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艷芳
簡介:
馬艷芳(Ma,Yanfang),
女 ,
吉林省長春市法輪功學員,長春五十二中學教師。她因堅持“真善忍”的信仰,相繼被非法抄家、非法勞教、非法關押、酷刑逼供;並被扣發工資、剝奪工作的權利,甚至被學校無理開除工職,有的在學校的有關人員騷擾下被迫離婚,流離失所。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四日,馬老師下班後在家做飯,兩名警察兩名居委會的敲門,擠進屋後就開始翻東西,翻出幾本法輪功的書,一盒磁帶,兩個隨身聽(一個已壞),就把馬老師和愛人帶到派出所,把馬老師銬在二樓的鐵床頭上,愛人被銬在一樓的桌子腿上。 十點左右,二道公安分局來了五、六個警察對馬老師非法刑訊逼供,非法審訊的惡警逼迫馬老師跪下,並踹倒在地,直到踹累了,才在晚上十二點把馬老師銬在鐵床頭上。 經過一整天的毒打逼供, 馬俊對另一個警察說“她就這樣了”,意思是逼不出供了,就說要羞辱馬老師,讓馬老師今後沒臉上班。他就讓馬老師雙手戴著手銬,由馬俊和另一個警察押著到52 中游街,當時正好下課,全操場都是學生,然後又到北樓馬老師的辦公室,馬俊把馬老師的辦公桌翻了個底朝天,又叫人把馬老師女兒從班裡找出來,女兒看馬老師被迫害這樣也嚇哭了。馬俊又把馬老師女兒叫到一邊,問你爸媽是否煉法輪功。 游完街後回到派出所,才把她押上警車送往長春市第三看守所,她絕食抗議,警察就把她拉到醫院灌食,給馬老師戴上手銬腳鐐,手銬腳鐐中間在拉一起,使人不能直腰,不能自理,就把她扔入小號迫害。 馬老師被綁架後,校領導被謊言蒙蔽,煽動群眾仇恨馬老師,五十二中學書記孫桂珍曾在學校大造輿論,說在馬老師家搜出許多傳單,在五十二中學書記孫桂珍的配合下,馬老師被非法判勞教三年。一個多月後,家人借了幾萬元把馬老師買了出來。 劉校長讓馬老師寫“決裂書”才能上班,馬老師說:“我沒犯法,我是在家裡被綁架的,信仰自由,我病煉好了全校都知道。”就這樣馬老師被攆出校門,工資全部被扣發,從此馬老師家的生活雪上加霜。 二零一一年八月一日下午在家被綁架,被關押在雙陽第三看守所。 二零一一年八月一日這天,馬艷芳因為郵了幾封信,長春市公安局610辦公室的高朋、潘高峰跟蹤到她家的樓道裡將她綁架。 之後,吉林街派出所的警察抄馬艷芳的家,抄走了電腦、打印機、手機等價值上萬元的私人物品,之後把她送到長春第三看守所非法關押。 看守所就每天給馬艷芳插鼻管灌一次食,獄警劉穎拿針就在馬艷芳的手背上亂扎,扎完後馬艷芳的手就成了開花饅頭。馬艷芳絕食了四十多天。就在馬艷芳停止絕食的前兩天,劉穎把馬艷芳提出去灌食。 獄警劉穎和一幫警察群毆打馬艷芳。那是在馬艷芳絕食二十天左右,劉穎把馬艷芳雙手戴著銬子提到一個沒有監控的倉庫裡,就開始打,她剛一動手,一下就來了好幾個警察,有韓佳彤、趙姝、徐晶等,她們一起向馬艷芳開攻,不一會馬艷芳就遍體鱗傷了。 劉穎還把馬艷芳的頭發拽下一大團,頭皮差點被拽掉;還用皮鞋跟踩她的右腳背,在上邊擰,骨頭差點擰碎,後來腳腫的不敢走路,她們正打的起勁時,劉英九所長來了,她看到徐晶等人胳膊上劃壞了,就心痛的說:“你們怎麼搞的都掛彩了?”那是她們打我時被我戴的手銬劃壞的,這時我給她看傷,她也不看,顯然她們是預謀好的。打完後把馬艷芳送回號裡,馬艷芳已經哭抽了,號裡的人都看見了,警察也不管。 二零一一年八月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期間,高朋、潘高峰把馬艷芳的案子送到長春市中級法院,中法調查後沒有立案,因為憲法明文規定,公民有通信自由的權利,就把案子退回去。高、潘仍賊心不死,他們又把馬艷芳的案子送到二道區法院,審判長閆洪義,目無國法,濫用職權,把馬艷芳非法判了七年重刑押入大牢。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馬艷芳被非法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八監區(教育監區),這是專門轉化迫害法輪功的黑窩。 吉林女子監獄獄警大隊長曹紅,看哪個法輪功學員不順眼,就弄回八監區迫害,馬艷芳曹紅弄到八監區迫害。包夾崔玉蓮(朝鮮族人,詐騙罪刑期十年以上)逼迫她吃藥把牙齒打活動了,出了很多血,滴在身上。 在二零一五年這期間的十月份,隊長倪笑虹指使包夾劉英麗在馬艷芳的飯裡下毒。 馬艷芳在旁邊也大聲呵斥倪笑紅停止迫害,後來馬艷芳也被強行銬在床上。 至二零一六年一月,吉林省女子監獄現被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有:馬艷芳等。 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馬艷芳結束七年冤獄回家。 二零二零年八月三日中午,吉林省長春法輪功學員馬艷芳在家中被長春二道區吉林街派出所綁架,被送到長春市葦子溝拘留所。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五日馬艷芳回家。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三日,馬艷芳的女兒在單位突然接到二道區國保大隊長馮憲龍的電話,讓她媽在轉化書上簽個字,說不簽就要抓人。 二零二二年七日十三日晚上六點多鐘,馬艷芳的丈夫接到吉林街派出所於警員的電話,說要和馬艷芳照張相,還有其它事。她丈夫說年初二道區國保大隊長馮憲龍已經來簽字照相了。他說與那個沒有關系,還問她現在和你在一起嗎?她丈夫問:你們要干什麼?他說:沒啥事,就是得遭點罪。還說明天要過來。 七月十四日下午六點多鐘,馬艷芳的女兒一連接到三次電話,最後一個接了,對方問她你是某某某嗎?她女兒就把電話掛了。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長時間吊拷;
手銬/腳鐐;
抄家;
監視/跟蹤;
非法勞教;
非法審訊;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強行施藥;
銬在某處上;
威脅/恐嚇;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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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吉林街派出所於警員電話:18544307405,13331678132
責任單位及惡人:
長春市公安局
:
潘高峰
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監獄
:
倪笑紅
長春市公安局一處(長春公安一處)
:
高朋
長春市公安局二道分局
:
馬俊
長春市第三看守所
:
劉穎
二道區法院
:
閆洪義
吉林省女子監獄(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監獄)
:
曹紅,
崔玉蓮
五十二中學
:
孫桂珍,
劉校長
吉林街派出所
葦子溝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22年9月3日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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