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健美
濟南李建美
2016年1∼8月濟南市法輪功學員遭各類迫害統計
2016年1∼8月濟南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人數按月份分布
李建美的殘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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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李健美(Li,Jianmei),
女 ,
60歲左右 ,
山東省濟南大法弟子。姊妹倆因為修煉法輪大法、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第一次被非法勞教是在二零零零年,當時被判三年,關押在濟南漿水泉女子勞教所,在裡面受盡了酷刑和奴役。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勞教所惡警指使二十幾個犯人用“五馬分屍”折磨她。揪住頭發,拳打腳踢,又把她手腳分開綁在雙人床上,在腰上系一根繩子,把繩的另一端系在對面床上,一個犯人就雙手握繩子,整個身墜在上面。李建美感到一陣劇痛,好象五髒六腑都被揪出來了,她大叫一聲就昏死過去。朦朧中她聽到有人說:“裝的,她是裝的。”接著兩盆冷水就劈頭蓋臉地潑下來。這種折磨直到早晨六點半才停止,李建美已奄奄一息。 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五日兩人同時被營市街派出所第二次非法抓捕,在劉長山看守所關押一個月後,又被送進山東省女子勞教所(濟南漿水泉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九個月,家中剩下快80歲的老母親和13歲的孩子艱苦度日。 李健美和妹妹李健慧同被非法關押在山東第一女子勞教所,都是第二次被非法勞教。李健美自這次被勞教以來幾乎一直被單獨關押。惡警王淑貞經常找借口用手銬、繩子、不讓吃飯、罰站、不准睡覺等手段折磨她。王淑貞還經常動手動腳打李健美。在長期的精神與肉體的迫害下李健美的身體極度虛弱,經常吐血,吃不下飯。老母親多次看望女兒,均遭惡警們的拒絕。 李健美、魯秀峰等法輪功學員被惡警牛學蓮、趙傑單獨關押,使用膠帶貼嘴,不讓睡覺,用手銬把她們靠在鐵管子上,長期不給菜吃。 李健美自二零零三年夏天就被折磨得不像樣子了,她被惡警牛學蓮、孫娟等多次野蠻灌食,導致食道和胃經常出血、吐血。 被單獨關禁閉室。李健美被關了三次,第一次是在二零零四年春節前,被關了十六天,後兩次,時間沒法確定。 二零零四年春,惡警李春紅指著法輪功學員李健美對張娟娟(詐騙犯)、孫小紅(賣淫犯)說:“把她交給你們倆了,留一口氣就行。”二零零五年春節後,李健美一次吐了兩碗多血,看管她的張秀英(盜竊犯)照樣天天打她,惡警王淑貞更是野蠻撕打,把李健美身上穿的毛衣毛褲全撕爛了,無法再穿。 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起,惡警大隊長王淑貞指使犯人把她捆在“死人床”上五十二天,這期間經常 對她又打又罵,負責看守的犯人張紅艷還用毛巾浸透尿塞到她嘴裡。李建美因拒絕戴犯人標志牌,惡警王淑貞又令人將李建美捆綁起來,再次把她關禁閉。在這捆綁期間不給菜吃,膠帶封嘴,打罵不斷,由於惡警的長期折磨,李建美的身體受到嚴重傷害,在二零零五年過年期間,有九天大口吐血。李建美被折磨得瘦得不象人樣,而且滿身出現疹子樣的小瘡。 李健美抵制勞教所的強制‘轉化’,堅定對大法的正信,堅持煉功,被強行戴上手銬腳鐐,綁在椅子上,不讓睡覺,限制大小便,讓那些非法輪功人員和轉化了的人員輪流看押、辱罵、毆打她。當李健美絕食抗議時,被強行灌食。並被關押在樓梯底下的禁閉室長達三個月之久,手段殘忍,觸目驚心。 注:禁閉室是設在樓梯下面那又窄又小又暗的空間,白天都要電燈照明才能看見。裡面除了一根固定在牆和地上的鋼管(銬人用的)外,沒有任何物品。冬天冷,夏天熱,一般人呆在裡面一兩天都會恐懼甚至窒息,昏倒。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六日,濟南大法弟子李建美、黃敏去山東曹縣打工,一天在飯店吃飯時講真相,被曹縣的“六一零”與惡警便衣發現將大法弟子黃敏綁架,李建美過去指責為何無理的綁架黃敏時,“六一零”與惡警的便衣又瘋狂的將李建美綁架。隨後曹縣的“六一零”與惡警又去大法弟子的濟南家中抄家……。將黃敏和李建美綁架到菏澤看守所關押了二個多月,後兩人被轉押到濟南第一女子勞動教養所(濟南市漿水泉路門牌號為二十六號)勞教。 李建美、黃敏在曹縣打工的老板得知消息後,因為李建美是擔負財會工作的,所以老板要找李建美商議交代一下工作,然而“六一零”與惡警無理的拒絕,據說令老板交納了五千元才讓其交談的。 二零一三年八月份,濟南市槐蔭區營市街派出所、美麗湖派出所圍堵李建美的家,李建美沒有開門,他們就在門口叫囂什麼你干的事你知道,威脅李建美星期一早上到美麗湖派出所配合所謂“調查事件”。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四日下午,李建美開車被惡警跟蹤,並被槐蔭區派出所警察綁架。大約四點左右,她的住所被非法抄家,抄走了電腦及大法書籍,車玻璃在院中被強行砸破,搶走橫幅等物品。四月十七日,歷下區法輪功學員朱曉東到李建美家,一進李家,就被守候在那裡的警察綁架。她八十六歲的母親目睹惡警的瘋狂行徑,當即被嚇癱了。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三日,濟南市槐蔭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王斌和李健美,在審判長朱振菊宣讀完回避權後,律師當即指出,公訴人、審判長、審判員、陪審員都是共產黨員,也就是無神論者,而被告的兩名法輪功學員均是有神論者,信仰上面是沖突的,因此,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8條和31條的有關規定,公訴人員和審判人員都應該回避。第二,這個案件看似是一起小案,實質是一起涉及信仰迫害、波及全國的大案子,所以在槐蔭區法院這樣一個基層法庭無權受理,應該由最高院受理才行。 面對這一要求,朱振菊說這個問題需要休庭商議,宣布休庭五分鐘。十多分鐘過後,審判長回來了,沒有任何道理和法律依據的駁回了律師的申請,並說不得申請復議,執意要把戲演下去。 整個庭審過程中,公訴人從未做出過任何有理有據的解釋與響應,而是一直硬挺著脖子說瞎話,法官對此也從不予以異議,反而是處處打斷律師與兩位法輪功學員的發言。 李健美更是被人架著走進法庭的。原本健康的人,竟然落到不能獨立行走的地步,這其中到底發生了甚麼?李健美曾當庭控訴自己在看守所受到過“死人床”的酷刑,導致其無法行走,但剛開始說就被法官朱振菊強行打斷,並以“此事與本案無關”為由禁止李健美再次提及該事實。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五日上午,濟南市槐蔭區法院躲在在濟南市看守所對李建美女士進行第三次開庭,李建美的女兒和李建美的妹妹都被警察阻擋在外不能旁聽。李建美當庭對公訴人進行了駁斥,說明了法輪功要求修煉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江澤民偽造證據、栽贓嫁禍法輪功,公訴人應當去起訴江澤民,而不是起訴法輪功學員。李建美被枉判九年有期徒刑。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李健美大約兩周前被非法判刑九年,王斌七年,目前已上訴。 法輪功學員李建美被付桂英迫害成殘疾,腰腿一直疼痛,不能自己行走。有一次,她的大腿根部長了個大疙瘩,疼痛難忍,她見到衛生員李玉潔,就要求去醫院看病。當時江平正好當紀律大組長,她不讓李玉潔報告獄警,故意拖延看病時間。李建美疼得整夜睡不著覺,呻吟聲傳出很遠,江平看到這事瞞不下去了,才不得不上報獄警,才帶她去醫院治療,此時李建美的腿腫得很粗,大疙瘩已經化膿。 濟南的李建美二零二零年十月份出獄。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
非法判刑;
非法關押;
手銬/腳鐐;
綁、扣;
罰站;
剝奪睡眠;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毒打/毆打;
關禁閉;
綁架/劫持;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抄家;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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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濟南看守所(劉長山看守所)
濟南市610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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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新軍
山東省第一女子勞教所(漿水泉勞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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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學蓮,
趙傑,
王淑貞
山東濟南漿水泉女子勞教所
營市街派出所
槐蔭區派出所
曹縣公安局
:
張軍良
濟南市槐蔭區法院
:
朱振菊
更新日期: 2022年9月19日 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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