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麗華
簡介:
邵麗華(Shao,Lihua),
女 ,
45歲 ,
黑龍江呼瑪縣韓家園林業局大法弟子,原黑龍江省佳木斯市農墾大廈職工。家住佳木斯市的邵麗華女士,自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性格變得更隨和,家庭更和睦了。然而,自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修煉者以來,她遭受多次綁架,非法勞教一年。家人被惡警勒索錢財,在非法關押時,被強迫坐鐵椅子、被毆打,遭受野蠻灌食。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早晨4點30分邵麗華和十幾名學員到煉功場地正要煉功時,突然來輛警車公安局長王雲龍帶了兩名警察,其中有一名警察叫包顯峰,非常凶狠的給每個學員登記,上了所謂的黑名單。並聲稱從此以後不許再煉了。下午學員去公安局要人和師父的法像。他們不但不放人而且還凶狠的說:“等上邊通知下來看你們怎麼辦”,等到晚上七點多鐘才把人放回家但師父的法像沒給。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下午公安局派人挨個學員家收大法書資料。再後來就是辦學習班,簽字。負責迫害的負責人是原政保科長郭長友,原公安局長王雲龍在大會上說了很多詆毀師父和大法的壞話,郭還讓每個人都要表態,說一句誹謗大法的話。 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後,佳木斯市農墾大廈經理王友國強迫職工邵麗華等五名大法弟子寫“不煉功保證”。邵麗華等說明真相,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不寫保證。王有國等不聽真相,據此開除五名大法弟子,切斷他們的經濟來源,給生活造成了極大的困境。 由於邵麗華和丈夫在同一單位工作,單位的頭頭怕邵麗華進京上訪,就從單位派兩人去她家看著她,晚上由她丈夫負責,一直持續了半個多月。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晚邵麗華和兩名學員出發去北京,回來後馬上就被抓到公安局迫害,惡警正國義審問邵麗華,像瘋了一樣打,扇邵麗華耳光。警察陸小東幫忙揪住邵麗華頭發。打完之後站到晚上11點多,然後把邵麗華等三個學員關進看守所。第二天一早就又帶出去迫害,郭長友進屋就對邵麗華破口大罵,對人格上侮辱,不堪入耳。還詆毀師父誹謗大法,一副十足的流氓相。又大打出手之後,警察關守彬象對待重罪犯一樣開始審問。後非法關押在韓家園看守所裡,裡面的警察輕視嘲笑謾罵邵麗華,說邵麗華是傻子,給邵麗華和學員及家人帶來很大痛苦。 非法關押了一個月,回家後還是沒有自由,片警關守彬天天到家看一遍,晚上在門外蹲坑,怕去北京上訪,二零零零年正月十五 ,四個警察突然闖入家中,問“還煉不煉?”,邵麗華說“煉!”並且拒絕簽字。晚上五點多鐘,片警趙英又闖入家中騙邵麗華去派出所談話,邵麗華和楊成平去了就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裡。後又被非法超期關押了四十五天,強迫寫什麼保證,還問家人要了三百元錢的伙食費,才肯放人。非法關押期間。受盡了折磨吃的豬食不如,還強行干活。 二零零零年正月初九,深夜10點多鐘,佳木斯市前進公安分局永安派出所警察將邵麗華綁架到派出所,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的教導員陳萬友已經等在那裡了,恐嚇她,讓她說出有哪些大法弟子到她家開法會。邵麗華一概不回答,惡警們就把她銬在鐵椅子上,直到第二天上班後,又把她非法關進佳木斯市看守所。 陳萬友伙同前進分局的王化民、宋顯濱等對邵麗華提外審迫害,逼迫說出開法會的大法弟子。邵麗華不說,王化民就用手擊打她的前胸。王化民等口吐污言穢語,從早上八、九點鐘一直折磨到晚上八、九點鐘。 邵麗華和其它法輪功學員為了抵制迫害開始絕食,看守所警察就開始實行野蠻灌食,灌的是玉米面和大量的鹽水,膠皮管子從嘴裡直接插到胃裡,胃裡翻江倒海地疼,並伴有極度惡心,嗓子眼一個勁地往上嘔,邵麗華被折磨得痛苦不堪。由於被灌了高濃度鹽水,干渴難耐,每分每秒都在巨大的痛苦中煎熬!邵麗華和六、七個法輪功學員被強迫到走廊裡,他們被用繩子五花大綁,罰站了一下午。這一次邵麗華被非法關押了72天,前進公安分局惡警勒索家屬5千元保證金(沒有任何收據)和1千元伙食費。 二零零一年八月三日,王化民、宋顯濱等四名惡警再次闖入邵麗華家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和師父法像,並將她拉到前進分局。惡警給她照像、錄口供,她不配合,王化民就拿大法書打她的腦袋。迫害後,王化民等作假健康證明,把她關進看守所,後又非法勞教一年。 一進勞教所把法輪功學員都分開關押,不讓出監室,上廁所必須警察同意,整天用邪悟人員做“轉化”工作,二十六天後,把邵麗華劫持到八中隊。 十多平方的就是住四個人。洗漱和上廁所,必須每個監室輪班去,以此避免不同監室人員之間的接觸。監室和監室之間人員不讓說話,吃飯不讓出監室。因為邵麗華拒絕“ 轉化”,在非法關押的一年期間,一直禁止家人探視。惡警利用刑事犯看著法輪功學員,不讓煉功,不讓學法,也不讓發正念。勞教所的伙食極差,吃的是變質小麥做的饅頭,鹹菜都長了毛。原本身體健康的邵麗華,由於在長期非法關押,加之伙食極其差,身體非常虛弱。 二零零三年三月份的一天早晨,以王化民為首的6、7名警員又到邵麗華家砸門,說有大法弟子藏在她家。後來單位的兩個人作證,帶警察進屋搜了一圈,沒發現有人就走了。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份晚上五點多鐘,邵麗華的丈夫來到一個法輪功學員租房處,被在那蹲坑的永安派出所惡警綁架。隨後王化民和永安派出所多名警察到邵麗華家非法抄家,沒有找到任何東西,又來到邵麗華租的車庫,繼續翻,也沒翻到東西。把邵麗華和丈夫綁架到永安派出所,進行非法審問,審問他們的有前進分局的副局長,還有陳萬友,王化民和永安派出所的副所長,邵麗華的丈夫一直被戴著手銬,直到晚上十點多鐘才把他們放回來。 自一九九九年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修煉者以來,邵麗華和家人原本寧靜祥和的生活被破壞了,邵麗華被非法關押期間,精神與肉體上遭受到了很大的折磨,家屬無論在經濟上還是精神上也都承受了巨大壓力。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七日晚上九點半左右邵麗華第三次被非法關押。兩輛警車突然開到邵麗華家門口。從裡面下來七、八個警察,都是年輕力壯的男士,帶頭的惡警叫徐哲,王顏鵬進屋就讓在他拿出的搜查證上簽字。不許邵麗華動,其它人開始翻東西,邵麗華說“我沒有犯罪,你們為什麼要抄我家”。徐哲說“我們是要搜查的,就是我親爹家也不行, 你讓翻也得翻不讓翻也得翻”,於是帶一伙人七手八腳翻了起來,足足翻了三個多小時,把所有的大法書、法像、磁帶、mp3,連孩子學習用的復讀機也不放過。先照相作為證據,然後把邵麗華和東西一起帶走,折騰到半夜一點多。邵麗華被帶到公安局審問。第二天一早五點送到韓家園看守所非法關押。 之後每天不分白天黑夜的提審,三伙惡警輪番審問,軟硬兼施刑訊逼供,七月二十八日徐哲又帶一伙人去邵麗華家又翻了一遍。最後公安局局長劉亞友對邵麗華審問。連蒙帶騙如果不把問題交代清楚,要判重刑,還說了一些侮辱人格的話。強迫邵麗華寫什麼東西。給邵麗華精神上帶來巨大壓力和傷害。 邵麗華被非法關押一個月交了三千元保證金才出來,宋宇收的錢,當時也沒給收條。說三個月返還,等三個月後去要錢時,宋宇又讓寫深刻反省悔過書才能給,言外之意就不打算給了,到現在也沒有返還。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法輪功學員邵麗華的丈夫正在單位上班,段長打電話說讓去看守所一趟,邵的丈夫到了看守所,屋裡坐著兩個人,一個是韓家園林業局公安國保大隊長宋宇,和該局政法委書記呂傳國。他們說:“找你來是讓你簽個字,是關於你妻子煉法輪功的事,簽字之後就不再管了,還在網上(所謂黑名單)除名”。還說簽了字還給3000—5000元補助金等等,邵的丈夫拒絕了簽字。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一日,邵麗華的丈夫又被本單位主任孫國君、書記趙來順找到辦公室談話,同時找的還有趙培金的丈夫,還是勸說簽字,他倆都拒絕簽字。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三日,邵麗華的丈夫又接到書記的電話,去他辦公室,還是勸說簽字,並威脅說:“如果不簽字,還會找你的,以後有什麼事情,別說我不管。”邵的丈夫給書記講大法給他們家帶來的好處與美好,講妻子的善良與勤勞,並再一次拒絕簽字。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上午,段長周忠國告訴邵麗華的丈夫,給他停工了,在家做邵麗華的工作,做通了再上班。給邵麗華的丈夫帶來很大的精神壓力。
迫害類型:
逼迫放棄信仰;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威脅/恐嚇;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毒打/毆打;
勒索錢財;
抄家;
非法勞教;
坐/鎖在鐵椅子上;
非法提審;
摧殘性灌食;
罰站;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騷擾;
迫害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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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區號:0457 郵編:165000
韓家園新興派出所副所長王延朋 0457-3532919
韓家園新興派出所所長寧英偉,37歲,警號142599,電話號碼0457-3534623 3534833
政法委書記呂傳國 18645731055
貯木場場長李大文 13845780303
物業書記趙來順15945709889
物業主任孫國君13555080800
趙來順 18645709889
物業副主任丁曉生13555099979
物業副主任周偉東13846566898
段長周忠國13614570028
貯木場韓老六13846566780
郵政編碼165126
責任單位及惡人:
佳木斯市公安局
:
陳萬友
佳木斯市看守所
前進公安分局
:
王化民
永安派出所
佳木斯市農墾大廈
:
王友國
前進公安分局
:
宋顯濱
韓家園公安局
:
郭常有,
王雲龍,
包顯峰,
正國義,
陸小東,
關守彬,
趙英,
徐哲,
王顏鵬,
宋宇
韓家園看守所
韓家園新興派出所
:
寧英偉
韓家園林業局公安局
:
劉亞友
更新日期: 2020年12月18日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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