓保安人員在煉功點上放上大喇叭,我們煉功時,就放刺耳的音樂進行干擾。

農歷四月初八,是我們偉大師父的生日,每年我們都在站前廣場集體煉功,九九年的這一天早晨,廣場上擺放了一個大鼓,如果我們要煉功,他們就敲鑼打鼓,廣場北側停放一輛大客車,車上坐滿了著裝的警察,廣場上還有許多便衣警察,市政法委書記楊玉光、副市長王禮民、公安局長田錫文等都在廣場上。我們改換地方到鶴翔公園門口煉功,不長時間,他們又趕來不讓煉,我們只好作罷。當時在我們煉功隊伍中混進了國安局的人,謝長海就是其中的一個。此人還到煉功學法點冒充廣播電視局的人要學功,身份被戳穿後,就再也不去了。

七月三日晚,我乘車去北京上訪,七月四日在哈爾濱火車站換車進站時,檢查包裡有上訪信,被送到火車站派出所,當時還有石成傑、閆會娟、黃××等三人也一同被送到派出所。在派出所裡我們看到一領導招集許多警察,布署檢查車站是否還有大法弟子上訪。我們要求上車,警察不讓,把我們關到派出所裡面的黑屋子裡,大約過了一個多小時,我們讓鐵路公安處處長馬良才(音)解釋為什麼不讓我們上訪,他說國家有文件不讓上訪,我們要求他出示文件,他說不能給我們看。我們就這樣被關押在派出所裡十多個小時,下午2點多鐘,他們強行給我們退了票,扣了退票手續費,並把我們交給鶴崗市非法組織“610辦公室”主任張?,我們被強行帶回鶴崗。沒收了我給國家領導人的上訪信,因此我在鶴崗市被列入黑名單。

七月十三日,鶴崗市有關部門沒收了幾百本我們從外地購買的大法書籍。七月十四日,我和我愛人隨五、六百大法學員一起到市委上訪反映情況,希望政府有關部門歸還我們的書籍。他們不但不給,反而在晚上調集警察把我們圍住,據悉15日晨6點抓人,我們絕大部分人在凌晨4點多就離開了。

七月二十日到二十二日這幾天,居委會主任每天早晨都抱著小狗在我們煉功點查人數,有時警車來了在道邊停一會就走了。

七月二十二日,單位通知我到六店公共汽車站與我單位副科長戴桂霞見面(實際上是把我非法監控起來),並把我劫持到職教中心交給宋家駒(職教中心主任)和唐亞樓(職教中心黨委書記)。下午1點他們將我帶到市紀委二室(或二處),兩個處長與我談話,讓我脫離‘法輪功組織’。我跟他們說:“我們沒有什麼組織,也不知道組織在哪兒,更不用說脫離‘法輪功組織’,脫離報告都不知交給誰。”他們見我態度堅決,便讓宋家駒和唐亞樓強迫我回單位看電視。下午3點,全職教中心的黨員干部被強制觀看誣蔑大法的電視,我被押在第一排。看完後我站起來宣布我就是煉法輪功的(當時我們單位是由幾個單位合並的,許多人對我不熟悉)。我又被非法押到中心辦公室,由保衛人員看管。到了晚上分局警察和單位保衛一起把我非法帶到公安分局,後又轉到我居住地的派出所。派出所的警察於次日到我家搜走了一些大法書籍和師父的法像,我在被非法關押了24個多小時後,被迫屈服了,在多人擔保的情況下,於二十三日晚9點多鐘才放回家。

回家後的幾日,居委會主任、片警等到我家騷擾。7月26日,居委會主任通知我第二天早8點到勝利辦事處。第二天我到辦事處後就被劫持到區組織部開會,會上讓我們表態。我記得當時沒有說對大法不利的話,可在7月30的《XX日報》第四版登了我的照片,下方的一小段文字沒有一句是我說的,竟強加到了我頭上。

七月二十七日晚,光明派出所的兩個警察又將我劫持到向陽公安分局問話,並做了詢問筆錄。

在單位,我們學院開會讓我表態,我不吱聲。那些日子裡我們每日都憂心如焚,為自己在壓力下做的違心事而後悔。

記得有一天,在路上碰到同一煉功點的謝蘭香,順路就一起買菜,在菜市場上又碰到另一大法學員閆金偉,很久未見面,我們三人都感到很親切,便一同來到閆金波(大法學員,閆金偉的妹妹)家,正好閆金波和其愛人冷冰(大法學員)都在家,可是不到二十分鐘警察就敲門,說我們這是集會,不行。

九九年十月末,法輪功遭惡人誹謗,當時我市許多大法學員進京上訪。我因害怕株連為我擔保的擔保人,我就寫了一封澄清事實的上訪信,於11月11日到勝利派出所要求上訪,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第13天被釋放。

在拘留所期間,每天只給二頓飯,一頓只給一個窩窩頭(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起窩窩頭改為白面發糕)和一點湯,或給一個窩窩頭、一點稀大米粥和一點鹹菜,並且每天還得交15元伙食費,否則不讓家屬見面。

拘留所陰暗潮濕,十多平方米的屋子裡關了二十多個人,擁擠不堪。廁所在牆角是開放式的,所以屋裡氣味十分難聞。

那時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裡的大法學員只要堅持修煉,15天後就被劫持到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裡給大法學員洗腦,不讓睡覺,直到說不煉,否則就被長期關押或勞教。

二零零零年二月三日,我在自家開的商店裡干活,准備明天過年的東西。早晨8點左右片警李樹祥來了,讓我跟他一起去了派出所,隨後,他又到我家把我妻子和我兒子(當時不足8周歲)都騙到派出所。在派出所裡李樹祥給我做筆錄,問我還煉不煉。我回答說煉,問我上不上訪,我說上訪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我有權利上訪。問我什麼時候上訪,我說還沒定呢。根據這些,他們就羅織罪名把我非法拘留15天。在簽字時,我寫到:“我沒有違反國家任何法律”,並拒絕簽字。當晚我就和劉╳蘭(曾用名劉霞,鶴崗市輔導站副站長)一起被劫持到拘留所。在萬家團圓的新年裡,我是在監獄度過的。我妻子在第二天被迫保證不進京上訪後才和我兒子一起被放回家,他們在派出所被非法關押24小時以上。

到了拘留所,這裡已非法關押了 、周殿傑兩名男大法學員,女大法學員很多,在我之後又綁架了孟祥國,因他進京上訪被新一派出所的警察毒打一頓,鼻子出血,嘴腫得很高,棉襖前濕了一片。此人在被關15天時,被迫屈服,可新一派出所所長讓他交幾千元錢(具體數目記不清了),他家困難拿不出就繼續非法關押。

在這之後拘留所非法關進許多大法學員。正月初七(或初九)將拘留所、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和拘留所的所有女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到蘿北縣看守所。我們男大法學員沒動,但人多的有幾天我們得輪班睡覺。

在拘留所頭幾天,由於過年,臘月二十九,初一沒有感覺餓,可是後來僅靠一天兩個發糕和一點稀湯實在是餓得受不了,我們只好靠喝涼水充饑,家屬買的東西拘留所管教也不讓給我們。

15天到期後,當時我們都表示要堅持煉,所以不放人繼續關押。2月26日將非法關押在拘留所的男大法學員和初九後劫持來的女大法學員一同非法關押到市第二行政拘留所(原礦務局系統的拘留所)。在第二拘留所期間,我們都被非法關押了超過15天(行政拘留的期限),可是他們又以“信訪收容”為名,延期非法關押三個月。

由於無理的關押,許多大法弟子絕食抗議,多人被灌食。3月22日,鶴崗市公安局副局長、主管監獄的張春青(當時還兼任第二看守所所長)帶人把 、孫世宏(音)、於永濤等三人綁架到市第一看守所,王立國、叢志武被綁架到市第二看守所。於永濤在第一看守所被犯人逼迫放棄信仰,並勒索錢財,因家裡困難拿不出錢,被犯人用繩子勒昏過去,並在三月二十二日到四月三十日期間幾乎每天都遭犯人毒打。

三月二十三日張春青又從第二看守所挑出王曉東,侯剛柱、呂偵峰、謝子林、常開春、趙雙等六名勞改犯,以減刑為誘餌讓他們逼迫我們放棄修煉。

王曉東、侯剛柱、呂偵峰三人一進我們號就開始打我們,宮貴東(音)鼻子被打出血,多人被踢前胸踹後背,馬英全被“蘇秦背劍”(兩腿劈開到極限,頭朝地到極限,兩胳膊反舉向上,犯人摟住胳膊向上提起,使被折磨者兩腳離地,使人極度痛苦)。讓我們背監規,如果背不下來就要被折磨。其它三名勞改犯在另一個號裡也是大打出手。

三月二十四日早晨,獄警拿來《黨的生活》,強迫我們看其中有一篇攻擊法輪功的文章。念完後,王曉東問我怎麼想的,我說我煉功病好了,他就強迫我到牆角“開飛機”(兩腿辟開到極限,頭朝地到極限,兩胳膊反舉向上),此時他還穿上皮鞋掄起大腿從上向下砸在我的腰上,後又朝我的腦袋砸來,沒砸到我的頭,順我的腦邊落下去。

中午,六名勞改犯被叫出號外,到樓下管教吃飯的食堂吃飯。回來後,三名勞改犯就逼我們坐直了,腿伸直不能彎。侯剛柱見我的腿有點彎,就用皮帶帶鐵卡子那頭抽我的腳背(我沒有穿鞋),只抽兩皮帶,鐵卡子就飛了,並且猛踢我的後背。侯剛柱穿著皮鞋,猛踢坐在我身邊的王廣祿前胸十多腳,王廣祿立即胸悶上不來氣,之後很長時間,胸都疼痛。此時多人被踢、被踹。下午獄警郭長海來了,見還有幾人未妥協,就對勞改犯說,你們的工作沒做好呀。勞改犯就對還堅定不屈的王廣祿、 、 (音)、張永華等四人進行折磨,方法是:第一個人頭朝牆的方向,姿勢同“開飛機”姿勢一樣,第二、第三和第四個人的姿勢也同“開飛機”姿勢一樣,只是後一個人的頭插在前一個人的兩腿中間,這樣犯人朝最後一個人的臀部猛踹,一排人倒下後,起來擺好姿勢再踹,就這樣反復做,最後王廣祿兩腿抖的站不起來。後來我們也都被這樣折磨過。

一次勞改犯說話時,我說話,他們說我不懂規矩,侯剛柱就用皮鞋後跟打我的兩個手背數十下,兩個手背腫得像饅頭一樣。還有一次在外“放風”結束時,我們排好隊蹲下,犯人讓起立時,我們必須喊“到”,可我喊了“是”,就這樣我被罰手抱著腦袋反復做蹲下起立。

有一次畢海林被罰“開飛機”,勞改犯讓大法弟子劉淑雲用皮鞋打畢海林的手背,劉淑雲不打,他們就讓劉淑雲躺在地板上,王曉東、侯剛柱猛踹劉淑雲的胸部,劉淑雲幾乎昏死過去,之後還架著劉淑雲把他的頭朝牆上撞,那時真是恐怖至極。

勞改犯的伙食和我們的不一樣,單獨給他們做,伙食比我們好得多。獄規明文規定不讓喝酒,可是監獄伙夫曹╳╳和鍋爐工徐╳╳卻給勞改犯買酒。他們喝完酒就打人,一次侯剛柱喝酒以後毆打冷冰,曹╳╳還把冷冰的妻子閆金波和妻姐閆金偉叫到監號門口看犯人打冷冰。

王曉東等三人還通過收衛生費等各種名目來勒索大法學員的財物,如侯剛柱過生日,讓我們都表示表示,不拿或拿少的就找碴打人。他們無賴的借用獄警的話說:“大聲說話是鬧監吵獄,小聲說話是密謀逃跑,不說話是對抗改造”,反正怎麼都打你。

第二拘留所每天每人要收20元伙食費,不交錢就不讓家屬見面。還強迫我們種地、打掃院子、推爐灰、粉刷房屋等。

三月二十七日(或二十八日)晚,所長喬鐵軍叫去六名勞改犯,他們回來後就對我們威脅說,叫你們再舒服一晚上,明天就有你們好瞧的了。第二天早上放號回來後,他們就讓閆國強“開飛機”,我和幾個大法弟子不讓他們打人,他們三人都要來打我,我就大喊打人了。管教把我叫出去,他們就打了其他人。我回監號後被他們百般刁難。

由於蘿北監獄一姓孫的老太太被迫害致死。四月三十日惡警把我們都非法集中關押到市第一看守所。

五月二十七日,在家屬的努力下,我被第一批釋放,在家屬為我辦釋放手續過程中,需要13個公章,也就是13個部門都得同意,1個部門不同意也不放,這些部門有單位科、處兩個領導同意,蓋兩個公章,居委會、辦事處、區政府、區“610辦公室”、市“610辦公室”、市信訪辦、派出所、公安分局、看守所、公安局在看守所設的辦公室、公安局。釋放時家屬被勒索2000元“保證金”,交清了在第一看守所的伙食費(每天10元)。在給我辦手續時,家屬各部門托人找關系花了不少錢,因為他們不告訴我,所以具體數目不詳。

99年末,單位競聘上崗,學院(我所在的科)領導頂著中心領導的壓力沒讓我下崗。2000年,我被非法關押期間,單位只給開300元工資(當時每月能開1000元左右),唐亞樓在大會上公開說“好人”都沒有崗位,以此攻擊、迫害大法弟子,並強令我下崗。在家屬給我辦釋放手續時,宋家駒等人百般刁難,還威脅說我在監獄裡“最安全”,不會給他們找麻煩。出獄後工資開基本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直到年底才恢復工作和工資。

剛出獄時,單位讓天天寫所謂的“思想匯報”,向陽公安分局強迫每星期一到政保科“報到”。記得第一次到政保科時,科長威脅說,“你們是保釋,不是釋放,如果表現不好馬上扔進去(意思是再關監獄)。”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三日,由於我搬家,勝利派出所把我和我愛人的卷宗轉到紅軍派出所,紅軍派出所一名警察非法“提審”我,許多問題我拒絕回答。1月18日,片警李軍參加文藝演出回來見我不配合他們,就到我家將我和我愛人還有孩子騙到派出所,分局治安科陳莉(音)科長三次打電話到紅軍派出所催問我們的材料。一好心警察偷偷告訴我愛人,他們就是要把我們非法關進監獄。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日,鶴崗大法弟子在工農地區插播電視成功,市委書記張興福惱羞成怒,下令全城抓捕大法弟子。五、六百人被非法綁架,並被勞教,五十多人被非法判刑或等待判刑,最高刑期13年。我們夫妻離開愛子過上了流離失所的生活。由於一些大法弟子在監獄被酷刑折磨承受不住,說出了我的事,我們的家被抄,我們雙方的親屬都受到牽連,警察逼他們說出我們的下落,連每個孩子都不放過。當警察到我姐姐唐明芬家抄家時,因抄出一本《轉法輪》,加上我姐姐也是大法學員,表示不放棄修煉,當時就把我姐姐抓走,現已被非法判勞教二年(或三年),非法關押在哈爾濱戒毒所,其它具體情況不詳。我們夫妻現被公安在網上非法通緝。6月28日在哈爾濱客車廠附近,我們被警察堵在7樓,我們夫妻二人僥幸逃出來,一名姓洪和一名姓李的大法學員被綁架,至今沒有消息。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上午10點多,鶴崗市興安區法輪功學員站翠玲被警察帶到興安路派出所做筆錄,後放回家。法輪功學員劉長山、王立國聽說站翠玲被綁架,去興安路派出所要人,被警察扣下做筆錄,之後又到兩個人的家裡看了一下。當晚兩人被綁架到鶴崗市拘留所。被興安路派出所警察騷擾的法輪功學員還有王淑梅、王玉珍、馬淑珍、付亞芳。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下午,王立國出去發真相台歷救人,大約是下午2點半至3點之間,遭人惡告,被鶴崗市興安路派出所的一張姓副所長和興安路派出所的警察綁架,管片片警王磊把王立國的家門鑰匙要走了,他們在本人不在家的情況下,他們私闖民宅進行了第一次非法抄家,聽家人說屋裡翻的一片狼藉。第二次非法抄家是鶴崗市興安分局孟局長下令,鑰匙是曹姓警察拿走的,那個時候王立國被強行帶到鶴崗市人民醫院非法體檢,家裡的大法書籍、平板計算機、計算機主機、銀行卡、現金大約是1700元、兩部手機、身份證、醫保卡、小音箱、MP3,具體還拿走甚麼不太清楚。

王立國被非法關押在鶴崗市拘留所15天後,拘留所遲遲不放人,說要等辦案單位來接人,這期間王立國出現心難受、頭暈、頭疼、惡心,拘留所的值班警察向所長反映情況,才於12點多鐘後放人。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日晚,黑龍江省鶴崗市興安區法輪功學員劉玉秋、王力國、丁麗雲、胡姓學員先後被鶴崗市南山公安分局六號派出所警察綁架,丁麗雲也在拘留所被迫害,王力國被綁架後情況不明。劉玉秋被非法關押在鶴崗市第二看守所迫害,截至十二月二日上午,鶴崗市第二看守所和南山分局一直阻止律師會見劉玉秋。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七日下午3點多鐘,黑龍江省鶴崗市興安區興安路派出所的警察王磊和另一個中年警察到鶴崗市興安區法輪功學員王立國家騷擾,王立國沒配合警察給他們開門,警察隔著門說了句:“你別瞎整”後就走了。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上午八點多,法輪功學員王利國剛進劉長山家中,興安分局興安路派出所警察石維佳和另一名警察就闖進來,他們打完電話後,來了十多名警察,這些人沒出示任何證件,只拿了一個空白的搜查證。

這些人綁架了王利國和劉長山,從劉長山家中搶走法輪功師父法像、十多本法輪功書籍、幾本《明慧周刊》,還有明慧網的真相台歷,這些台歷都是講真相和告訴人“法輪大法好”的。

直接參與迫害的還有興安分局副局長徐玉亭、興安分局國保大隊副隊長嚴向東等。

讓人感到不可思議的是,嚴向東指使兩名年輕的警察用會道門誣陷法輪功,讓劉長山在誣陷的材料上簽字。劉長山說:我是煉法輪功的,不是會道門,你給我刪去,他們不刪。在高壓迫害下,再加上緊張和恐懼,僵持了大約二、三十分鐘後,劉長山被迫在偽造的假材料上簽字。

興安路派出所給劉長山戴手銬,往拘留所送時要按手指紋,劉長山不配合,他們把手銬打開,把劉長山雙手扭到後面再次戴手銬,強迫他按手印,劉長山不配合,上來七、八個警察,有的警察把手攥成拳頭在劉長山兩肋上使勁擰、轉、擠壓,致使劉長山十分痛苦。

強迫按完手印後,警察將他和王利國劫持到鶴崗市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後王利國被放回家,劉長山被劫持到鶴崗市第二看守所迫害數日。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五日,王立國被警察非法抄家。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三日,黑龍江省鶴崗市法輪功學員彭巖峰被警察綁架,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四日,李向東、宮桂花被紅旗鄉派出所警察綁架,被警察綁架的還有王立國、宮桂芝。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四日被警察綁架的黑龍江省鶴崗市法輪功學員王立國非法關押15天回家。

二零一七年,黑龍江省鶴崗市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劉長山、王立國的還有鶴崗市公安局興安分局副局長徐玉亭、國保副隊長閆向東、鶴崗市興安分局興安路派出所所長姚福星(姚福興),片警石維佳、劉暢、李迎春等。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下午三點左右,黑龍江省鶴崗市法輪功學員王立國在五指山講真相時,被南山分局巡警綁架。後轉交到鐵西派出所,搜身兩次,收走七十多元錢,並被銬了一宿。當天晚上,南山分局的五個警察去王立國的家中非法搜查。第二天晚上五點多,王立國被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十一月四日,鐵西派出所所長和一個警察去接,拘留所所長和警察讓王立國簽字。王立國說:我不簽,我沒有犯罪。拘留所一個當官的說:不簽就不放,半夜十二點再放。一個叫安靜的警察說:簽吧,簽了就回家了。結果,王立國被欺騙,並沒有被釋放,又將他用車拉到鐵西派出所重新做筆錄。

王立國沒有配合,零口供、零簽字,晚上四點多,又把他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四天。在王立國非法關押期間,警察多次想“轉化”他,讓他放棄修煉,被王立國拒絕。後來警察又把王立國拉回鐵西派出所,讓簽字,王立國沒簽,警察就到家中讓他的妻子簽了字。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七日,被以取保候審的形式回家。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鐵西派出所的一個警察將王立國帶到興安區檢察院,得知欲對王立國繼續構陷迫害。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王立國去五指山公園講真相時失蹤,於十月七日早上已回家。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鶴崗市興安區法輪功學員王立國遭綁架,被非法拘留十天。據悉,他是銷毀社區誹謗法輪功毒害善良民眾的邪惡展板後遭綁架的。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非法拘留抄家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敲詐/掠奪/破壞財物騷擾非法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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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鶴崗市興安區王立國被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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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鐵西派出所所長警號:082391 看守所一個所長警號:081666

責任單位及惡人:
鶴崗市公安局地址:黑龍江省鶴崗市紅旗路;<br>總機;0468-3345377 0468-3340600<br>局長 任秀斌電話:3344591,3522015. <br>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張春青,手機139-0468-2688,宅電3353188,辦公室3353909.<br>副局長 馬寶太,3226789(宅電),13803680777(手機),3333777(辦); (是2005年9月7日鶴崗50多人開法會集體綁架事件中現場指揮者)<br>副局長 藺忠富,手機13904680888,曾主管迫害法輪功學員;<br>副局長 姚文波,3222490(宅電),13904680065(手機),3344591(辦);<br>副局長 趙延峰(女),3427918(宅電),13904682257(手機),3340257(辦);<br>副局長 趙榮洲,3351178(宅電),13945760333(手機),3352233(辦); : 張春青田錫文任銳忱
鶴崗市第二看守所鶴崗市電話區號:0468<br>第二看守所:(3355666和3349999)13904683000	3400001		李樹林	第二看守所所長*	3451033	13945761176	3400002		劉正科	第二看守所教導員*	3434969	13904683833	3400003		張福宏	(戒毒所)所長	3343467	13846812233	3400004		游傑	第二看守所副所長*	3351119	13946760537	3400007		任雪松	第二看守所副所長*	3427918	13946757617	3528617		孫魯江	警校副校長	3224388	13904683388	3522009		姚文濤	警校校長助理<p>所長;  0468-3400001<br>副所長;0468-3400006<br>副所長;0468-3400003<br>指導員;0468-3400004<br>傳真室;0468-3400008<br>監號值班室;0468-3400009 : 李樹林郭長海
向陽公安分局電話:局長室 3224647 副局長室3222336 3237544 辦公室3220860 經保科 3236493<br>法制科3236049 治安科 3222066<br>鶴崗市向陽分局主管副局長楊增先,手機:13359970909;<br>鶴崗市向陽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張樹軍,手機:13351933633。 : 袁學習
南山公安分局
興安路派出所黑龍江鶴崗市興安路派出所騷擾警察信息:<br>騷擾警察18404682065<p>興安路派出所所長:段經義 電話(13359979177)<br>副所長:徐玉亭 (0468-6660852)<br>指導員:張巖 (13314685118)<br>片警(外勤):黎光啟 (13945762962)<br>吳汶沖 (13945759900)<br>魏學忠 (0468-6766677)<br>王曉東 (15846889988)<br>趙保東<br>關向陽 (13351945488)<br>潘家利 (0468-6641789)<br>陳首傑 (0468-6855755)<br>董彬彬 (0468-6886855)<br>李學軍 (13314683508)<br>劉吉君 (15824686567)<br>寧發財 (0468-6654504) : 嚴向東石維佳徐玉亭
鶴崗拘留所
興安區檢察院
六號派出所南山分局六號派出所<br>所長馬雁東:18404686103<br>副所長方博興:18404683132
南山區鐵西派出所黑龍江省鶴崗市南山公安分局鐵西派出所:<br>所長:李尚起 18404683059<br>審批的警察:18404683049<br>鐵西派出所:3308115<br>警察 :張春禹 (綁架):18404683067<br>警察:王維佳 18404683076<br>國保大隊警察:王宇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10日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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