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洪彥
簡介:
彭洪彥(Peng,Hongyan),
男 ,
三十多歲 ,
虞城縣大法弟子。一九九七年七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二零零零年臘月初,彭洪彥依法進京上訪,在北京的一家旅館裡,深夜被巡警非法抓捕,第二天被接回虞城縣公安局。在公安局當天夜裡先是一頓暴打,接著又脫下上身棉衣,被捆綁著在屋裡凍了一夜。到了下午,被送到縣看守所就遭拳打腳踢,一直到第四天有兩個刑事犯每天都對彭洪彥狠打一陣子。在看守所早上只給一個小饅頭一點鹹菜,中午一小碗稀湯面條,下午一個饅頭一點鹹菜。到離開時,瘦得皮包骨頭,身上掉下一層皮。 過了年,彭洪彥被非法勞教二年送到河南省第三勞教所。由於不寫三書,被分到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三大隊嚴管班,白天黑夜都是包夾跟蹤監視。在三大隊大約一年半的時間裡經受四次繩刑,每次被捆上後,時間一長,繩往肉裡越勒越緊,手胳膊都發黑,鑽心的疼痛,每次都捆兩三繩。 有一次三大隊搞轉化法輪功學員,大冬天把彭洪彥的衣服脫光,用盆往身上澆涼水,凍的身上直打顫。還有一次,教導員親自指揮四名猶大輪班四天三夜不讓睡覺。另外還經歷幾次用電棍電,長時間貼牆站,長時間蹲姿。勞教所還經常開誹謗法輪功的大小會,看污蔑大法的電視錄像。 二零零一年秋天,父親得了嚴重的胃病,家裡沒錢治病,六十多歲的父親就去建築工地去打工,來掙錢給自己治病。兩個上小學的孩子以前天真活潑也變得沉默寡言了,還要經常忍受其他孩子的嘲笑。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一日,勞教所開批判法輪功大會,所長閆振業在主席台上念著誹謗污蔑法輪功的稿子,彭洪彥和幾個學員同時站起來高呼“法輪大法好”口號,以此來抵抗污蔑和誹謗。這次喊口號被非法加期四個月。 二零零一年秋天,由於長時間做奴工,加上勞教不斷制造各種精神壓力和恐怖氣氛來迫害,彭洪彥的腰椎開始變形,一天天彎了下來,到二零零三年七月三日離開勞教所的時候,腰已經彎的非常厲害。一直到現在也沒有完全恢復過來。 商丘市虞城縣大法學員彭紅彥年邁多病的父親曾多次被三所惡警騙到三所。二零零二年夏天,彭紅彥父母帶著彭紅彥的兒女,拿著當地法院辦的離婚手續再次來到三所,被惡警們利用。“教轉辦”主任師寶龍、李新傑絞盡腦汁誣蔑栽贓,用板報形式大肆宣揚,把離婚手續復件貼在黑板上,並破口大罵彭紅彥,並慫恿彭紅彥的母親給彭紅彥跪下。還說“打壓他、迫害他是在挽救他,挽救他破碎的家”。 二零零二年八月上旬,彭洪彥被調到一大隊二班和吸毒犯、盜竊犯一起做奴工。受到班長十多次暴打。兩名包夾也是多次進入勞教所的吸毒犯非常壞的人,一年中對彭洪彥多次刁難和辱罵。 八月下旬,在勞教所一位姓魏的中隊長的指揮下,兩名包夾兩名班長把彭洪彥脫掉褲子,兩只手、兩只腳用四根繩子綁住,分別拴在寢室四張床上,一個人用力按住頭仰面朝上,這樣身體一動也不能動,兩個人每人拿一個板凳腿,用力敲打彭洪彥的小腿,每打一下都鑽心的疼痛。邊打邊問寫不寫三書,其中一根棍子上還帶著一節鐵釘,也不知打了多久,雙腿被鐵釘和木棍打的血肉模糊,腿不能動了,從大腿根到腳尖都變紫了,兩條腿腫的嚇人,在床上躺了五天才能下地走路。(左腿至今還有十七公分長的傷疤) 二零零三年四月底,還差幾天就要被刑滿釋放了。勞教所突然開大會要強制轉化不轉化的大法弟子,說人人不放過,人人要過關。在大會上給彭洪彥安了個不接受教育,和勞教所對著干的罪名加期二個月。 有一天大隊長帶著兩名中隊長以及四名班長一起對彭洪彥拳打腳踢,一直打了十多分鐘,打的彭洪彥趴在地上起不來,接著給穿上一件緊身衣,全身上下只露一雙眼睛,把我緊緊綁在一個大椅子上,渾身一動也不能動,耳朵上塞上兩個耳塞,用復讀機反復大聲播放著一個吸毒犯辱罵師父的聲音,用這種方式消磨迫害人的意志,整整一夜就這樣在痛苦中度過。 第二天上午,又把衣服扒光,兩腳綁在一起,兩手用手銬銬在一起,接著把手腳綁在一起,用一根木棍從兩手兩腳中間穿過去,抬起來,木棍兩頭下面一邊放一張桌子,就這樣四個班頭一邊站兩個人,拳打腳踢,身體象蕩秋千似的打到這邊又打到那邊,全身疼痛難忍,班長們打的直喘粗氣,身上直冒汗。班長們打了大概二十分鐘後,警察們上場了,三個警察每人手拿一根電棍,有一人專門電彭洪彥的嘴和臉,有一個在前胸和肚子上面直搗,有一個電我的下身和生殖器,全身撕心裂肺般的疼痛,過一分鐘就象過一年一樣。大約吊了有四十分鐘才把彭洪彥放下來,大隊長問轉不轉化,彭洪彥說不轉化。 過了有半個小時,他們又把彭洪彥吊了起來,這次還是三個警察拿著電棍一起上,他們拿著電棍一動不動一直放電,一股股皮肉燒焦的氣味。電棍電用完了再換一根,用完了再換。就這樣彭洪彥嘴唇和臉都腫了起來。大約半個多小時後才放下來。大隊長問寫不寫三書,彭洪彥還是堅定的說不寫。 到了下午大約四點多,警察們又來了,又是一輪拳打腳踢,電棍電。大概有四十分鐘左右,兩個手腫的也不像樣子了。經過這三次的極端殘酷的折磨,手銬已磨到手腕骨,雙腕疼痛到了極點, 長期的奴工以及各種肉體上的精神上的迫害,使彭洪彥勞教所後兩個月出現心髒疾病,只要干活稍一勞累,心髒就疼痛,心跳加速,身體非常的虛弱。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六日,虞城縣李老家鄉派出所所長盧春偉等惡警以“執行上級任務”為由對李老家鄉的大法弟子非法搜查。當天夜裡彭洪彥被縣610非法綁架,原因是從家搜出幾本大法書籍(沒有搜查證)。彭洪彥被非法拘留半個月,被逼拿出三千元(沒有任何收據)才算了事。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河南省虞城縣法輪功學員彭洪彥向最高檢察院郵寄訴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追究其法律責任。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強制離婚;
非法勞教;
抄家;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監視/跟蹤;
上繩;
剝奪睡眠;
洗腦/送洗腦班;
罰站;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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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許昌市第三勞教所(河南省第三勞教所)
:
閆振業
許昌勞教所
:
李新傑
虞城縣公安局
:
張正先,
王俊峰,
王克全
虞城縣李老家鄉派出所
:
盧春偉
更新日期: 2015年9月29日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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