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彩榮
簡介:
鄒彩榮(Zou,Cairong),
女 ,
44歲 ,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大法弟子。 二零一五年六月,鄒彩榮女士向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要求依法追究江澤民的法律及刑事責任;責令被告對因其行為而受到各種處罰的公民公開道歉。 由於曾患有小兒麻痺症,腿留下殘疾,二十多年拄著拐杖;與丈夫朱飛、兒子一家三人在一九九五年八月得大法修煉,之後,她扔掉了拐杖,身體逐漸健康。 佳木斯中山派出所多次綁架鄒彩榮。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當天下午,前進區的許多大法弟子被傳喚到前進區公安分局一樓會議大廳問話,問話的是前進區公安局政保大隊的宋顯彬和楊警員。 一九九九年臘月廿七晚上,鄒彩榮家來了幾個曾在一起煉功的學員。原先鋒一小區韓主任到鄒家查看,報告給了片警宋亞巍。八點多來了警察綁架七位法輪功學員,當時年僅九歲的兒子也被帶走,警察搶走大量的大法書籍和大法資料。次日,鄒彩榮的丈夫在單位力保的情況下被放回,但必須簽下保證。其他五名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進看守所,少的關了兩個多月,鄒彩榮被非法關押三個月。參與綁架的有片警宋亞巍、教導員邵福祥,原先鋒二小區包片民警劉廣東、孫義斌和王警員。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鄒彩榮與幾名學員進京上訪,在天安門被綁架。鄒彩榮被打得滿臉是傷。當時,臉、眼睛、嘴都被打成黑紫色,眼睛腫的看不見人,臉也變形了,滿頭是大包,並被非法關押在駐京辦。佳市中山派出所的宋亞巍到鄒家要錢,鄒彩榮的丈夫不配合,惡警又把黑手伸向鄒彩榮七十多歲的老母親。宋亞巍騙走老人的身份證和存折,提走了存折上僅有的七百元錢(老人的身份證五個多月後才被要回)。 回到佳木斯,她被非法關進看守所五十多天。家人來接她時,又被勒索二百元伙食費。丈夫單位怕他也進京上訪,停發了丈夫四個月的工資。 二零零一年四月三十日,鄒彩榮在家洗衣服,被中山派出所警察綁架,所長徐永利也參與。在看守所檢查身體時,因鄒彩榮身上長滿疥瘡,看守所拒收。宋亞巍與當時接收的警察吵了起來,說:“寧可擔負一切後果也要把鄒彩榮關進去”。鄒彩榮見好人受這不白之冤,被逼無奈撞了暖氣。警員把這一情況報告給徐永利,他們怕鬧出人命承擔責任而釋放鄒彩榮。 二零零一年五月的一天,由佳市前進區“六一零”惡警李巍,中山派出所所長徐永利等為首五、六個惡警,駕三輛車來鄒家要綁架她去勞教所。鄒彩榮的家人正來看望母親,阻止了他們的惡行,鄒的家人告訴他們鄒彩榮修煉後的一切變化,而且老人需要她照看、丈夫弱視、孩子年幼。警察自知理虧,都溜走了。 中山派出所的惡教導員邵福祥經常到鄒彩榮的家中轉化她,幾次失敗,又生毒計,要把鄒彩榮劫持到勞教所去轉化。惡警經常在鄒家附近蹲坑,只要她家人一多,馬上就會來很多警察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一日,佳木斯市公安局局長宋金河(現被免職)、副局長李運陽(現任局長)糾集佳木斯市五個區的公安分局局長、副局長和國保大隊長密謀部署從五月二十二日至六月七日開始為期十五天的迫害法輪功學員,采取巡邏、蹲坑守候、敏感日集中清查統一行動監聽、監控、跟蹤、抄家、綁架和刑訊逼供等手段。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二日早晨,前進公安分局警察闖入鄒彩榮家抄家,抄走真相資料、法輪功書籍十六本、錄音帶三十多盤、手抄本七本,鄒彩榮被綁架到看守所。鄒彩榮以絕食抗議迫害,被大字形銬在板舖上二十四小時,兩天後和另一學員被李威和前進區國保大隊的宋顯彬綁架至勞教所。 中山派出所寧願每月自己花八百五十元將鄒彩榮非法勞教。在勞教所,鄒彩榮被強制看誹謗大法和師父的影片,不許和堅定修煉的學員說話,由犯人看管,上廁所和洗漱都有時間限制。惡警在鄒彩榮喝的水裡放了東西,只要一喝水,她就要上廁所。 鄒彩榮一個月不放棄修煉,被超期關押兩個多月。鄒彩榮被非法關押一百一十一天,派出所不再出錢了,九月十一日,勞教所以不養白吃飯的為由將她無條件釋放。 二零零二年八月,中山派出所警察闖進鄒彩榮家,當時鄒彩榮不在,只有孩子與小朋友看錄像。警察架著錄像機到處拍照,連孩子的英語磁帶都被充當大法資料,然後綁架了十二歲的孩子到派出所審問,比照被關押的大人一樣照相、滾手印。惡警想用孩子要挾鄒彩榮的丈夫到派出所,半個多小時之後,孩子被放回。由於惡警們到處搜捕,於是鄒彩榮被迫離家出走。 二零零二年九月,另一學員講真相被綁架。在監控的電話中,鄒彩榮被發現,中山派出所警察包圍她姐姐家。宋亞巍(宋亞威)為首的惡警闖入綁架鄒彩榮。在看守所,鄒彩榮以絕食抗議迫害,已經出現生命危險,血壓降至為零,看守所幾次報告派出所,派出所不予理睬。 在前進區610和中山派出所串通下,鄒彩榮被非法判刑二年,於二零零三年的四月一日,送往哈爾濱女子監獄,因體檢不合格拒收。 同年(二零零三年)七月三十一日,鄒彩榮被再次綁架至女子監獄,又因檢查不合格拒收。鄒彩榮和另一名檢查不合格的學員被戴上腳鐐子押回佳木斯。在押回途中,看守所女警張艷麗接到電話,說女監又同意接收,看守所的惡警們高興得歡呼,說給張艷麗慶功。原來在監獄拒收後,張艷麗就找關系,找到香蘭監獄長疏通關系。張艷麗和鄒彩榮是高中同學,為了不讓鄒彩榮在看守所遭罪,換一個環境,結果這個“好意”把鄒彩榮關進病號間。 在女子監獄期間,整天坐在小凳上,鄒彩榮腿腫得幾乎不能行走。在病號監區,他們利用犯人打罵法輪功學員,監視學員,連說話的自由都沒有。鄒彩榮和其他法輪功學員說話被犯人推倒,獄警張小影卻視而不見,而且張小影還毆打同室的老年法輪功學員。鄒彩榮又被他們戴上手銬,銬在床頭。她就靠一條腿站著二十幾個小時,同室的人都看不下去了,到二十八個小時解開手銬時,鄒彩榮的腿已經不能動,拖、蹭、挪,費了很大勁才到廁所。回到監室時,好幾個人才把她抬上床,很久不能枕枕頭,下不了地。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五日,鄒彩榮被釋放。中山派出所的宋亞巍和前進區“六一零”的李巍,先後到鄒家問是誰上網揭露鄒彩榮二次被送哈爾濱的事,而且還警告,以後不能上網。還誘騙她說:放棄信仰就給低保和廉租房等所有的社會福利待遇。 在這期間,鄒彩榮的母親承受不住打擊離世。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的一天,鄒彩榮和來串門的親戚朋友看大法錄像,剛坐不到五分鐘,中山派出所的教導員邵福祥、王姓惡警、孫義斌等到家裡,不由分說抓走她的朋友,還搶走影碟機。 鄒彩榮的一家屬於低收入,國家規定應該有低保,可佳木斯南崗辦事處,以他們不放棄修煉法輪功為由,拒發低保金,一個十五歲的孩子,交不起學費只好輟學,外出打工賺錢養家。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細繩綁五花大綁;
抄家;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勒索錢財;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非法勞教;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戴腳鐐/連體腳鐐;
坐小板凳;
銬在某處上;
迫害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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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佳木斯市公安局
:
李運陽,
宋金河
前進公安分局
:
徐永利
前進區中山派出所
:
劉廣東,
宋亞巍,
邵福祥,
孫義斌
哈爾濱女子監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
張曉影
前進農場「610」
:
李巍
佳林斯市駐京辦事處
更新日期: 2015年10月2日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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