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常寶
簡介:
魏常寶(Wei,Changbao),
男 ,
年齡未知 ,
山東沂南縣雙侯鎮尚店村大法弟子,妻子劉長芹及母親劉元田都於1998年得法,全家受益、家庭和睦。自從1999年7月20日江羅集團迫害法輪功開始,他們全家不得安寧,受邪惡的騷擾。沂南縣六一零與鎮惡徒李洪江、張元金、解紅日、莊干德、李永保等惡徒們將雙堠鎮法輪功學員魏常寶(四十多歲)一家逼走他鄉謀生仍不休:惡徒於厚平、高洪彬跟蹤到青島市李倉區下王埠,逼魏常寶夫妻寫放棄信仰的保證書,並威脅工廠辭退他們,還揚言找黑幫殺了他們夫妻兩個。後多次密謀加害魏常寶。 1999年7月21日後,法輪功學員劉長德、魏常寶、劉元芹(女)、劉元田(女)、劉乃雁、石增義、劉乃明、劉乃印、龐志華、劉本英(女)、劉麗麗(女)等在不同地點被惡徒於厚平和高洪斌綁架到鎮派出所囚禁起來。期間,鎮裡惡人袁封山、李長慶、於厚平、於鳳曉(副鎮長)、孫干(副書記)、高元東(財政所所長)、張健(宣傳委員)等惡毒攻擊法輪功,所長高洪斌還歇斯底裡的用椅子腿砸法輪章,邊砸邊口出惡言。法輪功學員向他們講大法真相,他們不但不聽,還逼迫法輪功學員寫放棄修煉的“保證書”,不寫保證書的就推到房屋外面水泥地面上暴曬,並要挾村干部對回家的法輪功學員監視居住、外出。 1999年10月份,他一家三個大人和兩歲的孩子又去北京上訪。在半路妻子劉長芹和母親劉元田被鎮政法委書記於後平和派出所的所長高洪斌劫了回來,在沂南拘留所非法關押半個月,每人非法罰款一千四百元。 他到了北京,在火車站被綁架,當天被火車站派出所惡警拿著火鉤子砍手臂,在零下十一、二度下被強行脫光上衣凍,下午鎮政法委書記於後平從北京看守所帶走魏常寶,剛出監獄門就用書背打魏常寶的臉。回到當地後,魏常寶被劫持到沂南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八天,惡警要勒索五千元才肯放他回家。魏常寶家中並不寬裕,妻子劉元芹被訛詐去1400元錢後,無奈將家中僅有的一頭母牛和糊口的糧食賣掉湊足5000元錢後,將魏常寶領回家中。 2002年,在李倉區王埠派出所所長的帶領下,高洪斌在一家工廠找到了魏常寶夫婦,高洪斌先對工廠廠長恐嚇威脅後,又要挾魏常寶夫婦檢查其租住之處,在去的路上,高洪斌陰險的說:“如果你們倆口子再學大法,我就找黑幫殺了你們兩個人。”並將這句話連說了三遍。惡徒們在魏常寶的住處一陣亂翻,最後什麼也沒弄到手,就開始逼他們寫下保證書才算完。 過了沒幾天,工廠廠長找到魏常寶說:“你學大法廠裡不能要你,如果要了你,他們就給廠裡停電。你們在青島是不可能的了,他們打算把你們趕出青島去。”無奈之下,魏常寶夫婦只好離辦廠,四處尋找打工的地方。 2004年農歷4月11日晚上十一點半,雙侯鎮派出所所長張長國帶領惡警王紀卿帶領劉善成等七、八個惡警拿著手電筒把魏常寶家包圍,猛砸門、吆喝,欲對魏常寶下手綁架,。後來魏常寶逃出魔窟,惡徒們便將摩托車等財產搶劫而走。從那以後,魏常寶見無法在家生活下去,便領著妻子、孩子到外地謀生。 2011年“五一”前,沂南縣雙堠鎮派出所長賀永(渾號“黑閻王”)率部屬員警趁深夜,翻牆偷偷摸進法輪功學員魏常寶的姐姐位於青島市的家裡,欲綁架多年在外打工的法輪功學員魏常寶夫婦,“它們”打罵和威脅魏常寶的姐夫,魏常寶的哥哥質問匪徒們把魏常寶一家逼迫到哪裡去了,惡徒們理屈詞窮慌忙溜走。 中共黨棍610黑組織匪類共犯藐視國家憲法威信,非法侵害中國公民人權,渠等嚴重敗壞政風,已錄案備查,供作追懲依據;倘有疏漏,惠 請知情者或相關單位協助補正,不限文字。影音圖像、公部門文件均可並供刑懲渠等佐證,以昭公信,無任感荷。 國家不等同政府、政府不等同政黨、政黨不等同既得利益集團,包庇犯罪者只能是共犯結構;至對渠等犯行懲戒之國內法源詳見《中國憲法》第三十六條有關於宗教信仰自由的規定,及《中國刑法》規定有關“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另,尚可爰引國際法源。我(中)國是聯合國組織會員國之一,本應恪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八條:人人有權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依據《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八條:人人有思想、良心與宗教自由的權利。
迫害類型:
騷擾;
威脅/恐嚇;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逼迫放棄信仰;
暴曬;
監視/跟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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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官一任 禍害一方-- 記山東沂南縣雙堠鎮中共官員的惡行
山東沂南縣雙侯鎮魏常寶一家遭迫害情況
責任單位及惡人:
雙堠鎮派出所
:
王紀卿
沂南縣雙堠鎮委
:
於厚平,
袁封山
沂南雙侯鎮派出所
:
高洪斌,
張長國
沂南縣雙堠鎮
:
李長慶,
於鳳曉,
孫干,
高元東,
張健
更新日期: 2012年10月22日 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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