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華
演示圖:電棍電擊<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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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李振華(Li,Zhenhua),
女 ,
40歲 ,
吉林省吉林市蛟河龍潭區大法弟子。一九九八年,李振華離婚獨自在外打工。一身病痛生活無望,開始修煉法輪功後,無病一身輕,學會為他人著想自我調適,生活也有了信心。 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輪功遭到嚴重迫害。十二月下旬,李振華進京上訪,在吉林火車站候車室被非法抓捕,非法拘留十五天,因煉功被樸姓警察打罵、用大本夾子暴砸頭、臉。 二零零零年春,五、六個鄉派出所人員闖進李振華家非法抄家,搜括私人財物,搶走大法經書和煉功帶。綁架李振華到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月,李振華再次進京上訪,在北京四次被非法抓捕。在豐台看守所因為絕食反迫害被背銬、戴束縛帽,手銬、腳鐐,被野蠻灌食。當時有一位法輪功學員被嗆肺至生命垂危。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李振華因躲避邪惡非法迫害,被迫流離失所,為了向民眾講清法輪功真相,揭露中共的謊言,與兩位法輪功學員去舒蘭市朝陽鎮向鄉親們講法輪功真相,被人惡意舉報,三人一同被朝陽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拘禁在舒蘭市南山看守所。之後,被押入黑嘴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因堅定信仰拒不轉化,多次被警察用電棍電擊,用八厘米寬三十厘米長的竹板打嘴巴。剝奪睡眠,強制洗腦,逼看誹謗大法的電視。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二日,劉成達在運送法輪功真相資料的路上,被吉林市船營公安分局河南街派出所綁架,中共警察如流氓土匪,入室蹲坑禍害百姓。劉成達寄居處的電腦、打印機等物品被警察非法入室劫掠,馬芳、李振華等上門拜訪劉成達的法輪功學員被在室內蹲坑多日的警察先後綁架。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四日,李振華去劉成達家被蹲坑的吉林市船營公安分局河南街派出所警察蒙住雙眼、上背銬綁架到河南街派出所,雙手被銬在鐵椅子扶手上非法審訊,過程中,李振華心髒病發作抽搐不止。警察還把李振華一只手銬在椅子腿上,使其直不起身。警察王洪彪狠命拽其頭發(致使李振華左手拇指外側皮肉至今麻木無知覺。),左右開弓猛打李振華頭臉。因李振華零口供,又狠命抓其頭發猛往牆上多次撞擊,又持電棍電擊。到翌日午夜被上黑頭套帶到刑警一中隊拖至六樓刑訊室逼供。李振華被銬在屋內側左牆角固定的鐵椅子上半宿一天,腿和腳被用大鎖固定,雙手銬在胸前橫鐵板上的鐵環上。右牆角放著幾個狼牙棒,中間有一張桌子,上放一印色合、幾張紙。左側上方橫穿牆壁五寸的鋼管上掛著“上大掛”酷刑用的鐵鏈。邪惡用偽善、欺騙、威逼、恐嚇、特務行騙等手段逼迫李振華。到六月十六日午後四點左右被關進拘留所。十五天後釋回。李振華被河南街派出所強扣其鑰匙、兩部手機、一個洗漱包、兩個充電器和一個手提包。之後,李振華去派出所索要自己的私人財物,遭侵占不還。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在吉林市九站女兒家,大法弟子李振華被吉林市九站派出所十多名便衣沒出示任何證件情況下,於下午3點半左右強行綁架,當時出動三輛警車。惡警把李振華綁到派出所後又送到吉林市公安局,由蛟河市民主街派出所連夜把她綁架到蛟河市防暴大隊。此後又轉到民主街派出所,並在四月二十五日將她用黑塑料袋套頭綁架到新站派出所,由惡警趙續波等人參與迫害,給李振華上大掛。由於三天沒有進食,加上喪盡天良的酷刑,她被迫害致昏死不知多久。被上大掛時她開始腳懸空,後腳尖著地,又昏死多時,才將人放下(此後抽搐、嘔吐近20日)。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3點多,李振華又被關進蛟河市看守所繼續迫害。在她承受的整個違法迫害過程中,未向邪惡警察屈服,只字未提任何人的信息。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二日,劉成達被非法抓捕,被綁架到吉林市公安局警犬基地施以酷刑,惡警蹲坑將前來找劉成達做生意的李振華綁架。蛟河公、檢、法等惡黨機構對劉江、李振華的一審迫害,邪黨法院於七月十四日發布通告,七月十六日上午8點和10點分別對這兩人非法審判的。按正常法律程序,審判通告必須提前半個月發出,而這次居然只提前2天通知。李振華被吉林市中級惡黨法院和蛟河市惡黨法院非法判重刑10年。她於八月十八日上訴,9月4日吉林市中級惡黨法院(蛟河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案件都由吉林市中級法院副院長陳瑜負責)告訴維持原判,根本沒有經過二審,當初的一審也只是走走過場。李振華被綁架時隨身攜帶包內的1000元現金也不知被哪個惡警私吞。據悉,李振華在蛟河市看守所中連買手紙的錢都沒有。 二零零八年三月間,被蛟河市公安局惡警綁架。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九日,蛟河法院對八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重刑:常桂雲被判八年;史秀珍被判七年;劉寶春被判五年; 張敏被判四年;逄樹文被判三年;邱寶和被判五年;李振華被判十年、劉江被判六年。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下午三點半左右,李振華在吉林市九站女兒家被十多名吉林市九站派出所便衣綁架,當時警察出動三輛警車未出示任何證件把李振華綁架到派出所後又轉送到吉林市公安局,由蛟河市民主街派出所連夜把李振華綁架到蛟河市防暴大隊。此後又轉到民主街派出所,並在四月二十五日將她罩黑頭套綁架到蛟河市新站派出所,三天沒有進食的李振華被警察趙續波等人迫害,腳懸空腳尖著地上大掛,李振華被迫害致昏死多時才被放下(此後抽搐、嘔吐近二十日)。四月二十五日下午三點多,李振華又被關進蛟河市看守所。之後,被吉林市中級法院和蛟河市法院非法判刑十年,非法關押在吉林省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四日和十月十二日,吉林省蛟河市邱寶和與常桂雲、劉寶春、逄樹文、李振華、史秀珍、張敏、劉江等8名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在遭受中共公安、國安等土匪流氓們半年多的剝奪自由肆意關押迫害之後,又被扣上莫須有的罪名,分別被投入四平公主嶺監獄和長春黑嘴子(女子)監獄等地長期監禁拘押、殘酷迫害。 二零零八年十月,李振華被非法關押到吉林省女子監獄(嘴子監獄)教育監區(專門轉化法輪功的監區),被四、五名刑事犯和猶大圍攻,疲勞轟炸,剝奪睡眠、不讓上廁所、不讓盥洗,強迫看詆毀大法的電視,不准與人說話。強迫寫思想匯報。某日直到半夜十一點半才讓上廁所,憋壞了的李振華在翌日早上五點連上了七次廁所,她幾乎沒睡覺。李振華被折磨得迷糊犯困,被罰站直要摔跟頭。被高壓迫害折磨的理智不清的違心地寫下所謂的轉化書,事後痛心疾首的寫了聲明:李振華在高壓迫害下所說所寫的所謂的轉化作廢。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李振華和其他學員一起給刑事犯講真相,做三退。給獄警講真相,直到二零一六年九月走出黑窩。8年多的迫害給李振華本人及家屬身心造成巨大的傷害。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毒打/毆打;
推、掰、撅;
電擊;
揪頭發撞牆;
其它酷刑;
戴背銬;
坐/鎖在鐵椅子上;
非法審訊;
非法提審;
逼迫供出其他大法弟子;
謊詐;
誘騙/利誘;
威脅/恐嚇;
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非法勞教;
綁架/劫持;
抄家;
非法審判;
“背扣子上大掛”;
非法判刑;
非法拘留;
洗腦/送洗腦班;
打罵;
私闖民宅;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上手背銬;
手銬/腳鐐;
約束衣;
摧殘性灌食;
惡人舉報;
剝奪睡眠;
強迫觀看迫害過程;
用篡改後的經文來欺騙大法弟子;
定期思想匯報制度;
看管/蹲坑;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長時間保持痛苦姿勢;
迫害親屬;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精神酷刑;
逼迫放棄信仰;
不准上廁所;
禁止學員相互說話;
體罰;
罰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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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法輪功學員劉成達被迫害情況補充
被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劫持的部分大法弟子名單
責任單位及惡人:
黑嘴子女子勞教所
豐台看守所
吉林市公安局
舒蘭市南山看守所
九站派出所
船營公安分局
吉林省女子監獄(黑嘴子監獄)
蛟河市公安局
蛟河市看守所
長春黑嘴子勞教所
吉林市中級法院
蛟河市法院
民主街派出所
舒蘭市朝陽鎮派出所
吉林市河南街派出所
蛟河市新站鎮派出所
:
趙續波
蛟河市新站派出所
船營區政府
:
王洪彪
更新日期: 2018年6月8日 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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