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軍(張曉軍)
酷刑演示:老虎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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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張小軍(張曉軍)(Zhang,Xiaojun),
女 ,
34歲 ,
與丈夫王心宇都是張家口市大法弟子。2002年4月,橋東分局閻志有、馬富威指揮橋東巡警隊,非法監控張家口市內一處數據點,蹲坑、跟蹤。同年5月9日早上6點左右,綁架該法輪功真相資料點所有人員,洗劫所有財物,包括:機器、資料、學員個人衣物、用品及懷來縣學員鄭美英身上5,500多元現金(孩子的生活費)。閻志有、馬富威還把不配合迫害的學員調到紅旗樓派出所刑訊逼供惡整。法輪功學員王鳳儀、劉朝暉被非法判刑7年,劉朝紅、鄭美英被非法判刑5年,王新宇被非法判刑3年,安利清、張曉軍二人被非法勞教。同年5月10日,橋東公安分局局長閻志有、副局長馬富威等指使橋東公安分局刑警三中隊惡警綁架法輪功學員王心宇與張曉軍夫妻倆,在橋東公安分局非法審訊,恐嚇、逼供、剝奪睡眠、電擊、坐老虎凳等酷刑折磨後,王心宇被非法拘禁在十三裡看守所,超期關押達三年之久。2002年8月,張曉軍被押送保定高陽勞教所非法勞教1年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審訊;
威脅/恐嚇;
剝奪睡眠;
電刑;
老虎凳;
非法勞教;
非法關押;
監視/跟蹤;
看管/蹲坑;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迫害親屬;
逼迫供出其他大法弟子;
電擊;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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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高陽勞教所
保定勞教所
張家口市橋東公安分局
:
閻志有,
馬福維
十三裡看守所
紅旗樓派出所
橋東刑警大隊
:
喬玉寬
更新日期: 2019年10月10日 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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