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
簡介:
李林(Li,Lin),
男 ,
年齡未知 ,
吉林省榆樹市大法弟子。2002年8月,榆樹國保大隊兩個惡警來到法輪功學員李林的姐姐家,以丟槍了,要查戶口為名,騙李林的姐姐把門打開,兩個惡警闖入屋把李林綁架到國保大隊。在國保大隊,張德清指使惡警們從下午3點多到晚上11點多,酷刑折磨李林八個多小時,李林幾乎昏迷,失去知覺。 先是四、五個惡警把李林反銬到鐵椅子上,邊打邊逼問(石海林記錄)都做了甚麼了,手機哪去了,見李林不說,他們就用腳踩手銬的鐵鏈子,使手銬非常緊,都卡到手腕的肉裡了(致使李林左手麻木兩個多月)。他們還用鎬把打李林的小腿骨,打半個多小時,又用鎬把的一頭往李林的腳趾蓋上砸(致使一個月後右腳第四個腳趾蓋脫落)。 惡警們打夠後,解開李林的手銬又換一種銬法:左胳膊從肩頭過去,右胳膊從腰過,把兩手反銬到後背。他們往李林胳膊間塞入飲料瓶,塞了6、7個,當時李林的膀子縫像裂開一樣,全身疼痛。他們卻嫌這種壓力不夠大,把手銬解開,又用濕毛巾代替手銬捆綁,使兩手的距離更近,再重新插入6、7個飲料瓶,把鎬把也插進去,兩惡警就往起抬李林,連鐵椅子都抬起來,李林渾身無一處不疼痛,那種生不如死的感覺,想起來都不寒而栗,那種滋味無法用人類的語言表達。 惡警們把李林的胳膊殘害得到處都是傷,痕跡是一個圈一個圈的,大約兩年多才消失,李林的胳膊一直不能往後舉,三年才得以恢復。 在李林被綁架的第三天,國保大隊6、7個人又到李林家,威脅李林的家人,把李林剛出生14個月大正生病的兒子嚇得哇哇大哭。 以張德清為首的國保惡警逼供、誘供、拼湊材料、羅織罪名,2003年11月17日,吉林省榆樹市公安局將數名大法弟子偷偷拉到當地影劇院,由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非法審判。整個“審判”過程總共才十幾分鐘,除每人一名家屬外無其他觀眾,且逼迫大法弟子對牆站立,不准辯護。李林被非法判刑4年。 2004年2月,監獄管教以為他治病為由向其家屬勒索400元錢,4月份又以治病為由向家屬勒索2000元錢。 2004年10月12日,他的家人去要人,監獄管理部門與吉林市檢察院城西檢察分院互相推托責任,人至今未放。 由於榆樹國保惡警的酷刑折磨,再加上監獄黑窩的繼續迫害,致使李林三十多歲就雙目失明。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毒打/毆打;
非法判刑;
違反庭審程序;
勒索錢財;
非法勞教;
銬在某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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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樹市大法弟子李林被酷刑迫害致雙目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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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 83651808
責任單位及惡人:
榆樹市公安局
:
石海林
榆樹市看守所
長春市中級法院
吉林第二監獄
榆樹市國保大隊
:
張德清
榆樹市法院
更新日期: 2020年10月21日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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