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福才(財)
簡介:
劉福才(財)(Liu,Fucai(cai)),
男 ,
50歲 ,
黑龍江省綏化市北林區鄉村大法弟子。二零零六年七月八、九日他和湯桂榮、薛淑榮三名大法弟子是因四方台、三井鄉和張維屯等地的公路兩旁掛了上百條“天要滅中共退黨保平安”真相條幅,綏化市委書記胡世英看後大發淫威,指使北林區公安分局、610於七月八、九日,在家中將這些大法弟子綁架,至今他們還在被迫害中。同時,於沙燕指使北林區公安分局和北林區各居民委員會及各鄉鎮派出所采取監視、跟蹤等方式,企圖進一步迫害大法弟子。 二零一二年三月五日,綏化劉福財向路人講述自己修煉法輪功親身受益的經歷,被四方台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綏化看守所。 為了維護親人的合法權益,劉福財的家人為他請來了正義律師作無罪辯護,律師在案件的偵查階段就已經介入,三月末,同時律師將“法律意見書”交給了北林區“六一零辦公室”,並會見了當事人劉福財。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九日,黑龍江綏化北林區法院刑庭法官崔洪源,不通知當事人法輪功學員劉福財的辯護律師和家屬,秘密開庭。剝奪律師的辯護權,剝奪劉福財的陳訴權和自我辯護權,欲冤判劉福財四年刑期。很明顯,法官崔洪源的行為違背了正常的司法程序。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日,律師來到法院詢問何時開庭,法官崔洪源說:“開完庭了”。律師當場質問法官:為什麼不通知律師和家屬?為什麼非法剝奪律師的辯護權?這種秘密開庭完全違法!律師堅持重新開庭。法官自知理虧,搪塞說:七天以後答覆你。當律師再次詢問開庭日期時,法官告訴律師:政法委不讓開庭,誰辯護就抓誰!政法委的人說:上面有令快抓、快押、快判法輪功學員,法輪功要重判。 五月二十四日,劉福財被劫持到呼蘭監獄。六月四日,家屬接到監獄電話,讓到監獄探視劉福財。指導員鄒某、獄醫韓某(警號:2305577)接待家屬。韓某稱:劉福財被送到監獄後直接就被送監獄醫院住院了,五天就下病重、病危通知了;現在劉福財雙側肺結核、高燒、嚴重哮喘,不能行走,隨時有生命危險。家屬再三要求放人,他們說:“我們也沒辦法,周永康有話:寧可關死也不放人。”家屬說:“那人就等著死嗎?”二人無言以對。 二零一三年大慶監獄至少非法收押了劉福才、李立國、宋廣華、趙玉安、張寶勝、王金玉六位法輪功學員。劉福才自到大慶監獄以後就表現出比較嚴重的病業狀態,每天都在咳嗽,而且一旦咳嗽起來,連續一個多小時都停不下來。 黑龍江綏化市法輪功學員劉福財現(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七日)在大慶監獄已經被迫害致開放性肺結核,肺部都是氣泡,行走都困難,隨時都有生命危險。 就這樣的嚴重情況,監獄還是拒絕放人,說劉福財完全符合保外就醫的條件,可是他不寫“保證”(中共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保證)不能放人。 家人去監獄要人,監獄以主管警察不在為由拒絕接待,家人要求見監獄長,在外面站了一天都沒讓見。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監視/跟蹤;
非法罰款;
非法剝奪大法弟子的辯護權利;
違反庭審程序;
逼迫放棄信仰;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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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相關人員的電話號碼:區號:0455─ 郵編:152054 市委書記 胡世英 辦8320128 8100001 市長 於沙燕 辦8258566 8100003 市610辦公室 8319769 北林區610辦公室 0455- 8315319 看守所 0455-8353231 0455-8221505 13359917900 津河鄉派出所電話號碼 0455--8522010
責任單位及惡人:
中央政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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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
北林區“610”
:
王淑波,
李劍飛
津河鄉派出所
:
馬萬海
北林區公安分局
:
於沙燕
綏化市委書記
:
胡世英
綏化市法院
:
崔洪源
綏化市政法委
更新日期: 2015年5月21日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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