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鳳英
簡介:
姜鳳英(Jiang,Fengying),
女 ,
47歲 ,
南昌市大法弟子,自九八年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因去北京上訪被青雲譜公安局非法勞教二年,被迫與丈夫離婚,女兒才五歲,只好由姜鳳英父母照顧。 江西女子勞教所為了達到讓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目的,將姜鳳英編入嚴管隊,不讓接見、長期關在兩平方米的小屋裡,有四人包夾。夏天高溫酷暑逼她走隊列,不給吃飽飯,包夾把馬桶放在她睡覺的頭邊拉屎拉尿;在所長宋波、大隊長洪創華、周茜勤指使下,包夾輪番打、罵,強迫做奴役。姜鳳英絕食反迫害,惡警就體罰她,強制她靠牆站立。即使到期也不放回家,並延期迫害。 江西女子勞教所為了達到讓大法弟子放棄信仰的邪惡目的,將大法弟子姜鳳英編入嚴管隊,不讓接見、長期關在兩平方米的小屋裡,有四人包夾。夏天高溫酷暑讓她走隊列,不給吃飽飯,包夾把馬桶放在她睡覺的頭邊拉屎拉尿;在所長宋波、大隊長洪創華、周茜勤指使下,包夾輪番打、罵,強迫做奴役,姜鳳英絕食反迫害,惡警就體罰她,讓她靠牆站立。即使到期也不放回家,並延期迫害。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七日深夜,南昌市東湖公安分局惡警將已絕食六天的大法弟子姜鳳英銬在鐵柱上開始慘無人道的迫害:用力拽她的長發、用皮鞋打她的嘴、用穿皮鞋的鞋後跟跺她的腳大拇指、把頭撞鐵柱子、用皮帶抽她的身體、用鐵棍打她的腿等見不得人手段折磨,致使姜鳳英的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精神也受到了嚴重的打擊。 大法弟子姜鳳英堅持自己的信仰,被江西省女子監獄惡警編入嚴管隊迫害,就是在她絕食虛弱的情況下,還將她強行拖入七監區(織布車間),在惡警任淑珍、徐慧珍、王芬、趙麗萍、袁海珍的指使下,犯人將卷好的布(裡面含鐵柱)重約兩百來斤脫手打她的頭部、打她的身體,致使她昏倒在地。待她好了一點之後再將她銬在高的鐵窗上每天有幾小時至二十小時。夏天就將她銬在沖織布絲的蒸汽管上,在烈日下暴曬,致使她昏死過去。 惡警還達不到轉化她的目的,就將姜鳳英關在禁閉室,不讓她洗澡、不給衣服換、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並指使犯人用粗糙的長滿了繭子的手磨擦她的身體讓她二十四小時無法休息。還叫來猶太當著她的面進行人身攻擊。用撐女人陰道的鐵鉗強行塞進她的口中進行野蠻灌食,每次灌食都有十幾名犯人參與;有的坐她身上、有的坐在肚子上、有的緊捏住她的 鼻子、有的用指甲扣她的嘴,致使她的嘴鮮血直流。大法弟子姜鳳英被非法關押後一直絕食抵制迫害,被惡警強行送進監獄局中心醫院迫害;惡警強行撬開她的嘴,將直徑約兩厘米、長約兩米的橡皮管強行插入她的胃裡,惡警還拿著管子抖動著攪動她的胃問她:“你還絕不絕食,你不絕食就不這樣對你。”姜鳳英還是繼續絕食反迫害,惡警見達不到目的就將她銬在鐵床上強行輸液。過幾天又拿來橡皮管,強行從鼻子裡插入胃中,一邊灌一邊上下抽動管子,致使她的鼻腔出血。 監獄二零零四年五月辦所謂「突擊教育班」,把這些對法輪大法堅信的學員綁架到監獄教育大樓,每天24小時對這些不放棄信仰的學員規定不准睡覺,不准說話,不准走動,猶大說累了就強制你站在那裡,有的就關小號讓蚊子叮咬。這次遭邪惡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杜葡萄、梁美華、劉兆琴、姜風英、汪錦連、劉臘花、劉海芳、楊美香等等。 據悉,二零零四年七月至八月酷暑,姜鳳英被關押在禁閉室,惡警卻不給她水洗澡、不允許她換衣服。零五年五月至六月,姜鳳英再次被非法關押在禁閉室,惡警羅艷君、徐慧珍、袁海珍、劉音指使犯人對她進行非人性的折磨,不讓她睡覺,不給她飯吃等。在姜鳳英用絕食方式抵制、拒絕「轉化」期間,惡警王芬、任淑珍、袁海珍還對其每天上銬二十小時,上銬時不准大小便,用強濃鹽水灌食等。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八日,監獄長魏秋玲、丁紅梅、中隊長劉萍伙同南昌縣蓮塘鎮居委會主任喻淑梅強行闖入姜鳳英家中對其家中進行攝像,並誘騙其母親回答問題。邪惡之徒說姜鳳英不想與家人見面、煉功煉得很瘦、頭發白了、走火入魔等鬼話(姜鳳英當年才三十五歲,實為迫害所致),遭到其母親和眾鄰居強烈譴責後離開。 姜鳳英被非法關押後一直絕食抵制迫害,被警察強行送進江西省監獄局中心醫院迫害;警察強行撬開她的嘴,將直徑約兩厘米、長約兩米的橡皮管強行插入她的胃裡,警察還拿著管子抖動著攪動她的胃問她:「你還絕不絕食,你不絕食就不這樣對你。」姜鳳英還是繼續絕食反迫害,惡警見達不到目的就將她銬在鐵床上強行輸液。過幾天又拿來橡皮管,強行從鼻子裡插入胃中,一邊灌一邊上下抽動管子,致使她的鼻腔出血。 二零零六年底,姜鳳英從監獄回來時,江西省女子監獄伙同京山派出所及徐坊街道以姜鳳英未去派出所為理由,企圖綁架她,被姜鳳英識破惡人的陰謀,因此被迫流離失所。就在她走後的次日惡警就氣勢洶洶的來到她家,惡狠狠的問其母親要人,在達不到目的的情況下,徐坊街道的惡人唆使其婆家不給其女兒生活費。(因九九年被非法關押,被迫與丈夫離婚,女兒被判給姜鳳英)。至今派出所還不為其辦理身份證。 姜鳳英從江西省女子監獄出獄後,就經常產生幻覺,胡言亂語,疑被下過不明藥物。據她本人曾說,有時飯裡有紅顏色。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早上四點左右姜鳳英在租住房內含冤離世,年僅四十七歲。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關禁閉;
銬在某處上;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剝奪睡眠;
不准上廁所;
非法關押;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體罰;
摧殘性灌食;
綁架/劫持;
非法扣壓身份證或者不給辦理身份證;
暴曬;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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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女子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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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精華、姜鳳英等在江西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責任單位及惡人:
江西女子勞教所
:
周茜勤,
洪創華
江西省女子勞教所
:
周茜芹,
宋波
江西女子監獄
:
王芬,
羅艷君,
劉音,
劉萍,
魏秋玲,
任淑珍,
徐慧珍,
趙麗萍,
袁海珍
南昌市東湖公安分局
南昌市京山派出所
南昌縣蓮塘鎮南京路居委會
:
喻淑梅
更新日期: 2017年4月3日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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