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琴(德芹)
簡介:
王德琴(德芹)(Wang,Deqin?deqin?),
女 ,
41歲 ,
王德琴,女,41歲。1999年7.20王德琴依法到省政府上訪,遭到警察的殘暴毆打,有的法輪功學員衣服被撕破,有的鞋被打掉,還沒等穿上就被踢上車。回來後,村干部丁乃玉讓她到鎮去辦洗腦班,負責人有鎮書記趙洪生、張佃啟。村干部丁乃玉、劉佃伍、郭術雲還到他家強行把大法資料拿走。 1999年9月6日王德琴進京依法上訪,遭綁架。後韓甸鎮派出所雇振龍、隋廣成、於占軍、李克吉等人將她劫持回雙城看守所。在看守所裡不讓與外界有任何往來,連基本日用品都不讓買,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被非法關押64天後釋放。在這期間610強迫她的家人用房產做抵押,又被雙城公安局局長張國富、副局長張士耀、610的劉春陽勒索3000圓,張學義勒索100圓,韓甸政法書記王金柱勒索2500圓,派出所王廣忠勒索500圓,還被敲詐伙食費570圓。 2001年村干部丁乃玉、郭術雲、張榮祥還有鎮孫××到王德琴家,逼迫她寫不進京的保證書,否則就拘留。 1999年9月6日進京證實大法,被北京淵譚派出所抓住,遭到北京淵譚派出所責任人打罵後,送到駐京辦,後又送到雙城拘留所非法拘留64天,整天挨局裡劉春陽,“610”張學義父子及號裡的犯人罵,被逼寫下了保證書,還被逼家人拿錢保。被勒索錢財為,雙城縣局劉春陽收3000元錢,韓甸鎮副鎮長王金柱收2500元,派出所500元。
迫害類型:
洗腦/送洗腦班;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綁架/劫持;
非法扣壓房產證;
勒索錢財;
逼迫放棄信仰;
毒打/毆打;
非法關押;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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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責任單位及責任人電話(區號0451): 雙城市公安局張勝臣1393611007 雙城市610辦公室電話:53165610 張國富53115778,金婉芝53005826,姜宏偉13936022121,劉善忠13091722617,53169372 雙城市第一看守所所長李忠秀,53124803,53117887 雙城市第一看守所所長劉清禹,53122717,53117978 雙城市韓甸鎮政法委書記孫繼華電話53230081,13936489088,13199527365 雙城市韓甸鎮派出所所長張春華53230407,53115873 雙城市韓甸鎮派出所副所長於占軍53230286,13104080676 雙城市韓甸鎮派出所隋廣成53230386,13504818048(打手)
責任單位及惡人:
雙城市610辦公室
:
劉春陽,
張士耀
雙城市公安局
:
張國富
雙城韓甸派出所
:
張佃啟,
雇振龍,
於占軍,
隋廣成,
王廣忠
雙城市韓甸鎮政府
:
王金柱,
趙洪生,
劉佃伍
韓甸鎮派出所
:
李克吉
雙城市韓甸鎮腰小房村
:
丁乃玉,
郭術雲,
張榮祥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12日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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