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洪福
簡介:
姜洪福(Jiang,Hongfu),
男 ,
六十多歲 ,
黑龍江省雞西市密山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五月,密山公安局政保科長孟慶啟卻將姜洪福非法抓捕,關押在密山第二看守所, 八月二十九日姜洪福被孟慶啟強行送進了雞西勞教所,勞教期改為一年。在雞西勞教所裡姜洪福遭到了惡警祁敏、張國華的殘酷迫害。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五日前後,邪惡干警集中了四、五十人,帶著電棍繩索沖進室內,邪惡干警中有人喊:“上”,對著大法弟子大打出手,把大法弟子姜洪福、宮呈閣、史振偉、趙斌綁架出室外,打得更凶狠、更瘋狂。有一人的腳趾當場就被打碎,遍體鱗傷。後來大法弟子被分別送到刑事犯大隊隔離,進行進一步的迫害。參與此次毆打的惡人有:祁敏、張國華、朱力軍、王海富等。 二零零三年春天法輪功學員姜洪福寫公開信向上反映情況並與其它大法弟子抵制迫害,幾十名警察把人拽出去就打,姜洪福當時腳趾蓋就被打掉二、三個,打完叫人再拖進來,大廳、監捨拖的到處是血,那時他離非法關押他的日期就剩十幾天,勞教所為掩蓋罪行又超期關押了他三個月。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日晚,黑龍江省密山市四位法輪功學員林永霞、李洪偉、姜洪福、楊曉光到二人班鄉發放真相資料,因人惡告,在21點30分左右被二人班邊防派出所三邊防兵抓捕,並上報至密山市國保大隊,之後密山市國保大隊副大隊長玉海穎、副大隊長李剛等警察到二人班派出所對四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審訊和搜身,於八月十一日早晨5點鐘左右將四位法輪功學員拉到密山市人民醫院進行體檢,期間一位法輪功學員一直正念拒絕非法體檢,最後正念闖出。其他三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至密山市東山看守所。 姜洪福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回家。 約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九日或二十日,姜洪福被密山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劫持,同時非法抄家。沒有抄到警察要的東西。警察把姜洪福劫持到密山公安局地下審訊室4個多小時,沒動刑。晚間八點多鐘警察通知單位領導和家屬把姜接回家,是“取保”回家的。 但是,密山市公、檢、法一直暗箱操作,構陷姜洪福。二零二三年九月初得知,姜洪福被構陷到法院,法院人員找過他兩次。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密山法院非法開庭,誣判姜洪福刑事拘役五個月,非法關押於密山看守所。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非法審訊;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密山市69歲姜洪福被非法刑事拘役五月
二零二四年一月四日大陸綜合消息-470612.html#2413223736
黑龍江密山市法輪功學員姜洪福被構陷到法院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416936.html#20122323573
黑龍江省密山市國保大隊中隊長李剛被舉報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回家的消息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三日大陸綜合消息-352437.html#1781222480
黑龍江密山市林永霞、李洪偉、姜洪福、楊曉光被非法抓捕
十六年青春 十六年血淚
牡丹江中學教師宮呈閣遭綁架
黑龍江密山市好人姜洪福遭受的迫害
黑龍江省雞西勞教所惡警毒打大法弟子
相關單位及個人:
密山市國保大隊:
大隊長李金林13945802222
副大隊長玉海穎0467-5220366宅0467-5232555、13836516222
副大隊長賈德軍13836557555辦5286012宅5211555
中隊長李剛13946806333宅0467-5229088
二人班鄉派出所:
李寧15145796800辦5126500、15946762000
王勇15904652444、15145796801
劉銳15146152773、15146783236
於澤江15145796802辦5126110、13796409111
王東鳴13091582523、15146783236
密山市政法委書記;丁淑風;辦0467-5266882,13159898081;
密山市政法委副書記;李慶華;52歲,13945822999
密山市公安局長 ;陳剛; 186 4671 9567 -139 4683 8558 宅0467-2363419
密山市公安局副局長 ;王華東 15146162345( 主抓迫害法輪功)
密山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 ;李金林,辦0467-5210737 宅0467-5225316 13946802222
密山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教導員;賈德軍,辦5286012 宅5211555 13836557555
密山市公安局國保副大隊長; 玉海穎電話13836516222
密山市公安局國保中隊長 ;李剛,辦0467-5220366-2059 宅0467-5229088 13946806333 133395631
責任單位及惡人:
密山市公安局
:
玉海穎,
李剛
雞西勞教所
:
張國華,
王海富,
朱立俊,
祁敏
密山市法院
密山市東山看守所
檔壁鎮邊防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4年1月24日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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