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延增
簡介:
李延增(Li,Yanzeng),
47歲 ,
家住沈陽市沈河區南關路。沈陽市沈河區飲食公司,中大百貨商店,工人。李延增於二零零一年七月一日被抓,東陵區檢察院起訴,東陵區法院宣判九年。 派出所惡警將他背扣吊起,還打耳光,辦案是沈陽市政法委的人。 李延增被非法關押在東陵看守所期間,一次煉功被惡警打十個耳光,抽二十下膠皮管,並銬二個多月的腳銬。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五日,李延增被劫持到沈陽第二監獄十二監區。二零零二年十月,李延增不配合惡警指令,被禁閉十七天;二零零三年二月因打坐煉功,被禁閉八十三天,犯人一天二十四小時三班倒監視他。李延增打坐煉功講真相,犯人就拳打腳踢,用鞋底抽打頭部臉部,涼水澆開水燙,腳被燙起了大泡。用鐵鏈子把四肢抻起三個多小時,惡警吳軍用電棍電擊他數次。 遭關禁閉之迫害,時間為2-4個月,最長時間達到6個半月。在關禁閉期間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身體傷害和精神摧殘,在小號裡早上4點半就起來開始坐板,不准動(號裡有監視器,號外有犯人輪班監視)一直到晚上九點才讓睡覺,並且夜裡不准翻身。
迫害類型:
關禁閉;
關小號;
坐板;
毒打/毆打;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電擊;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拿滾燙的水燙;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沈陽市渾南區法院多年來誣判多名法輪功學員
從沈陽監獄城第二監獄傳出的迫害情況
沈陽大北監獄無限期關禁閉迫害大法弟子
沈陽大北第二監獄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實(附電話)
遼寧大北監獄長期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實
相關單位及個人:
十二監區惡警:李建國大隊長、李向東教導員、王世海隊長、李爭、張雷、張佳賓等。 犯人:陳久榮、姜元福、賈明石、劉濤、韓增玉、張亞林、李銀、田朝輝、王法勇、毛德生、王德姍、趙成蕙。 禁閉室干警:丘建、吳軍。 犯人:宋春陽、王才良、於兵、何仲濤、王軍、劉新學、譚強、王福、王玉成等。
責任單位及惡人:
沈陽大北監獄(沈陽監獄城二監獄)
:
吳軍
東陵區法院
東陵區檢察院
更新日期: 2016年7月28日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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