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素芳
簡介:
張素芳(Zhang,Sufang),
女 ,
五十多歲 ,
河南淮陽縣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修煉法輪大法,她得法前患婦科病、慢性結腸炎、肺結核等多種疾病。修煉法輪大法後,所有疾病都不翼而飛,家庭也協調好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江氏一伙人迫害大法弟子,為了向世人講清真相,張素芳三次到北京天安門喊冤。第一次被天安門廣場分局抓去送到台湖派出所,一天後被拉出離北京一百五十裡的地方給扔下車。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中午十二點左右,她第三次在天安門廣場的拉橫幅,被惡警抓到天安門廣場分局,之後又被送到朝陽區看守所,受到朝陽區看守所百般折磨、酷刑迫害。提審時她不報名字,惡警拎起她的衣服抓起痰盂把髒水倒進她脖子裡;因為她煉功被罰靠牆站了一天;她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被罰蹲了兩天牆根並不准上廁所;問她吃飯不,她不答,惡警們教唆四個犯人上來打她,把她的衣服扒掉光剩下內衣,然後它們穿著皮鞋對她拳打腳踢又叫罵著,打了三個多鐘頭,把她全身踢的淤血青紫,口吐鮮血,倒在地上。又把她拉到另外一間房裡去灌食,後來又把她衣服扒掉拉到二樓去灌辣椒水。 後來惡警們又把張素芳拉到小宏門派出所,三天兩夜不叫睡覺,把她鎖到鐵椅(老虎凳)上一夜不准她合眼。後來淮陽縣公安局副政委任偉把張素芳押到周口駐京辦事處5天,她的衣服、鞋、錢全扣押在朝陽區派出所,任偉不肯幫忙去要回,到她離開北京時行李存據已過期沒用了。 淮陽縣的國保大隊股長趙繼山和王立群把張素芳從北京帶回,在火車上趙繼山把她的手銬在鐵欄上,列車員給她送來一杯水,趙繼山說:“不准她喝,渴死她。”後來聽她老伴講,任偉叫人找他要一萬元錢,她老伴沒錢,任偉非逼著要,他通過縣政法委命令民生辦事處的頭交了一萬元給任偉,然後辦事處的會計拿著一萬元的條子叫她老伴簽名,老伴不認。任偉把她押回時,從北京給她老伴打電話叫再拿一萬元,否則把張素芳關押看守所。這幾年淮陽縣國保大隊和民生辦事處多次去她家找老伴要那一萬元錢,經常騷擾、恐嚇、威脅、刁難,她又被長期關押,她老伴連嚇帶氣患了病無人照應,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八日離開人世。 二零零一年正月初五,陳家昌等人把她關押到淮陽縣看守所長達近十個月(差兩天)。五月的一天早上四點,張素芳發正念被管教吳金鐘看見,匯報給帶班所長王培棟。王培棟打她的臉打個不停,隨即把她拉到外邊問:“你還煉不煉?”她說:“煉!”王培棟就一耳光扇到她臉上說:“你要再煉我叫你帶二十八斤的大鐐,叫兩個人架住你的胳膊跑著趟鐐!” 張素芳被趟鐐。在她的雙腳腳脖子磨的血肉模糊沾著褲腿時,惡班長石中傑手拿一根扁形木棍,上邊釘了兩排釘子,指著她說:“只要你說聲不煉,馬上停下來,鐐去掉,不說就死在這裡。”張素芳心一橫:“死又何懼!”後來一直趟到吃早飯了,他們才把她送到號房。她的腿血淋淋的,張素芳一直戴了九天鐐,惡警們才取了下來。 二零零一年八月的一天,張素芳與同修集體發正念,被看守所副所長鄭現軍發現,把全部同修拉到外邊戴上鐐,八個人連環扣成一圈,並惡狠狠的說:“我叫你們好好的練。”這樣,他們八個吃飯、睡覺、上廁所全都得動,一直帶了將近20天,去鐐時鄭現軍挨個問“還煉不煉”?張素芳不說不煉,鄭現軍就不給去鐐,一直到她絕食骨瘦如柴,昏迷不醒了才去掉鐐。被迫害到那程度,惡警仍問:“煉不煉?”並說張素芳絕食是蘇玉金的主意,當著張素芳的面把蘇玉金捆到樹上,惡警吳金鐘上去打罷,鄭現軍又過去左右開弓打了一百多個耳光,打的蘇玉金不省人事。 張素芳絕食二十九天,惡獄醫張多書給她灌食三次。第一次是絕食後的三天之後,張多書拽住她的頭發按住她的臉;第二次拽著頭發打,端了半瓢水;第三次是絕食的第十四天。第十五天張多書等人把張素芳抬出去,仰面捆在一個長椅上,端了一瓢涼水,放一小包豆奶粉給她灌食,張多書穿著皮鞋的腳踩住她的手往裡灌。 二零零一年農歷九月二十九日星期六,即張素芳絕食的第二十九天,清晨三點多鐘,她感覺一陣難受,叫了聲“馬大姐”(同修),同修抱起張素芳,張素芳就昏死過去了。到九點、十點左右時通知她叫她回家,民生辦事處、派出所、國保大隊來了七、八個人把她送回家,這時一百七十斤重的張素芳只剩下七十來斤,在家休養了二十多天才能下床。 十多年前張素芳將二萬多元貸給淮陽縣一個叫蘇訓傑的人,後來她多次找他要都不還。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十點,張素芳站在門外三個鐘頭,蘇訓傑才起床開門,把條子接過去就撕了個粉碎,並在他屋裡動手打她,最後把尿水往她頭上澆,隨後又把張素芳給他的真相光盤全交給國保大隊的王全棟。王全棟買他一所房子還欠他幾千元錢,蘇就跟王說:“你只要把張素芳抓起來判她幾年,欠的錢就不要你還了。”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九日下午四點左右,王全棟、李昌鋒、常怡軍、許軍、西關派出所兩個人、北關派出所兩個人、鎮關鎮田灣村的主任田好成共九個人到張素芳家破門而入,把她的書、照片、物品抄走,264元現金被李昌鋒抄走。張素芳去奪她的書,李昌鋒等四人把她按倒在地,反背雙手捆住,李昌鋒隨手抓起一塊破布塞到張素芳嘴裡,一動許軍就打她踢她。四個人把她抬上汽車,十二點鐘汽車開到淮陽縣城西關停下來,王全棟看著張素芳,一動就打她臉,另四人上樓找張素芳的常人朋友,問是否有張素芳的書。她女兒說:“你們不是公安的嗎?你們到這兒來干什麼?你們也給老婆兒(指張素芳)出出氣,蘇訓傑欠人家的錢不還,還把人家給打個半死,往頭上澆尿水,這還是人嗎?他有錢請你們吃喝是不是?”到了國保大隊,王全棟問她:“東西(蘇訓傑交的光盤)是從哪來的?”她沒回答,質問他:“你是王全棟?”他不敢承認,自稱姓李。 他們問不出什麼就把張素芳投入縣看守所關押。由於張素芳被這些惡人打的全身骨頭疼,三天三夜仰面躺著不能動彈,右邊肋部腫起,骨頭象斷了一樣痛,早已痊愈的肺結核被蘇訓傑、許軍打的又犯了,口吐鮮血,水米不進,一直吐了四十八天,直至神志不清,肋部也一直還在痛。張素芳讓獄醫張多書捎話,讓朋友把衣服、被子送來,根本不捎話,反而又與李昌鋒合伙洗劫她家,把她的枕巾、零錢、光盤、四千元的存折、戶口本、賬條子拿走,鐘表被踢爛,走時門鎖也不上,百貨丟了個精光。 這些個邪惡之徒從此又打起四千元錢的主意,第三次提審,李昌鋒單獨叫她把四千元錢取三千交給他,說讓她自己保自己,給他三千做押金,一年以後不煉了還退給我,她不同意。張多書也為分那千元錢迫害張素芳,單獨對張素芳講,把幾千元錢交給他,他就給她跑事,她不同意。張多書在她絕食、趟鐐、吐血四十八天生命垂危時不管不問,還對外邊人說她沒有事,當時號房裡的人怕傳染,怕她死在裡邊,都怨氣連天的。就在她昏迷不醒時,張多書又到她耳邊說叫她取錢,說給她看病用,還以此為借口騙走她的朋友二百一十元,騙錢得逞後,又故伎重施,第二次准備騙她朋友三千元,她朋友說:“只要張素芳寫的有條子我就借給她!”他傻眼了。 看守所的邪惡之徒看到張素芳馬上快死了,錢又要不著,才把她放回家。她回家身體恢復後,去國保大隊找李昌鋒,要他從她家拿走的東西,李不承認,說啥也沒見著。 張素芳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份失蹤。 二零一二年農歷六月初五夜裡十二點左右張素芳被淮陽縣國保大隊程維峰、王建、許軍、竇明科等人非法抄家,將大法書籍、MP3、現金、金銀首飾全部搶走,把她銬在國保大隊椅子上一夜。程維峰讓她看計算機上以前她被判刑三年的過程,問是誰上網的,並讓她在筆錄上簽字,她不簽。下午四點左右,程維峰用巴掌在她臉上打,用書在她臉上亂砸。 第二天檢查身體,張素芳喊:「法輪大法好」,並喊:「壞人抓好人了」。有一個年齡大一點的惡警,對著她的臉打。到了八點,程維峰一伙,一邊拉著她一邊罵,用皮鞋對著她的腰上踹,痛得她幾天不能睡覺,一看呈青紫色。 六月九日,王建來非法提審她,說她給別人講真相,要把她坐老虎凳上去。七月四日,批捕科說證據不足,程維峰又想壞點子,把她娘家新蔡縣六一零李國青、國保大隊長李冠軍、還有駐馬店六一零於隊長三人找來,在淮陽住了三天,提審她兩天,偽善說來看她,問問是誰將他們曝光的,他們合伙想報復。在看守所裡,因為所長李西志打田桂蘭,她向人揭露他,他惱羞成怒,用手往她臉上打,握著一把椅子跑著往她頭上砸,幾個人都拉不住,邪惡至極。 張素芳二零一一年六月三日剛從新鄉監獄回來,淮陽縣國保大隊程維峰、竇明科說給他們曝了光,打擊報復,將她又關進看守所。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摧殘性灌食;
戴腳鐐/連體腳鐐;
老虎凳;
抄家;
非法關押;
綁架/劫持;
私闖民宅;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剝奪睡眠;
非法提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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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淮陽縣、國保大隊程維峰手機號:13938052562,竇明科:13949966131
責任單位及惡人:
朝陽看守所
淮陽縣公安局
:
陳家昌,
程偉峰,
王全棟
淮陽縣看守所
:
王培棟,
張多書
淮陽縣豆門鄉派出所
:
李西志
淮陽縣國保大隊
:
王立群,
王劍,
竇明科,
徐軍,
趙繼山,
徐軍
北京小宏門派出所
周口市鎮關鎮田灣村
:
田好成
新蔡縣公安局
:
李冠軍
新蔡縣六一零
:
李國青
更新日期: 2014年11月16日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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