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淑雲
簡介:
殷淑雲(Yin,Shuyun),
女 ,
49歲 ,
山東龍口市北馬鎮轉渠村大法弟子。二零零六年四十九歲,她修煉法輪大法前,身患貧血、頭暈、腰痛、心髒病等多種疾病。一九九七年喜得大法,多年的疾病不治而愈,與婆婆多年的怨恨化解了。 1999年11月底殷淑雲與二姐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惡警送進龍口市駐京辦。一進龍口駐京辦就被惡警馬延會非法搜身,二姐被非法搜去400元錢。回來後她被非法關押在北馬鎮派出所15天,又送進張家溝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被勒索225元錢才放回家。 2000年正月初四,她和5位大法弟子再次進京上訪,剛到廣場又被惡警拖上警車。在駐京辦,她又被非法搜去100元錢。回來後在北馬派出所的小黑屋裡被非法拘留了一宿。天一亮,惡警呂全健就對她非法審訊,他用手拽我的頭發,拳腳相加。大冷天,逼迫她赤腳在雪地裡跑,強迫站在冷水裡洗臉一個多小時,又逼迫她雙手托著冰塊放臉上,後來又將手吊銬在窗上毒打,邊打邊說:殺豬的時候到了。她被折磨到下午三點鐘,手腳麻木失去知覺,整個臉被打得扭曲變形,渾身是傷。 第二天,她與5位大法弟子被逼迫戴手銬在北馬集上游完街後,又被非法送進拘留所,在拘留所期間,惡警呂全健逼她放棄修煉;只要煉,就逼迫她赤腳站在雪地裡,用雪蓋住腳,不讓穿外衣,長達幾個小時。有時打耳光,往臉上吐痰,往頭上澆水,在院子裡罰站。呂全健說煉法輪功就是犯法,這是江澤民的命令。每天就給一點飯。姐姐來看她,惡警說,給錢就讓看。結果,姐姐交了225元錢,也不讓看。15天後,殷淑雲又被北馬派出所用車送進安裝公司院內,非法關押40多天,逼迫姐姐交上2600元錢,才放人。 2000年10月,四個惡警堵住將殷淑雲及孩子一起抓到安裝公司,還不給10歲的孩子飯吃,說餓死活該。四天後,孩子的學校出面要回孩子,她又被非法關押一個月,絕食後,才放回。 2000年臘月二十五日,幾個惡警闖入家中逼她寫“保證”,她又被非法抓進安裝公司洗腦班內,絕食5天,逼姐姐交500元錢,才放人。 2001年正月,龍口市6.10與北馬派出所八、九個人非法闖入殷淑雲姐姐家中,由於多次被惡警騷擾,姐姐被嚇出心髒病。2001年夏天,把大姐抓去非法關押一天,殷淑雲被逼流離失所。 2001年臘月初六,被惡人舉報,抓進洗腦班。在洗腦班內,被洗腦班內的首惡王成會逼迫看誹謗大法的錄像,逼寫“三書”,她絕食絕水抗議,9天後放回。 2002年9月18日,北馬副鎮長高金湖派北馬派出所一群惡警,將她抓去洗腦班。在洗腦班內,她絕食抗議,第三天她被強行灌食。後來趁他們不注意,於夜間逃出。後來四姐聽說殷淑雲失蹤了,去洗腦班打聽消息,被惡人非法關押8天,被勒索150元,才放人。殷淑雲被迫又過上了流離失所的生活。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日前後,龍口市“六一零”和惡警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迫害和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王莫武被綁架並被非法勞教兩年;法輪功學員王明奇、任濤被綁架關押獄中;還有殷淑雲等五十六名法輪功學員先後被非法關押和強迫洗腦。 二零一九年三月八日,山東省龍口市法輪功學員陳曉秀、殷淑芸在市集上講真相被龍口市東萊派出所警察綁架,後送拘留所非法拘留5天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上午,王洪玉與另外兩位善良婦女殷淑雲、周春華,本著一顆為別人好的心在大陳家集上向人們講述法輪功真相,九點左右,被北馬派出所巡邏警察張作春、王成、曲厚民等人在眾目睽睽下綁架。拉扯中周春華身體突發不適:腹部劇痛,癱倒在地,十多個警察對她們進行圍堵,幾個警察抬著將人劫持到警車上,分別把三人控制起來。 三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北馬鎮派出所,被非法訊問,追問資料來源?誰做的誰給的?有個叫明亮的警察參與了記錄,北馬派出所尹國能狂妄的污蔑大法。 當天,去殷淑雲家抄家的警察身著便衣,當家人問:為甚麼「執行公務」不穿警服時,其囂張地回答:就為抓你們。 王洪玉、殷淑雲、周春華三人被拉到醫院體檢,周春華血壓220,腹部劇痛,殷淑雲、王洪玉出現心髒絞痛症狀,體檢指標均不合格。警察對醫生說她們是裝的,當天傍晚天已經黑了,將她們強行送入煙台看守所羈押。 後來家屬得知:殷淑雲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周春華被非法拘留二十多天後取保候審。王洪玉於五月十八日被非法批捕。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拘留;
勒索錢財;
關小屋;
非法審訊;
毒打/毆打;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長時間吊拷;
人身侮辱;
罰站;
逼迫放棄信仰;
迫害親屬;
惡人舉報;
洗腦/送洗腦班;
摧殘性灌食;
抄家;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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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架山東省龍口市陳曉秀、殷淑芸責任單位信息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383764.html#19310234010
龍口市公安局作惡事實
山東龍口市殷淑雲遭迫害經歷
相關單位及個人:
煙台市看守所地址:山東省煙台市福山區清洋街道辦事處東留公村內
郵政編號:265599 電話:待查
龍口市國保大隊 徐文業(大隊長) 18660067115
郭福兌(副隊長本案責任人)18696118718
邢世俊(辦案警察) 18660067071
王 偉(負責材料) 13356949678
龍口市檢察院批捕科科長李翔電話 18353502858
公訴科科長周麗
龍口市北馬派出所 所 長 管延海18866380333
副所長 王常龍18863859666
尹國能13465593035
參與綁架的警察 張作春18865590001、
王 成 15318677619 18806382679
曲厚民13589861081
孫偉 、還有警號是4545300的警察
附:北馬派出所部份警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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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士龍 18660067410
徐永淨 18660067406
曲發亮 18865591116
王成 15318677619 18806382679
逄超 18865520111 13375359603
姜松祖 15966552199
張作春 18865590001
曲厚民13589861081
東萊派出所:
所長呂曉東18660066898、13645456767
副所長王基鵬18660067320、05358788762、1330545072
副所長高琦18660067371、05358788138、13376458877
副所長成秉虎18660067277、05358788134、13793575188
副所長遲榮順18660067060、05358788133、13708916233
副中隊長孫明吾18660067292、05358788138、13589771258
警察任光輝18660067315、05358789805、13954500222
警察欒孟興18660067110、05358788138、13220918107
警察陳志軍18660067295、05358788138、15315351022
警察解海生18660067278、05358788138、13375359896
警察王喜志18660067285、05358788138、13305450730
警察賀浩18660067286、05358788138、13306380726
秘書科:
科長張愛清18660067319、05358788135、13386453966
副科長金正波18660067279、05358788141、13562527535
治安科:
副科長王殿利18660067290、05358788143、15866364698
副科長慕海福18660067318、05358788444、13705456789
責任單位及惡人:
北馬鎮政府
:
高金湖
北馬鎮公安分局
:
呂全健
龍口公安局駐京辦事處
:
馬延會
龍口市610辦公室
:
王成會
北馬鎮派出所
:
曲厚敏,
張作春,
王成
煙台市看守所(東留公看守所)
龍口市東萊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9年6月9日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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