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琳
簡介:
王炳琳(Wang,Binglin),
男 ,
80歲 ,
遼寧丹東大法弟子,東港市孤山葦場退休職工。二零一五年八月十日,王炳琳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控告發動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他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今,我沒有觸犯國家任何法律法規,沒有給社會帶來任何危害,相反,我在提升自己道德境界的同時,還鼓勵身邊的人多做善事,這不是在造福社會嗎?為什麼給我施加了如此慘重的迫害?”目前,王炳琳的控告書已被二高簽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王炳琳上北京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東港市公安局、孤山公安分局知道後驚慌失措,派出四幫人去抓他:東港公安局、孤山公安分局、孤山葦場派出所的三幫人到北京;東港公安局又派出一幫人去山東搜捕。公安局長宋小河下令給手下人說:“活了見人,死了見屍,一定要抓到。”一九九九年十月,王丙林已經順利從北京回到家中。東港市公安局、孤山公安分局就在王丙林的女兒家綁架王炳琳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一個月。他在看守所裡被死刑犯和盜竊犯毆打,腰被打得不能行走,一動就汗流滿面,警察提審時也打臉、耳光,後非法罰款五百元才放出。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王炳琳再次上北京上訪,被東港市公安局與孤山公安局綁架非法關押在東港看守所。孤山公安分局的惡警(1米75左右,黃白臉,不胖不瘦)到看守所提審王丙林,因為拒絕放棄修煉遭惡警暴力毆打。 十二月二十六日,王炳琳被非法勞教一年關在丹東教養院。在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王炳琳的弟弟給他買了件價值七百多元的好衣服。王炳琳被轉押到丹東教養院時,看守所的一名干警說:“到那(教養院)還穿那麼好干啥?我替你送回家吧。”結果根本沒給送回,家人根本沒收到這件衣服。 二零零零年春天,王炳琳和被非法關押在丹東教養院的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集體絕食抗議。丹東教養院就對法輪功學員動用酷刑。王炳琳的上衣全被扒光,赤裸著上身,一名姓杜的惡警(外號杜彪子,身高1米74左右,微胖)同時用兩根電棍電他的頭、脖、胸、心、腋窩等神經敏感區,電棍電的沒電了,再拿一個充足的電棍繼續電。電擊的同時,往地上澆水,把他的鞋扒掉,光腳站在水上,把電棍沾上水,猛電他的腳,疼的他死去活來。就這樣一直電了一個多小時。當時參與絕食的五、六個學員(有丹東的劉偉、姓陳的學員等)都被他用電棍電過。 惡警又指使吸毒勞教人員多次毒打王炳琳。吸毒犯人用木板抽打王丙林的全身。後背、腿被打的青一塊、紫一塊,打夠了又強迫王丙林罰站,並用拖鞋打臉,持續打七、八分鐘,王炳琳的臉被打後腫得都變了形。 王炳琳每天奴工十五至十六小時,經常全天加班,吃的很差,經常強制洗腦,關鐵籠子嚴管。警察操縱犯人打罵、強制轉化,期間還坐三角鐵,不讓動,一動就打,疼痛無比。這一次被罰款二千五百元,腰包裡的二百元被沒收。(當時還沒有工資) 教養院的管教及警察們在指使勞教犯人迫害法輪功學員時,往往都是用減期等好處引誘或用威脅的手段強迫他們才達到的。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王炳琳結束非法勞教終於回家。 二零零一年九月,王炳琳被強迫到東港市洗腦班一個月。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孤山公安分局以“有人說王炳琳進京”為由再次綁架他。同時,東港市公安局的王潤龍與孤山公安分局合謀迫害,他們非法抄家後,以“抄出傳單”為借口,將他非法拘留半個月。在這期間,又轉押到東港市政法委與公安局合辦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地點在橋東老年福利院,當時非法關押了三十多名本地的法輪功學員。惡警趙玉龍(現任東港司法局副局長)等人每天都逼迫法輪功學員看誹謗大法師父、栽贓陷害法輪功的錄像片,強迫“轉化”。王炳琳再次被非法勞教兩年關押在丹東教養院。 二零零二年七月,因王丙林堅決不放棄修煉法輪功,拒絕寫“三書”(指悔過書、決裂書、保證書)。八大隊大隊長劉化林(劉華林),用反正巴掌打 臉部,滿口牙都被打松動,鼻口出血,臉也腫了,頭昏耳鳴。劉華林還穿著皮鞋踢他全身。 一頓暴打之後,見王丙林仍不屈服,接著又指使惡警秦德才用15萬伏的特高壓電棍電王丙林。在頭、脖子、胸、心、腋窩等敏感部位長時間反復電擊。這種電棍電壓高,電棍電人又猛又狠,每電一下,就像被重重的大鐵錘猛勁砸了一下似的,咚咚的,極傷神經、皮膚。電棍電擊王丙林時,電棍放出的火苗有六、七寸長。王丙林被電得滿地打滾。惡警秦德才一直電擊王丙林半個小時,直到王丙林奄奄一息時才罷手。 第二天早上,王丙林發高燒、渾身疼痛難忍,直冒虛汗,加上前幾天他的腳背骨不慎骨折,身體已經動彈不了。惡警秦德才領著四、五個人闖進監獄宿捨,將王丙林從上床位拽到地上,摔得王丙林當時身子就不好使了。王丙林虛弱地說:“我現在發高燒不能去,你們難道一點良知和人道主義也沒有了嗎?”秦德才惡狠狠的大聲吼叫道:“什麼人道?對你們不講人道!綁也得綁去,抬也得抬去!”就把他關進鐵籠裡嚴管,蹲小號一個多月。(鐵籠寬僅一米,高一米八,長兩米,吃喝拉撒全在裡面,陰暗、潮濕,活動范圍極小) 丹東教養院內籠罩一片白色恐怖,這裡的大法弟子遭到一場慘無人道、滅絕人性、難以承受的迫害。邪惡警察利用電棍、扛磚頭、烈日曝曬等惡毒手段迫害大法弟子, 將大法弟子一起關進籠子中午十多天,同時並用兩電棍往眼睛、嘴裡、耳邊、腳心、手心、還有小便等要害部位電擊,一次長達三小時多。同時遭受迫害的弟子有:王炳琳、邵中業、王長龍、宋積威、高天洪。同修宋積威、王炳琳被逼上下樓扛磚頭(八十至一百斤),中午三十七度高溫體驗等等。被關籠的時間從六月十日開始(六十天、五十天、四十天、二十天不等)。惡警把孫洪斌、劉成果、王炳林關進“鐵籠子”裡。 二零零三年八月,有兩名大法弟子從丹東教養院逃脫,惡警又懷疑跟王丙林有關,再次把他關進陰暗、潮濕的鐵籠裡,時間長達半個月。從鐵籠裡出來後,當時八大隊長劉華林,教導員劉德才強迫王丙林等法輪功學員干勞役活,縫編織袋,經常加班加點,每天都超過十二個小時,有時長達十五、六個小時。如果活兒太多,每天只能睡兩個小時就得出工。外出勞役干活還得出大力,大夏天又曬又累,臉都曝皮了,渾身酸疼,苦不堪言。掙來的錢都被丹東教養院及那些惡警得了。 二零零三年八月三十一日,王炳琳等法輪功學員一起被轉到本溪教養院非法關押。 二零零三年九月開始一個多月,王炳琳被“猶大”們折磨迫害了十五、六次。王炳琳的雙手反綁在後背,雙腿強行雙盤上,再在腿上面壓一個木板,兩個人坐在木板上一起使勁壓腿。本溪教養院戒毒所所長劉邵實,指使邪惡的幫教人員李悅華等人迫害時,用毛巾使勁堵住王炳琳的嘴,不讓他喊出聲,折磨一次就是兩個小時,疼的他滿臉通紅,疼痛難忍。有時這幫惡人還將大法師父的照片往王丙林的褲襠裡放、往屁股底下放,侮辱大法師父,讓王炳琳內疚從而在精神上折磨他。有一次惡人李悅華指使“猶大”李某等四個彪形大漢,把王炳琳兩手反綁在後面。兩個人在後,使勁往上抬他胳膊;兩個人在前,使勁往上抬他腿,這種酷刑叫架“小飛機”,胳膊、腿像要斷了似的疼。而王炳琳的嘴裡被毛巾緊緊地堵著,想喊也喊不出聲來,都快窒息了。 這次王炳琳被非法勞教迫害一直到二零零四年一月才回家。 在他第一次被非法教養期間,單位孤山葦場生活費都沒給,第二次非法教養期間,每月僅給一百四十元。王炳琳的妻子在家中因擔驚受怕,加上生活上的重擔,於二零零二年患上乳腺癌,二零零五年冬天,睜著眼結束了她五十九年的人生。王炳琳兩次被非法教養回家後,都多次到單位要求補發他被教養期間的工資,單位一分錢也不給,還推諉說:“不怨我們,這是上邊的指示,你到上邊找去。”直到現在也沒給。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五日,王炳琳到丹東市內的弟弟家串門,丹東警察把他的弟弟和弟媳誘騙到外面抓走。警察抄家時,把王炳琳綁架到丹東市派出所非法拘禁二十小時,又轉到孤山公安分局。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王炳琳被孤山公安分局和派出所的警察綁架到拘留所非法拘留。 遼寧省東港市王炳琳於二零二三年正月十五,到農村趕集講真相。發資料時,被一名大約三十多歲便衣警察把住了。便衣警察給王炳琳照相,問哪來的?叫什麼名字。王炳琳不回答。警察叫警車來,把王炳琳拉到當地派出所裡。 王炳琳給他們講真相,說國家公安部、國務院決定發布:十四種邪教裡面沒有法輪功,新聞出版署五十號令,《轉法輪》書可以出版,你們可以上網看。還講平塘縣藏字石,中央新華社、地質學院等二十多單位去考察,石頭是2.7億年前形成,在崖上落下一巨石上,平面上有“中國共產黨亡”的字樣。這個石頭是五百年前落下來的,而五百年前沒有中共,這不是天意嗎?王炳琳告訴他們這是天要滅中共,快快逃離,不要當它的陪葬品等等。警察們聽了,都不做聲。最後,把車鎖給王炳琳,叫其回家,說以後還找。 四天後的晚上,當地警察來王炳琳家,叫簽字,說:這件事已經結案,罰一千元,拘留十五天,因為你年齡大,八十歲了,不用去拘留所了。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電擊;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勒索錢財;
抄家;
洗腦/送洗腦班;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逼雙盤坐著,然後五、六個人都坐在身上;
“燕兒飛”;
關鐵籠子;
非法罰款;
踐踏信仰;
精神酷刑;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非法拘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三年四月六日大陸綜合消息-458510.html#234523819
遼寧孫洪斌和張海曾遭拷打、“鐵籠子”迫害
遼寧本溪勞教所操控猶大迫害法輪功學員
遼寧東港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事實(二)
丹東勞教院迫害大法弟子實例
遼寧丹東教養院不法警察毒打、折磨大法弟子
相關單位及個人:
猶大被利用來造假:
(1)其中有個叫王健偉,為了早日釋放,胡言亂語,有的警察也說他根本不是個煉功的人了。惡警還培養了兩個邪悟小丑──陳正凱、胡志強,大肆寫文章,上報紙、上電視“揭批”,其中還有李洪德、安洪旭、倪宏磊。
(2)政法委來人,教養院警察便讓猶大們出面講話,不讓堅定的法輪功學員見到。在非典期間丹東電視台新聞播放了在教養院拍的詆毀法輪功的錄像,其中胡志強為了早點回家,昧著良心在錄像中編了一些台詞,惡警不准大部份人說話,有的在教室看電視(當時電視都不給聲音),如在床上坐著的鏡頭都是假的,都是強迫排練的節目。教養院和電視台排演的這些鬼把戲,就是來蒙騙民眾的。
責任單位及惡人:
威寧營教養院(威寧勞動教養所)
:
劉紹實
本溪教養院(本溪勞教所/威寧營勞教所)
:
李躍華
丹東市教養院
:
胡大明,
高偉傑
東港市公安局
:
趙玉龍
東港市公安局
:
王潤龍
丹東市看守所
遼寧駐北京辦事處
:
宋小河
丹東教養院
:
秦德才,
劉華林
孤山公安分局
丹東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23年4月11日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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