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大法弟子
簡介:
岳陽大法弟子(Yueyangdafadizi,None),
男 ,
年齡未知 ,
岳陽大法弟子。 99年12月岳陽大法弟子來到北京。走到天安門就上來兩個惡警手裡拿著師父的像叫他罵,他說他從來不罵人,為什麼無緣無故叫他罵人?他們哪裡聽得見這些話,兩個惡警異口同聲地說:不罵,就押上警車!說著他們便將他綁架強行扔上警車。上車後,車裡的一名惡警又叫他罵師父。在一個堂堂大國的首都盡出現了這麼荒唐可笑之事,他嚴厲拒絕了他無理的要求,這個惡警又叫另一名同修罵師父,這位同修便背起了“論語”。惡警便對這位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打得他鼻青臉腫,口角流血才停手。惡警還凶巴巴地說:呆會兒我再來收拾你。這位法輪功學員理直氣壯地說:行,我等著,我倒要看看你們到底邪惡到什麼程度。 他們被非法抓進公安局後,惡警將一名浙大在讀大學生的四千多元生活費、學費全部非法沒收。這名學生大法弟子當時找惡警要,誰知幾名惡警互相推責任,都說沒看見。因惡警自知理虧,怕自己的惡行被揭露出來,於是便將這位浙大學生提前放出,並不還給他路費。還是另一名沈陽的法輪功學員掏出三百元錢給這位學生同修做路費。 上百名同修被關在那裡,大家在一起切磋、交流,真是一個慈悲純正的場。惡警把他們分別關在七個鐵柵欄屋子裡關了一整天,水沒有喝一滴,甚至連廁所都不准上。有位年老的同修要求上廁所,惡警不讓上,最後罵罵咧咧地極不情願地打開鐵門。有兩名湖北的女同修因拒絕報姓名被惡警打得遍體鱗傷,將雙手反背交叉反銬,實在慘不忍睹。這次,他們被押回岳陽後,我身上僅有的三百多元現金被非法沒收,單位扣除了他上班時未領的工他資三百七十多元,還以所謂的“擾亂社會治安管理秩序”的罪名非法關押了他三十六天。最後還勒索他五百元,才將他放回。 2000年2月11名同修在一起煉功,被當地警察以所謂“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的罪名將他們准備無限期關押在挽留所、附教所,還美名其曰:監視居住。在監獄裡,六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集體絕食四天後,才被全部放回。每頓一勺鹹菜一碗飯還叫他們家人交680元生活費才放人。他愛人這次也因煉功被抓,被迫交了680元生活費非法關押了四十六天才放回。 2000年底,他張貼真相資料、掛橫幅,向民眾講法輪功真相。2001年3月他被惡警綁架,岳山君山區的610邪惡機構負責人余致和凶神惡煞地對他說:“今天要你不死也要脫層皮”。說著一旁的打手趙文華(君山公安局國安大隊)便對他拳打腳踢,六個致命的拳頭、耳光,打得他眼冒金星,全身發麻,臉上失去知覺。他心中默念師父經文:有師在,有法在,怕什麼? 惡警趙文華把他按跪在牆角,連續三次都用力脫他的鞋子,意欲用他一百五十斤的體重和穿著厚底皮鞋的雙腳踩在他瘦弱的足踝骨上旋轉身體,這是它整人的一貫伎倆,這一招踩碎了不少同修的踝骨。他一直保持著強大的正念,師父便幫他度過了這一關。惡警趙文華氣喘吁吁,氣急敗壞,便提著他在地上摔來摔去,然後便心狠手毒地猛力用手掐住他的脖子。當時他眼前一片漆黑,已看不清任何東西,喉管已明顯無法呼吸,被掐得沒有任何縫隙進出氣。他窒息得快要死亡,惡警趙文華才放手。對他的審訊、毆打共進行了十多個小時,他們把他關進了看守所,還非法判他一年半勞教。他兩次絕食抗議,後來他們以所謂監外執行放他回家。在看守所絕食期間,惡警指使八個男刑事犯將他們絕食的法輪功學員一一按倒強行用鑼絲刀,扳手撬開牙齒,有的同修被撬得鮮血直流,牙齒脫落。他指責惡警的行為,惡警領導說:“這是某黨的人道,對法輪功的無微不至的關心。” 2002年11月單位把他送到當地的所謂“法制學習班”(洗腦班)後,他抵制迫害,不放棄修煉,給同修真相資料看,惡警再次將他非法送至看守所。在送看守所前,他單位的領導曹學文假惺惺地對他說:你身體不太好,現在考慮你下崗了,生活較困難,領導想找你談心,幫助你走出困境。他說:謝謝領導的關心,下崗也不只他一個人,生活困難點也沒有問題,加上現在身體好了,自己做點事還行。曹學文再三要求他去一趟單位,口口聲聲說只有幾分鐘,而且是沖著關心他的生活來的。他本想去講清楚,誰知一到單位,惡警趙文華與岳陽錢糧糊派出所的公安車已在那裡等著,不由分說地將他綁架,又非法判他兩年勞教。 在勞教所檢查身體時,因檢查身體不合格而拒收。這次將他非法關押六十多天。他家裡的車也被惡警打得稀爛,損失一千六百元變賣出去。2003年1月,他被勞教所警察送回君山公安分局後,惡警余致和又開口要他家人三千元現金才放人,最後家人東湊西借了一千元給他,才放他回家,並不打收條。 幾年來的動蕩生活,非法抄家、罰款、毀書、被打、被拘、被勞教,家裡沒有絲毫安寧,愛人被逼得不敢修煉,家裡被迫害的妻離子散,孩子被嚇得提心吊膽,一聽到警車鳴笛便屏住呼吸,生怕自己的父母被帶走。幾年來他們遭受著迫害,但他們還會一如既往地證實大法講真相,絕不向邪惡勢力低頭,他們相信真理必將戰勝邪惡。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
逼迫放棄信仰;
踐踏信仰;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綁架/劫持;
非法罰款;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穿著鞋踩在腳上來回轉;
抄家;
非法勞教;
迫害親屬;
吊背銬 ;
不准上廁所;
非法關押;
勒索錢財;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幾年來因堅持信仰被關押迫害無安寧
責任單位及惡人:
君山區公安分局
:
趙文華
更新日期: 2006年9月17日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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