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桂珍
簡介:
楊桂珍(Yang,Guizhen),
女 ,
年齡未知 ,
河南新鄉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一日,有十幾個功友在公園煉功被抓,她去的晚沒碰上,但是公安抓人的行為無理並且違法,她就去派出所跟他們講理,要人,誰知惡警把她和另外十幾個同修一起帶到紅旗分局一科由高××給辦理了一個拘留證,拘留了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六月上旬,她去同修家串門,被平原鄉派出所的馮幸福等以擾亂社會治安為由對其非法拘留了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七月初,她坐上了去北京的列車,因在途中看《轉法輪》被乘警發現,在定州車站下車,被帶到車站派出所關了一夜直到第二天的晚上由紅旗區公安分局一科高××帶回拘留了十五天,並把她帶的350元錢沒收沒有開任何收據。北京沒走到,真話沒說成,反而遭遣送關押,為了盡早結束這種不正常現象,無論再抓、再打,她也要去北京為大法說一句真話,她有責任讓政府了解真相,她要去當一個證人,而不是一個旁觀者,就這樣她義不容辭地在次進京上訪,到了北京聽同修說信訪局已變成了公安局,只要是為法輪功上訪的馬上被抓,警車就停在信訪局的門口,在這種申訴無門的情況下,很多同修都自發地走上了天安門廣場,在那裡煉功請願,請政府關注她們,讓她們說一說心裡話,就這樣她又一次被抓,並由紅旗分局一科李國林帶到駐京辦,把所剩260元錢沒收後,遭遣返本地並非法關進拘留所。 兩次進京上訪,兩次被抓,因此她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九日第三次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和平請願,打出了橫幅“法正乾坤”,喊出了壓在心裡已久的話: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讓人向善,道德回升。當時的北京大小監獄已關滿了說真話的人,用好幾輛大客車把當天抓的數百名大法弟子送到北京附近縣裡關押,她們一車70多人被送到懷柔縣看守所,下車後讓她們排成隊,用筆在每個人的背後編上號,然後搜身,填表時由於不寫姓名被女管教一把打在臉上,把衣服脫光,剪掉衣服上的拉鏈和扣子,把褲腰帶和鞋帶抽掉,走路都得提著褲子,拖拉著鞋子,把人弄得不像人樣。 當時天寒地凍的,在號裡沒有被子,她們十個人在冰冷的水泥大炕上擠成一團,以體溫取暖,就這樣度過了一夜又一夜,每天兩頓飯,吃的是玉米窩頭和白菜湯,第二天她們十個人在號裡煉功,被管教在監控裡發現,打開號門,又踢又打,連拖帶拉讓她們站在院子裡由男犯人把她們雙手拉至背後,彎下腰,頭朝地,叫架飛機,如果堅持不住就打。前樓是審訊室,把人挨個提到那裡進行折磨,用電棍電,頭頂牆,用電扇,用膠木棍打,打得她兩臂腫脹淤血至手腕,屁股兩側有大片的淤血,就這樣過了四、五天後又被關在駐京辦事處十多天由紅旗分局一科高××、李國林將身上所剩100元沒收後遣返新鄉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零一年元月十九日,由東街派出所楊明輝所長未經任何手續非法判她三年勞教,把她送到鄭州十八裡河勞教所非法關押,上午被送到,下午就去聽那些轉化者的邪悟,在生產車間讓轉化了的人輪番勸說轉化,她對她們的做法很痛心,這些人也是為說真話而走出來,在承受不了的關押迫害下,說些違心的話,走到了大法的對立面,為了貪圖安逸,從說真話到說假話,害人害己。二隊管教隊長周曉紅找她談話,她表示堅定不轉化,就派了兩個吸毒犯人當包夾看著她,不讓學法,不讓煉功,不讓她和同修說話,更不讓接觸剛送進去的法輪功學員。二月十日是二隊接見日,家裡親人趕到勞教所接見,被堵在門口不讓見,說所裡有規定,不轉化的不讓接見,就這樣親人們在寒冷的天氣裡,在勞教所的門外站了很長時間才失望地回去了。 大概在二零零一年二月底,三月初的時候,她的丈夫與法院的人來辦離婚手續,他說廠裡對他施加壓力,如果不離婚工作就保不住,法院的人說:“我們也都了解了,從你單位到你家鄰居都說你是個好人,現在國家形式不讓煉,你心裡明白就行了。”她當時就在離婚書上簽了字。 二零零一年十月底嚴懲加期大會上,她喊出“大法好”,剛喊一句,就被包夾按翻在地,幾個人把她抬起來就往三大隊大院跑,到三隊由管教給她戴上手銬,推進一個空房間裡,隊裡管教、管理科長,吸毒人員輪番叫罵,還想打人。後來因這一句話給她加了三個月的期。在隊裡轉化了的學員全部集中在一個大房間裡看電視,寫悔過揭批,來加強她們的邪悟,不轉化的學員由包夾學員看著在車間裡干活,每天從早上7:00到晚上10:00,除吃飯的時候休息一會。 一天夜裡近12點,她起來煉靜功,還不到5分鐘的時間被值班管教發現,並說要罰隊裡的分,還要給值夜班的犯人加期,隊裡的管教讓她不承認是沒煉功就沒事了,她想她修煉的是“真、善、忍”,是干啥就是干啥,隊裡的正、副隊長和管教把她叫到辦公室問話,問她是否煉功了,她說:是煉功了,煉功對她身體有好處,所以她要煉。管教和她們談話經常指責她們說:你們太狠心,不要工作,不要家,不要孩子了。她對她們說:她沒有做任何不好的事,沒犯罪,就為說一句真話而被非法關押,是誰在知法犯法,讓她們失去了工作和親人。從此她們再也不這樣說了。由於抵制迫害,抗議非法關押,她們集體絕食,每次強制灌食,隊長有時在場有時在幕後教唆。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早上集體煉功被所裡的保安毒打上警繩,這種慘無人道的酷刑使人非常痛苦,時間長了致人昏死,輕者致人殘廢,她的胳膊至今還經常疼痛。在二大隊只要惡警認為你違反了所規所紀,就教唆吸毒學員打罵或把人拖出來吊起來,名叫:烤全羊。 她在勞教所裡近三年非法關押的時間裡,由於長年每天十幾個小時的重體力勞動,今年四至五月份期間,勞教所加工口罩掙錢,每天從早上7點到晚上12點干活,沒有星期天,在加上精神上的摧殘,被折磨的蒼老、消瘦,從二零零二年七月開始發燒、頭暈、呼吸困難、行走困難,所裡確診為惡性貧血,直到二零零三年七月六日在這一年裡,人都迫害的快不行了,每天還被逼著干活,以各種借口加期。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新鄉市法輪功學員趙素珍和楊桂珍在大街上講真相勸三退時被綁架,現非法關押在新鄉市拘留所。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電擊;
摧殘性灌食;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撞牆;
“烤全羊”;
精神酷刑;
逼迫放棄信仰;
踐踏信仰;
剝奪睡眠;
不准上廁所;
綁架/劫持;
非法拘留;
非法關押;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非法勞教;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迫害親屬;
推行/執行迫害法輪功政策;
手銬/腳鐐;
洗腦/送洗腦班;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河南新鄉市法輪功學員趙素珍、楊桂珍被綁架
河南新鄉楊桂珍遭受的迫害
普通女工自述幾年來慘遭迫害的經歷
兩年前發生在河南第一女子勞教所的迫害一幕
責任單位及惡人:
十八裡河女子勞教所
:
李景月,
周小紅
紅旗公安分局
:
李國林
東街公安分局
:
楊明輝
新鄉市拘留所
化工路派出所
平原鄉派出所
:
馮幸福
更新日期: 2016年1月10日 2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