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香
簡介:
李瑞香(Li,Ruixiang),
性別待查 ,
年齡未知 ,
2001年11月18日,大法學員李瑞珍、李瑞香倆姐妹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被惡警綁架到前門派出所。進行了一天的迫害:逼著照相,不照就揪住頭發使勁往牆上撞,利用流氓罵髒話,連上廁所都不讓去。宮世順、科員王賓伙同惡人馬桂芳,在去北京之前到倆姐妹單位強行各借了3000元錢做路費。他們把姐妹二人銬回泉陽看守所。回來之後宮世順、王守亮等幾個警察抄了二人的家。倆姐妹在泉陽林業局看守所遭到了非人的折磨。寒冬臘月屋子裡非常冷,被子褥子僅兩層布,晚上凍得睡不著。有的警察喝酒,喝完酒半夜三更把大法弟子喊起來坐著,不許睡覺。倆姐妹被非法提審了半個多月,在那裡整整關了一個月,放出來時還讓勒索每人2000元錢押金,並且無理定罪取保候審兩年。 因保人是倆姐妹的弟弟,宮世順就經常威脅他說:“出了問題,你就下崗。”宮世順還不肯放過這倆姐妹,又非法強行扣除她們半年工資,就這樣宮世順又從倆姐妹每人身上勒索近2500元。 宮世順不論白天黑天經常到李瑞珍、李瑞香姐妹的家騷擾,就連家人也不放過,經常去找麻煩,攪的全家不得安寧。泉陽林業公安局第二派出所所長唐元章還有宮世順、王賓,還有幾個不認識的干警來李瑞珍家抓人,被她丈夫轟了出去。這種情況下姐妹被迫流離失所。
迫害類型:
騷擾;
勒索錢財;
打罵;
剝奪睡眠;
綁架未遂;
威脅/恐嚇;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抄家;
非法提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白山市撫松縣李瑞香、瑞珍姐妹進京上訪遭迫害自述
責任單位及惡人:
前門派出所
泉陽林業局看守所
泉陽林業局政保科
:
王守亮,
王冰,
宮士順,
馬桂芳
泉陽林業公安局第二派出所
:
唐元章
更新日期: 2006年10月9日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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