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勇
簡介:
湯勇(Tang,Yong),
女 ,
年齡未知 ,
湖南省大法弟子。2002年8月期間,湯勇、文小平、劉宇偉等眾多大法弟子,因為拒絕背叛信仰,被關禁閉半月之久。禁閉室建在小山上,每間二平方米不到,除一塊1.5米長的水泥地板,再就是一個供解大小便的土坑,再無余地。白天室內溫度高達40多度,猶如蒸籠,汗如雨下;夜晚山區氣溫陡降,寒氣徹骨。惡警不准大法學員洗臉、洗澡,不准梳頭,不准用衛生紙;不准用舖蓋等任何東西;為防止大法弟子煉功,惡警給大法弟子戴上摩托車頭盔,穿上特制的衣服(兩個衣袖縫死,使人無法伸直骼膊),有時還徹夜銬上手銬。密密麻麻的蚊子將大法學員從臉到腳叮得無一完好,七天後解除禁閉時衣服上結了一層鹽霜。 附: 白馬壟勞教所因迫害法輪功“有功”,2000年8月被司法部授予“司法部教育轉化先進集體”;2001年8月被中央七部委授予“全國同××組織作斗爭先進集體”,2002年4月被司法部記“全國勞教系統集體一等功”;2001年8月中央七部委授予所長黃用良、七大隊長丁彩蘭“全國同××組織作斗爭先進個人”;2002年8月獲“全省勞教系統教育轉化工作集體一等功”7.28大隊獲集體二等功;教育轉化攻堅隊獲集體三等功;惡警方芬、黃用良、丁彩蘭、袁立華被記二等功;盧運泉、譚湘謙、王年華、萬煒、陳冬霞、趙帥群被記三等功。這些所謂的獎勵都是將來審判這些惡徒的證據。
迫害類型:
關禁閉;
喂小咬;
非法勞教;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非法關押;
手銬/腳鐐;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湖南省白馬壟勞教所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紀實
湖南省株洲白馬壟勞教所惡警迫害大法弟子的案例
責任單位及惡人:
白馬壟勞教所
:
譚湘謙,
鄭霞,
丁彩蘭,
黃用良,
趙桂保,
依金娥
白馬?女子勞教所
:
方芬,
尹彬
白馬?女子勞教所
:
黃文閔
白馬?勞教所
:
哀立華,
袁麗華
湖南白馬壟勞教所
:
趙晉岳
更新日期: 2007年1月28日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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