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宇因不簽不煉功的字,也不買誹謗大法的書籍,校長劉賀林就開除李新宇在李旗莊小學讀書的權利,逼得孩子只得去另一所離家較遠的學校讀書。
迫害類型: 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三河市李旗莊鎮不法人員迫害大法弟子事實
責任單位及惡人: 三河市李旗莊小學 : 劉賀林 更新日期: 2006年11月2日 10:58
更新日期: 2006年11月2日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