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策
簡介:
曹策(Cao,Ce),
男 ,
49歲 ,
錦州市法輪功學員。原錦州重型機械廠干部。1999年7月22∼30日,錦州女兒河派出所警察逼迫曹策寫不修煉、不進京的保證書。錦州重型機械廠保衛處張漢良逼迫他交出法輪大法書籍。 1999年9月20∼30日,曹策因去北京講真相證實法輪大法好而被非法抓捕,被帶回錦州太和公安分局,警察王國祥非法勒索其隨身攜帶現金的約700元後,又把他綁架到拘留所,期滿後又轉到洗腦班,威逼寫保證書並被勒索現金2000元。 2000年2月錦州女兒河派出所曹長文、重型機械廠居委會主任張秀蘭等,非法抄家毆打並綁架曹策到街道,後又轉到錦州女兒河派出所,在派出所時又一次進行了嚴刑毆打,並在臘月二十四晚上冰冷的雪夜被惡警強行扒光衣服(只留短褲),用手銬把他銬在派出所院內鐵欄桿上,讓他在雪中站立體罰。後來曹策又被轉到看守所,在看守所惡警的指使下,在警察指使下,幾名犯人一同毆打他,並用火燒其手指、針刺身體的多處部位來逼迫他寫放棄修煉的“保證書”。 2001年3月曹策被錦州女兒河派出所所長趙小明,副所長李文武,惡警邵恆、石剛、曹長文等8∼9人綁架到錦州看守所,並非法抄家,強行拿走家中價值5200元的電腦。 2003年4月21日晚曹策和另一同修在家無故被非法抓捕,並被抄家、搶走大法書籍和家庭電腦。而且被非法勞教兩年。在非法勞教期間,二大隊隊長白金龍、楊平倫、李松濤、張家斌、院長於海斌、副院長李鳳林在所謂的轉化中指使犯人和其他惡警對曹策實施電擊、毆打、體罰等嚴酷迫害。強迫其轉化並交納2萬元的保證金(一年後家屬要回)。 2007年∼2008年,錦州女兒和派出所惡警黃波多次騷擾並威逼寫曹策所謂的保證書。 由於惡警對其的多次迫害,給其家人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其兒子也因此而輟學。
迫害類型:
抄家;
綁架/劫持;
勒索錢財;
毒打/毆打;
燒燙;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迫害親屬;
非法勞教;
逼迫放棄信仰;
洗腦/送洗腦班;
吹涼風;
非法罰款;
非法拘留;
針扎;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遼寧錦州部份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
錦州市湯河子地區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名單
責任單位及惡人:
錦州勞教所(錦州市勞教所)
:
李鳳林
太和區女兒河派出所
:
黃波
錦州教養院(錦州勞教所)
:
於海斌,
白金龍,
李松濤,
楊庭倫,
張加彬
太和公安分局
:
王國祥
錦州重型機械廠
:
張秀蘭,
張漢良
更新日期: 2010年9月19日 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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