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英
簡介:
王俊英(Wang,Junying),
女 ,
28歲 ,
黑龍江佳木斯市樺川縣大法弟子 2001年,五常不法人員舉辦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只要你煉過法輪功,就得洗腦。2001年4月16日,五常稽查大隊和牛家派出所到孫家屯一共抓走四人,其中有何淑蘋、任海霞、王俊英,被送到五常黨校強制洗腦。每天4、5個小手洗腦轉化。她第一次勞教 (鄭州十八裡河女子勞教所) 被分到第四大隊。2001年3-4月份,所裡開始強行“轉化”把所有不“轉化”的全都關在一個屋裡,不讓睡覺,大小便不讓出屋,專門指派吸毒犯人罵“不轉化”的學員,就這樣折磨了一個多月。 王俊英剛轉回到第四大隊干活,2001年5月份的一天,所長王燕等人到四大隊叫拒絕轉化”的人都出來。當時出來的人很多。我當時沒有出來它就問她為甚麼不出來,她說:“我要為大法喊冤。”它馬上就叫幾個吸毒犯把她拖到另外一個房間裡打了一頓,它們拉她的時候, 她就不停的高聲喊“法輪大法好、我師父是冤枉的!”它們狠命的打她,其中一個警察惡狠狠的說“你想喊冤,你就不看看這是啥地方。 第二次勞教 把她單獨關到一個屋裡做“轉化工作”一個多月見轉化不了,約在2003年3月份時,又把她轉到三大隊干苦活。四月中旬,對勞教所內不轉化的大法弟子又進行所謂強制轉化--上繩、穿約束衣,同時指派勞教所裡的吸毒犯和其他犯人打學員勞教所一面強制“轉化”,一面強制我們干活。到了2003年9月份,連星期天都沒有了,每天讓我們干15-16個小時的活,10月份以後,如果有學員干活稍微慢一點或身體不舒服,就被犯人往死裡打,根本談不上有任何人的尊嚴。 2005年6月6日在西警區惡警孟今勝、寧偉等人在公安局長陳永德、城南派出所所長吳占奎的指使下,趁大法弟子王俊英家中無人之際,非法闖入進行搜查,然後將王俊英非法綁架,關押在樺川縣看守所,遭到惡警徐朋飛毒打。被惡黨非法判刑三年,送進哈爾濱女子監獄。
迫害類型: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毒打/毆打;
踐踏信仰;
約束衣;
上繩;
洗腦/送洗腦班;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樺川縣大法弟子王俊英被非法關進哈爾濱女子監獄
河南大法弟子王俊英被迫害經歷
黑龍江五常市牛家鎮農婦被迫害流離失所
責任單位及惡人:
五常市610
:
劉小玲
十八裡河女子勞教所
五常市牛家派出所
:
關紅玲,
任忠,
任斷林,
郎勇山
沈陽站前派出所
五常市洗腦班
:
付彥春
更新日期: 2006年4月24日 10: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