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贊美
簡介:
王贊美(Wang,Zanmei),
女 ,
71歲 ,
河南省開封市杞縣法輪功學員。王贊美自幼患小兒麻痺症,左腿失靈,幾十年每天都要跌倒數次;因車禍殘腿又粉碎性骨折,住醫院動兩次手術均未奏效,拄拐度日;後又得了心髒病、腦供血不足,醫斷:腦血栓前兆。她生不如死,苦不堪言;在修煉法輪功之後,疾病痊愈。 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 王贊美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要求做好人,遭受了十次綁架、七次被抄家、被冤獄三年半、送勞教三次、刑事拘留七次、行政拘留兩次;有七天被私設公堂、嚴刑逼供;被當地公安、國保警察和“六一零”人員長期上家騷擾無數次。在被非法拘禁期間,她受盡了種種酷刑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二日,王贊美去了北京信訪局,卻被警察非法抓到北京西城區看守所,非法關押18天。後被杞縣公安局非法關押在杞縣拘留所和看守所一個多月,二零零一年一月六日被敲詐三千元才放回。 就在當月的十八日,縣公安局政保科的人用謊言把她騙進拘留所,說拿五千元就讓回家過年。她實在拿不出來,因此被扣上“擾亂社會秩序”的帽子。在拘留所被非法關押45天後,被劫持到縣看守所,被管教拳打腳踢,又上繩,又戴銬,還和另外一個叫李霞的大法弟子,用手銬十字交叉銬在一起,整整銬了30天,在此期間吃飯解手都要別人幫忙。一直關到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又敲詐五百元才放出去。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二日,王贊美去開封的親戚家,杞縣城關鎮派出所所長楊玉梅追到開封,把她綁架回到杞縣時,已是十三日夜裡一點多鐘。楊玉梅竟把她關進了三個光著身子,只穿著三角褲頭的男監號裡。由於她的反抗,他們把她弄出來又關進住著兩個男人的監號裡。 王贊美把沒有任何依據的隨便入民宅抓人關押的侵犯人權的行為寫出來,遞給當地的各級政府。可每遞一次都沒什麼結果,反而是一次甚過一次的綁架和折磨。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九日,杞縣法院開庭非法審判大法弟子李俊霞、耿洪麗、楊洪仁,王贊美作為一個旁聽者,進了審判庭,坐在那兒靜靜地聽,一聲也沒有吭。剛開庭大約有一個小時,法庭內忽然間抓起人來了。先把趙則敏抓了出去,而後又抓劉自全和王贊美。在光天化日之下,大庭廣眾面前,象土匪一樣抓起人來了,而且還把劉自全和趙則敏帶上了手銬。法院執法人員,竟然知法犯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仗勢欺人,把他們三個人綁架拘留了十五天。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深夜,六、七個彪形大漢也沒穿警服,也沒有任何手續,進屋就亂翻。抄家後,惡警們把她強行關入拘留所。在刑拘室,縣公安局政保股馬紹中和一惡警對她拳腳暴打。在非法拘留期間,兩天被提審兩次,被馬紹中和徐參軍毒打,半個月後又被劫持到縣看守所。 王贊美堅決不配合惡警的任何命令,惡警們非法把五位大法弟子用手銬鏈在一起,還罰全監號的人站到夜裡12點。第三天又把四人調到禁閉號,那裡連水都沒有。有一天,號長朱玉故意找碴,把學員的被子扔出去,5天5夜沒有被子蓋。惡警還用三副大腳鐐(每付有幾十斤重)交叉著把四個學員銬在一起,又沒有被子蓋,在零下兩三度的氣溫下過夜,只蓋了一條小薄舖底,長達十天十夜。 這樣的被折磨著,王贊美的腳連擰帶凍都腫了,就用自己的毛巾纏住腳脖,又被女管號朱玉發現,硬逼著她把腳脖上的毛巾解開,惡狠狠的扔了出去,說什麼纏布起不到戴鐐的作用。每天還要遭受朱玉和其它惡警的辱罵與訓斥。在監號裡監規中有十項權利,其中有一條就是:人身不受刑訓、體罰、虐待、侮辱權,所有這些應該享有的權利全沒有。她受盡了所有的刑訊、體罰、虐待、侮辱,而且是酷刑的。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七日下午5點,王贊美正在照顧年老多病的舅舅、舅母,楊玉梅又帶領十幾個警察突然闖入,以“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非法關押了50天。而後第二次判勞教,送往勞教所,因勞教所不收,才把她放了。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三日,王贊美到開封市政法委申訴冤情,被政法委惡徒訓斥、撕毀材料,並被當場用手銬銬在辦公室,後非法關押在杞縣拘留所。她絕食抗議八天才被放出。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六日,被開封市610和杞縣公安局國保科誘騙到當地派出所,在派出所大門處,被劉洪濤和黃河倆惡警抓住扔到車裡,直接送到看守所,非法關了三天。十二月八日被判非法勞教一年半,送往鄭州十八裡河女子勞教所迫害。 王贊美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半,在這期間,十八裡河勞教所的惡警為逼迫她“轉化”,長期將她關在陰暗的小房間裡(那裡的人叫“小屋”),並由兩個犯人包夾。其間只放了三四次風,還是在天快黑的時候。惡警(大隊長賈美麗、隊長王囡)及其指使的包夾人處處刁難,變著法的折磨她,逼著聽他們念誣蔑法輪功的文章,經常整天不讓睡覺休息等等。 王贊美每一次被迫害都給九十多歲的母親及家人帶來痛苦和病災。可憐母親、老伴於二零零九年一月相繼離開人世。 因王贊美無經濟來源,靠給人家當保姆維持生活,在二零零九年五月王贊美去開封女兒家。為了減輕女兒的經濟負擔,又給人家當保姆。但是不到一個月又被開封市“610”和開封龍亭區派出所構陷以“破壞法律實施罪”綁架,以所謂的“慣犯”被非法批捕、非法開庭。 王贊美被開封市“六一零”非法關押在通許縣看守所至今(二零一零年四月。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四日上午開封市龍亭區法院,對殘疾老人王贊美非法開庭,地點在通許縣法院(因王贊美在通許縣看守所關押)。大概9點40分左右,開封龍亭區法院的車開來。 在法庭上,王贊美做了義正辭嚴的辯護。等王贊美辯護完畢,法庭上寂靜片刻,審判長問:“王贊美你有什麼要求嗎?”王贊美說:“有要求:1、要求無罪釋放。2、要求法官們主持公道,伸張正義,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無罪釋放所關押的法輪功修煉者。”王贊美提完要求後,審判長宣布休庭。 王贊美被非法判刑三年,關押於河南新鄉女子監獄迫害,於二零一二年回家。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日,王贊美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投寄《刑事控告狀》,起訴這場迫害元凶江澤民。 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王贊美到河南新鄉女子監獄會見被非法關押的妹妹王桂英(法輪功學員),遭到獄警錄像並被強制終止會面。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中午,杞縣法輪功學員王贊美,一個70歲高齡的殘疾老人,因發大法真相資料被開封市龍亭區武曹門派出所警察綁架,現被非法關押在開封市看守所。家人從律師那得知,警察將構陷王贊美的案卷移交到杞縣檢察院。 二零一八年五月四日,王贊美被非法庭審。在法庭上王贊美給自己做了有理有據的辯護,她讀著辯護詞,法庭上一片寂靜,法官和訴訟人低頭聽著……最後法官宣布休庭。結果王贊美被冤判三年徒刑,還罰五千元錢。 河南省新鄉女子監獄九監區對沒轉化的法輪功學員迫害很嚴重:每天早上四點半起床,中午也不讓休息,晚上十一點才讓睡。每天端坐在小凳子上十八個小時,同時還得進行所謂的“學習”,也就是強行轉化。每時每刻都在承受人身侮辱、謾罵和威脅,逼著寫五書等,不寫五書就關小號(小號是一個多種形式的酷刑折磨),有很多人經不住小號裡的折磨而違心轉化。 王贊美在“學習”中發現,國務院、公安部三十九號文件的十四種邪教變成了十五種。一看是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四川大學出版的,是監獄管理局司法部編制、專門為監獄用的“監獄罪犯系列教材”。這些司法部門竟敢冒充國務院、公安部編造他們自己的東西。王贊美要求寫申訴。 二零一九年三月五日,王贊美交給九監區隊長石慧一份申訴,之後又繼續寫。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日,監獄干事代露帶五、六個全副武裝的防暴隊的年輕人,手裡拿著電棒進了房間,當時王贊美正在寫申訴,一個防暴隊的年輕人張福伸手把她手中的眼鏡打掉,一腳把凳子踢翻。他手中的電棒滋滋拉拉的響,放著藍色的火花對著王贊美,逼蹲下並抱頭。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七日,王贊美被調到出監隊,到出監隊繼續寫申訴。二零一九年七月八日,王贊美交給出監隊隊長馬可一份申訴,當時馬可說:我看一看,如果行,我給你交上去,如果不行,會退還給你。後來一直沒退回來。在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全出監隊大搜查,所有人的紙和筆全部收走,也就是不准任何人寫申訴了。再後來全監獄把所有的學習資料全部收走。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勒索錢財;
毒打/毆打;
上繩;
手銬/腳鐐;
將女大法弟子投入(男所);
非法拘留;
抄家;
非法提審;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體罰;
人身侮辱;
非法勞教;
逼迫放棄信仰;
關小屋;
迫害親屬;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審訊;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河南省開封市杞縣王贊美自述被迫害經歷
河南杞縣人大常委會原主任金和平遭報被查
河南杞縣王贊美被非法庭審
河南省杞縣法輪功學員王贊美、左紅芹被構陷到檢察院
河南省杞縣法輪功學員王贊美被綁架
河南省新鄉女子監獄非法給會見家屬錄像 侵犯人權
惡報天懲看河南(中)河南省因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案例概述
無法無天的“法制教育”(1)
開封法院非法開庭 殘疾老人據理自辯
河南杞縣殘疾老人遭當地官員迫害
河南省杞縣殘疾大法弟子王贊美連遭迫害
開封610騙捕殘疾老人王贊美
河南省杞縣殘疾老人王贊美被上刑並關入男牢
河南省杞縣一位殘疾大法弟子遭到的非人迫害
江氏打手對殘疾老太太的迫害
河南杞縣大法弟子致當地法院的信:你們有什麼權力在法庭上綁架無辜?
相關單位及個人:
杞縣檢察院:
李向新13781171999
責任單位及惡人:
開封市610辦公室
開封市看守所
十八裡河女子勞教所
:
賈美麗,
王囡
杞縣公安局
:
馬紹中,
劉宏濤,
黃河,
徐參軍
新鄉女子監獄
龍亭分局
河南省開封杞縣看守所
:
袁青娟,
胡靜,
朱玉,
李會萍
杞縣法院
開封市政法委
杞縣城關鎮派出所
:
楊玉梅
開封市610辦公室
杞縣政保股
:
高國防
龍亭派出所
:
王海
龍亭區武曹門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1年2月2日 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