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宏偉(唐紅偉)
簡介:
唐宏偉(唐紅偉)(Tang,Hongwei),
女 ,
34歲 ,
佳木斯大法弟子,黑龍江省黑龍化工農藥有限公司。一九九九年十月二日唐紅偉進京上訪,被前進區分局抓回,非法判勞教兩年,同時,"610"劉衍、張同振向單位索要罰款五千元,前進分局政保大隊長索要一千八百元路費,實際上路費是唐紅偉個人付的。在勞教所裡,不讓學法、煉功、說話。由兩個犯人監視一個大法學員,煉功就加期,罰站、或罰跑圈,如打坐就將腿強行搬下來,用電棍電和毆打,經常搜身(搜書及經文),有一次,唐紅偉因絕食抗議,被野蠻灌食,毆打,灌食灌的鼻子流血。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日,佳木斯首次非法勞教大法弟子,唐宏偉等十七名大法弟子被五花大綁帶到佳木斯市工人文化宮,各單位,各公、檢、法部門主要負責人都被通知到場,還有大法弟子的家屬。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中共邪黨對法輪功開始瘋狂的造謠和打壓,唐紅偉單位的書記李桂香多次找她談話。在一九九九年十月二日進京上訪,不容分說被抓人。她被佳木斯前進分局的一位五十多歲黃姓警察從北京押回,並非法判了她兩年勞教。同時六一零劉衍向她們單位索要罰款五千元錢。前進公安分局向單位要一千八百元路費(實際她回家的路費是自己付的)。單位領導把這錢攤到分廠,分廠又扣發了職工的獎金。 在勞教所,天沒亮就出工干活,挑紅小豆,裝車、卸車,晚上八、九點,有時十一、二點才讓回監室睡覺。冬天在外面洗臉、洗衣服,一邊洗水就一邊結成冰。吃飯不讓洗手,滿手都是泥,吃的是雞飼料(她們卸糧食時發現的),喝的是沒有油的菜湯,連食堂做飯的煤都是她們背的。在勞教所裡不讓學法煉功,兩犯人監視一個大法弟子,如果誰要煉功就給監視的犯人加期。睡覺時讓犯人將她們大法弟子隔開,彼此不許接觸、不許說話,後來大法學員堅持煉功,惡警對煉功的學員罰站或跑圈,後來煉功打坐時就將腿強行搬下來,用電棍電,唐紅偉曾被姓徐的男惡警罰坐水泥地六個小時。勞教所的惡警還經常搜身,穆振娟將她身上兩本《轉法輪》都搜走了。 有一次她們以絕食、不干活抵制迫害,被惡警野蠻的插鼻管灌食,不讓插就打,她被灌的鼻子流血。後來,讓那些神志不清的所謂“轉化”了的人給她們洗腦,並辦“轉化班”,天天放攻擊大法的錄音、錄像,念所謂“轉化書”。 由於長期學不著法,在迫害中唐紅偉被邪惡者逼迫邪悟了,給大法帶來損失,給自己帶來了極大的痛苦。十四個月後,她提前回家。回去後,單位已將她開除工職,六一零還要求她去“轉化”別人,南崗派出所和居委會還經常到家騷擾,要求寫不煉的“保證”,並非法抄家。她丈夫為她提心吊膽並讓她放棄修煉,天天喝酒,打她,罵她,弄的家裡不得安寧。 通過學法,她逐漸認識到自己被邪惡迫害和利用。她在網上和向勞教所寫了嚴正聲明。後來,她又一次進京上訪要求恢復工作。二零零一年九月她回到單位上班。 二零零二年四月的一天,她在家被南崗派出所來了一幫惡警,把她強行抓走,她丈夫生氣打了她兩耳光,她頓時聽不清聲音。惡警強行給她戴上手銬,連推帶拽弄上車,送到看守所。 第二天,打開牢門讓她出來。她剛邁出房門,一個男犯人劈頭蓋臉一頓拳頭向她打來,她不知怎麼回事,嘴被打出血,頭發也散了,。姓黃的命令那個男犯人把她拽到小屋,把她用腳鐐吊在過廊中間“飛著”。十八天後,她被放回了家,看守所向家人要了450元的伙食費。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七日,她正在單位上班,南崗派出所惡警到單位和書記李桂香又讓她寫“保證”。她不寫,她們把她帶到派出所,並到她家抄走一本《轉法輪》和一些明慧資料,這次又判她兩年勞教。十一月二日送勞教所。第二天李秀錦一伙讓她寫“三書”,她不寫,她們就給她上大背銬,把她銬在水泥地的鐵床上,她疼痛難忍,鐵銬勒進肉裡,鮮血直流。在無法忍受的情況下,她又做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違心的寫了“三書”。她總覺得對不起師父,在二零零三年四月,她開始絕食、絕水,身體出現極度衰弱,瘦得皮包骨,腎功能衰竭,被送進中心醫院。在住院期間,惡警二十四小時監視。 二零零三年,惡警王秀榮跟大隊說了她絕食的事,勞教所的頭頭大發雷霆,聽說大隊長把她告到了哈爾濱,並揚言誰走也不能讓唐紅偉走。她弟弟想幫她辦保外就醫,勞教所層層阻攔,在她生活不能自理的情況下,惡警何強帶一伙女惡警強行把她從醫院抬回去繼續迫害。 她弟弟為了給她辦保外就醫,多次找勞教所領導吃飯、送禮,加上住院費共花了一萬多元。終於在二零零四年過年前幾天,她保外就醫回家了。她身體恢復正常後去單位上班,領導陳鐵民讓她找李書記,李書記說她被開除了(沒有任何手續)。她跟她講真相,她不但不聽還要報警。她為了生活只得到外面打工。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起,更是發生了派出所警察直接上門騷擾綁架、非法抄家、行政拘留的惡性事件。參與綁架的警察透露,他們是按照黑龍江省公安廳提供的名單抓人,並且接下來還要將參與訴江的一個不漏的抓到。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早七點左右,前進公安分局南崗派出所警察綁架了居住在佳木斯林業衛校附近的法輪功學員唐紅偉,並劫持到佳木斯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警察還搶走唐紅偉家中兩台電腦。通過唐紅偉丈夫追問前來綁架的警察,得知是“上面”派下來的名單。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勞教;
非法罰款;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禁止學員相互說話;
騷擾;
“倒掛”;
手銬/腳鐐;
勒索錢財;
非法拘留;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佳木斯唐紅偉被反覆關押迫害的經歷
佳木斯公安局惡人迫害大法弟子事實綜述(1)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大法弟子被迫害的部份事實(續)
責任單位及惡人:
佳木斯勞教所(西格木勞教所)
:
李秀錦,
穆振娟,
王秀榮
佳木斯市610
:
劉衍,
張桐振
前進公安分局
佳木斯市南崗派出所
佳木斯市某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5年8月19日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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