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麗敏
簡介:
韓麗敏(Han,Limin),
女 ,
44歲 ,
佳木斯市大法弟子,佳木斯北方機械制造有限公司職工。二零零零年二月韓麗敏因去北京上訪,在半路上被惡警非法抓捕至佳木斯市駐北京辦事處。在不足二十平方米的小屋裡關押十五-十六人,數天後被押回,關在佳木斯市看守所近六十天,永紅分局(石秀文)向家屬索要罰款一千元放回家。本單位罰款二二五零元,放回後,被本單位除名至七月末復職。這期間影響經濟收入近一七八零元。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日下午,馬曉華下班剛到家,於富華、韓麗敏她我家串門,5點過後,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前進公安分局奮斗派出所包片民警董紹龍帶數名警察闖入她家。董紹龍第一句話就說“馬姐你在家吶”,接著對她們說了聲“誰都別動”,他們就開始了滿屋的翻箱倒櫃,把她的MP3(索尼)、《精進要旨》、《法輪佛法大圓滿法》、師父的各地講法、一套九八年長春輔導站洪法的珍貴圖片(20張一套)、師父在大嶼山的珍貴照片及兩張師父的大法像強行搶走,最後惡警綁架了她和於富華、韓麗敏三人。 當時正是晚上下班時間,鄰居們目睹了這一綁架場面,兩、三名警察架著她們,分別把我們拉到奮斗派出所。在離開她家之前,董紹龍給市公安局陳萬友打電話說:我在馬曉華家,抓了三條魚,你快過來吧。
迫害類型: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審訊;
抄家;
綁架/劫持;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非法關押;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佳木斯惡警陳萬友脅迫派出所警察迫害大法弟子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大法弟子被迫害的部份事實(續)
責任單位及惡人:
佳木斯市公安局
:
陳萬友,
張小剛
永紅公安分局
:
石秀文
佳木斯奮斗派出所
:
董紹龍
佳木斯看守所
北方機械制造有限公司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28日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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