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亞謙(劉雅謙)
簡介:
劉亞謙(劉雅謙)(Liu,Yaqian(liuyaqian)),
女 ,
51歲 ,
長春市大法弟子。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八日,長春市各街道今日開會,傳達市局密令:懸賞五萬圓人民幣,非法抓捕長春法輪大法弟子劉亞謙。 二零零一年八月,劉亞謙在深圳被捕,被非法關押於長春鐵北看守所。 劉亞千曾在長春市第三看守所現非法關押,受過市局一處的大刑,上過老虎凳。 劉雅謙、馬也馳、李知秀被非法關押一年半後,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日被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非法判刑,馬也馳、劉雅謙被非法判十五年(區級法院最高限),李知秀十二年,正在上訴。 二零零三年四月四日,長春市中級法院秘密非法開庭審判九名大法弟子。這些大法弟子都是不服從區法院的非法判決而上訴的。中級人民法院屈服於上級壓力,昧著良心駁回了所有大法弟子的上訴,維持原判:趙桂鳳十五年;馬也馳十五年;劉雅謙十二年;李知秀十二年;劉秀娥十二年;張麗萍十一年;王麗萍九年;呂秀芹七年;張傑(男)五年。 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絕大多數都是秘密開庭,未通知家屬。開庭時都被掐住脖子不許說話,不許辯護,匆匆念完事先准備好的文字後急忙收庭,一般都在十分鐘左右。 法院給大法弟子下起訴時雖然表面問請不請律師,但實際都未通知家人,謊稱電話打不通或家裡沒人接,害怕走漏消息再發生類似南關法院的令他們尷尬的事情。(聽法警說南關法院院長已被撤職)。法庭指定律師雖然都來了,但都不敢為大法弟子做無罪辯護,只能做有罪辯護,因而都被大法弟子婉言謝絕。有的大法弟子事先寫好的辯護詞被第三看守所搜身時搜走,謊稱轉交法庭,其實都沒給。
迫害類型:
老虎凳;
非法判刑;
非法關押;
非法關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時間內,通知家屬;
綁架/劫持;
違反庭審程序;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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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1月3日大陸綜合消息--長春鐵北看守所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仍堅修大法
長春一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在鐵北看守所
長春大法弟子劉亞謙已被非法抓捕
長春邪惡之徒懸賞五萬圓抓捕大法弟子
責任單位及惡人:
黑嘴子女子勞教所
鐵北看守所
長春市公安局一處(長春公安一處)
長春市第三看守所
長春市中級法院
長春第三看守所
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17日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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