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志芳
簡介:
文志芳(Wen,Zhifang),
女 ,
38歲 ,
哈爾濱市依蘭大法弟子。依蘭煤礦培訓中心職工。二零零零年進京上訪,被抓後,雙手帶手銬送進依蘭縣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四天(在京關押五天),期間母親、丈夫、孩子探望需要花錢才能看到。警察讓家屬逼她寫“保證書”,遭拒絕,於是每次都遭到辱罵。有一次,因抗議辱罵,遭到看守所所長鄭軍拳打腳踢,將她踹倒在地,瘋狂踢她,起來後,用拳擊打面部,打得口吐鮮血才住手。此次家人被勒索五千元人民幣才釋放。610辦公室勒令培訓中心扣九百元工資(主要責任人:盧國成、李伯和)。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政保科科長李伯和伙同惡警孫偉等人在達連河分局二樓暴力逼供文志芳。手段包括:打耳光、拳打腳踢、用竹板刷把抽打雙手正反面、狠打頭部、面部,直至手、面部青腫。還用竹板刷把摳肋骨,致使她多日不能側臥。大法弟子文志芳因抗警察辱罵,鄭軍(黑龍江省依蘭縣第二看守所所長)對之拳打腳踢,將她踹倒在地,瘋狂猛踢,起來後,拳擊面部,致口吐鮮血。她被打得不能側臥,被非法送進看守所關押十三天,經家人四處通融,被勒索二千余元好處費,並交一千元罰款才放回。迫害主要責任人:趙世晶。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挎肋條;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罰款;
其它酷刑;
非法關押;
打罵;
綁架/劫持;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省依蘭地區追查迫害法輪功者公告
佳木斯市犯罪惡人榜
黑龍江省佳木斯、伊春等地大法弟子遭受迫害事例(二)
責任單位及惡人:
依蘭縣公安局
:
鄭軍,
李柏和,
孫偉,
趙世晶
依蘭縣第二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13日 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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