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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事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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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貴遠

簡介:
楊貴遠
(Yang,Guiyuan), 男 , 40歲 , 吉林大學和平校區職工。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需大學(原“農牧大學”)。於97年11月在接觸到法輪大法, 1999年7月博士畢業回到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需大學(原“農牧大學”)。軍需大學也緊跟其後開始迫害法輪大法。動物醫學系政委及支部書記(張西臣)多次找他談話,頻繁找到家中談話,要收繳法輪大法書籍,威脅如不上繳就要抄家,如不放棄就要開除工作等。

99年9月17日24小時監控。吃飯也不許回家。在被軟禁期間,經常威逼利誘。決定開除黨籍,復員離開學校。被非法拘禁3個多月,。結果被迫於2000年8月復員,拿到一筆復員費,自謀職業。

2000年10月,軍需大學組織部打聽到他就職的公司,並威脅說要公司負什麼責任,因此,失去了工作。

2000年11月26日去北京上訪,被廣場公安分局抓捕,當天被送至北京密雲縣拘留所繼續打罵拷問,關押7天釋放。於2001年2月14日離開居住地,流離失所,到廣州租房住。

2002年2月8日23點左右,在廣州白雲區被610入室綁架,綁匪當場制造假證據。在廣州白雲區永泰村租住的房屋內自稱當地公安(事後得知那些人是廣州白雲區610的),進房間後即亂翻東西後立即把他抓住。就把一張有法輪大法資料的光盤放入,並連上打印機,要他操作,他們拍照、攝像。抄走的東西,要他簽名,拿走有6千多元現金卻說沒看到。隨後被派出所關押。

凌晨(2月9日)用警車帶到廣州白雲區分局繼續審問。不讓睡覺,輪番審訊,直到2月11日上午,押送到廣州白雲區看守所。
2月12日是春節,安排了8個人連續審問,讓坐或站,但不讓睡覺。。一人還往他臉上吐瓜子皮,往頭上澆水,一拳打在左臉腮部,一腳踢在的左大腿上,當時把他踢倒在地。還把法輪大法創始人的名字寫在紙上,把紙放在座位上讓他坐。

2002年4月11日上午8點多,給了一張勞教通知書,上寫因擾亂社會治安,勞教2年,地點是廣州市(花都)第一勞教所。去廣州第一勞教所。當天就有已洗腦的幫凶及管教陳富民、姓盧的找他談話。大隊長周建雄對他講:我們不強迫你轉化,我們有的是辦法,隨便找個理由就可以每月加你的期,加到勞教的最長期限3年,再把你送到“法制學校”(實為法西斯洗腦集中營)。

2002年5月初,周建雄提議,同管教畢德軍,副所長周洋波等把他和另一名法輪大法學員銬上,開車押送到深圳關押法輪大法學員的勞教所。安排了2個人夾控,一個叫黎紹柱、黃善鋒。長時間作苦工,開工期間中間只有5分鐘休息、上廁所。完不成就訓斥、加班、甚至打罵、扣分,分扣多了就要加期。在每月的思想匯報中,必須按要求寫,每月都被加期。

2002年9月初醫務所人體秤顯示,其體重下降到40公斤,就這樣還讓照常出工。

2002年10月份在監室裡面密不透風,陰暗潮濕,晝夜點著燈,牆壁四周貼著諸如“轉化是唯一的出路!”等標語,並拿來一大堆迫害、污蔑法輪大法的資料讓他看。 5天後,送回專管隊二大隊,關入所謂“談話室”內。每個房間都安裝了鐵門。

勞教所所長周洋波,二隊指導員李國民從各個勞教大隊抽調了一批心狠手辣的人,大多是吸毒慣犯或者是黑社會團伙成員,免去他們的一切勞動任務(強行轉化一人,減免二十天),讓他們專職迫害法輪大法學員。

他們欺騙說要帶去見心理醫生,王峰、崔玉才直接把他帶到了較偏僻的禁閉室,夏建華、蔣勇把他按倒在地,用數米長的布條(從軍用棉被的被面上撕下的長布條)把兩個手的手腕勒死,再把腋窩處用布條勒死,然後把雙手及腿也一樣,打手用腳踩著大法弟子的腿十分疼痛,最後用從腿上留出來的一段布條套住頸部,把身體彎成低頭弓腰駝背狀,整個人被捆成一個球狀,抬不了頭,直不起腰,坐也坐不成,躺也躺不下,呼吸困難。半小時左右,惡警又令他們解開布條,解開時更是令人十分痛苦,過一會兒再綁回去。同時,崔玉才把法輪大法創始人的照片,往學員的肛門、陰部等處塞。

管教逼迫,罵、燒、撕扯法輪大法創始人照片,並進行拍照,然後連夜讓寫“三書”。逼迫不停的抄寫攻擊法輪大法的文章,每晚要交一份思想匯報還要求寫所謂“揭批書”,內容全是誣蔑法輪大法的後,管教拿來印泥,要求寫一張“聲明”,內容大致是“本人所寫的材料全部屬實,同意發表。”簽字,按指印,隨後要求參加所謂“揭批會”,要在會上宣讀,由他們錄像,最後制作成VCD。

廣州市第一勞教所研究出至少四套酷刑用於迫害堅定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凡用刑後人都奄奄一息,渾身大塊紫血印,惡警再傳獄醫檢查,惡毒殘忍還要作偽善表演。中山大學的大學生王德華就被這樣折磨得精神失常。在實施這樣的酷刑折磨時,惡警們也得到了上級的“表揚獎勵”,他們變得更加無所顧忌!其中,最令人發指的酷刑,就是把法輪功學員用布條捆成球狀懸吊在鐵鉤上施暴。往往煉功人受刑後,腳踝至小腿部位會有被深勒陷入肉的溝。多天後,仍會有淤黑色的布條溝口子,受害者走路都一拐一瘸的,顫抖不止,鑽心的疼痛。遭受過這種酷刑的部份法輪功學員:李游、王德華、鮑殿生、李鶴沖(音)、淡偉昌、鐘穎航、陳瑞昌、羅小文、楊貴遠、林天賜、鐘素敏、李建忠、賴繁榮、吳志平等。

迫害類型: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加期(延期)/超期關押抄家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偽造證據將大法弟子勞教、判刑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毒打/毆打非法關押用細繩纏捆雙腿強行長時間雙盤逼迫放棄信仰踐踏信仰洗腦/送洗腦班人身侮辱搞垮或使大法弟子的經濟實體蒙受損失細繩綁五花大綁上身強行疊在被盤起的雙腿上捆成一團剝奪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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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廣州花都區第三勞教所 : 周洋波畢德軍李國民黎紹柱黃善鋒夏建華蔣勇王峰崔玉才盧某陳富民周建雄
軍需大學 : 董國山

更新日期: 2013年5月11日 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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