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麟惠(焦林慧)
簡介:
焦麟惠(焦林慧)(Jiao,Linhui(jiaolinhui)),
女 ,
62歲 ,
原天津市大港區法輪功學員,現居住在山東省煙台市龍口市。焦麟慧在二零零三年被警察夏春麗指使的吸毒犯折磨她,又打又罵,幾天幾夜不讓睡覺不讓坐,腿和腳腫得像兩根木樁,什麼鞋也穿不進去。 二零零三年夏傍晚,勝利派出所幾名警察到焦麟惠家門口,出示搜查證,稱要搜查看是否有法輪功的資料,並要求焦麟惠到派出所寫不煉功的保證,焦麟惠堅稱信仰自由拒不配合,沒有開門。半夜焦麟惠只身一人從自家四樓陽台跳下逃走,流離失所半年,留下一個十歲多的孩子和丈夫。第二天警察撬門闖進她家非法查抄。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四日,焦麟惠被國保大隊便衣綁架,後被非法勞教一年。 在板橋女子勞教所,焦麟惠每天從早到晚被強迫站立著看洗腦、污蔑法輪功的電視節目,還被帶到一間密室,密室牆上用紅筆寫滿了污蔑法輪功和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的標語,地上散落有李老師的照片,惡警強拉著焦麟惠,按著她的腳踩踏李洪志老師的照片。焦麟惠正念抵制,勸告惡警不要這樣做,惡警夏春麗上前打了她一個耳光。惡警劉俊英還把李老師的照片撕成兩半,讓包夾放到焦麟惠的鞋子裡因焦麟惠不配合奴役迫害,被罰站四天四夜,每天只允許睡兩個小時,這樣的迫害重復過多次。為了逼迫她寫不修煉的保證,惡警還逼迫同室的其他人陪焦麟惠一起罰站,挑動她身邊的其他勞教人員攻擊她。 二零零九年二月八日(正月十四)下午四點鐘左右,焦麟惠與張景萍、劉寧被津南區派出所警察綁架,並遭暴力毆打,非法勞教二年。 在板橋女子勞教所,焦麟惠遭受強制關小號、洗腦、減少睡眠、奴役等迫害,二十四小時有包夾監視,限制活動區域,不准下樓吃飯、不准家屬見面、不准打親情電話。一次因抵制奴役迫害,又被罰站四天。警察背地裡唆使吸毒犯打她,看到也不制止。 二零零九年八月,天津市迫害法輪功非法組織六一零辦公室,在板橋女子勞教所設點,對堅定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再次實行強制轉化、加期迫害,天津市政法委、勞教局定期過來考核。實施迫害的包括惡警高華超、劉金蘭、劉靜、王洪瑞、劉娜、王春瑩。她們專門騰出一間屋子叫做發洩室,逼迫法輪功學員踩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大師的像片。還用一個沙袋裡面也裝有李洪志大師的照片,強迫學員搗沙袋。 板橋女子勞教所以焦麟惠不服從改造為由,阻止家屬接見。致使焦麟惠的丈夫、女兒非常焦慮、擔憂。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六日半夜二點多,焦麟惠的丈夫驅車回家時,突發腦溢血,駕車失控,與一輛貨車相撞,造成重傷,至今昏迷不醒。事故發生後,焦麟惠的女兒立即到板橋女子勞教所,要求釋放她的母親,照看他的父親。板橋女子勞教所推諉說,要看到病危通知書。 十二月十七日,焦麟惠的女兒和焦麟惠丈夫的工作單位──大港一商友誼商廈領導陪同家屬又到板橋女子勞教所要求放人,未果。 十二月十八日,板橋女子勞教所終於允許焦麟惠到醫院探視丈夫,但是卻出動了兩輛警車、五個警察,押著焦麟惠去了天津市環湖醫院。家屬見狀,非常憤怒,拒絕警察進入,警察就將焦麟惠帶走,最終焦麟惠沒能見到丈夫。極度悲傷的她,淚流不止。 十九日至二十一日,焦麟惠的女兒、姐姐及一商友誼商廈領導又多次到板橋女子勞教所要人,板橋女子勞教所警察始終是置之不理。 二十二日是接見日,焦麟惠的女兒和姐姐終於見到了身體極度消瘦的她,警察們不但不放人,還借機脅迫她放棄修煉,遭到焦麟惠嚴辭拒絕。 目前,焦麟惠的丈夫仍然昏迷不醒。醫院稱很難脫離危險,即使治愈,也需要二百萬元費用。面對這一切,焦麟惠的女兒精神上承受了巨大的壓力,情緒極不穩定。焦麟惠的老母親已七十多歲,身體不好,患有心髒病,得知這一消息,終日悲傷憂愁。 二零一一年前後被非法加期的法輪功學員有:張素文(加期三月)、孫華敏(加期三月),姜淑雲(加期兩月),焦麟惠加期五天等。 二零一八年九月三日,天津國保警察闖到法輪功學焦林慧家非法抄走牆壁懸掛的幾幅真相年畫、真相資料、五千元真相幣等物品。同日,天津國保警察還闖到已退休的李大夫家欲非法抄家,看到床上躺著病人,只好撤離。 從二零一九年二月底至今,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街所轄勝利派出所警察為了他們所說的“兩會”穩定,又開始了非法的“敲門行動”,無故騷擾轄區內法輪功學員,已知被敲門騷擾的有王寶珠、劉翠蘭、焦麟慧和四化建小區的陳姨等。 原天津市法輪功學員焦麟惠,現居住在山東龍口市。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龍口國保伙同各派出所綁架20多名法輪功學員。六月十四日,龍口南山法輪功學員葛麗娟、焦麟惠、陳桂芳、王周林(男)被非法批捕。其余學員已回家。 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早上,龍口市東江派出所強行撬門闖入家中將其綁架,焦麟惠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煙台看守所。 葛麗娟、陳桂芳、焦麟惠、王周琳(男)4人一直被非法羈押在煙台看守所和龍口看守所。家屬多次找龍口公檢法辦案人員,公檢法辦案人員互相推諉、搪塞、拖延。 葛麗娟、陳桂芳、焦麟惠、王周琳於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被構陷到龍口檢察院,八月二十一日被構陷至龍口法院。龍口市檢察院公訴人:王菲。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一日下午兩點,龍口市法院對已被非法關押五個多月的法輪功學員焦麟惠、陳桂芳進行非法庭審。當天下午,陳桂芳的親屬早早來到法院,急切地想看到近半年沒有見面的親人。兩點多了,法院、檢察院、國保的人都到齊了,仍沒有焦麟惠、陳桂芳的身影。只聽審判長和焦麟惠、陳桂芳用麥克風對話,原來是有人心虛,將她們關在隔壁房間裡妄圖用視頻方式開庭。開庭僅半小時,在當事人和律師的質疑聲中,草草收場,宣布休庭。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上午九時,龍口法院將對他們再次非法開庭。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龍口市法院再次對焦麟惠非法庭審,由於兩次延期開庭,當天僅少量家屬參與了旁聽,國保大隊郭福兌等人全程在場,非法庭審結束,當庭未宣判。 承辦法官趙瑜受政法委操控,當庭說要判1—3年。至今2個多月過去了,法院方在多方壓力下,沒有給家屬任何答復。之前,陳桂芳、焦麟惠被構陷的“案子”數次延期開庭。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二日,龍口法院下達非法判決書,焦麟惠被冤判兩年,陳桂芳被冤判一年。 天津市大港區法輪功學員焦麟惠,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早5點在山東煙台龍口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兩年,並被勒索罰金一萬元。刑期為二零二三年五月十日到二零二五年五月九日。 龍口市法院對焦麟惠非法判刑兩年,第二天將她劫持到山東濟南女子監獄。近日,龍口市法院向焦麟惠家人勒索罰金,被拒絕後,龍口法院欲強制執行。 龍口市法院對焦麟惠判刑及罰款本身就是違法的——違反了憲法對公民信仰自由的保障,焦麟惠家人拒交納所謂罰金不但有法律依據,也有拒絕被迫害的本意。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三日,焦麟惠女士被劫持到山東濟南女子監獄。龍口市法院向焦麟惠家人勒索罰金,被家人拒絕後,龍口法院強制執行罰金。家屬被迫交罰金一萬元。 焦麟慧於二零二五年五月九日從山東濟南監獄安全回到家中。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批捕;
抄家;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逼迫放棄信仰;
精神酷刑;
罰站;
剝奪睡眠 ;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毒打/毆打 ;
洗腦/送洗腦班;
關小號;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起訴;
非法審訊;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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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龍口市公安局
:
郭富兌
勝利派出所
天津津南公安局
天津市610辦公室
濟南女子監獄
天津市板橋女子勞教所(天津女子勞教所,天津板橋農場)
:
夏春麗,
劉俊英
龍口市法院
東江派出所
大港區國保大隊
津南區派出所
津南區看守所
龍口市檢察院
天津市政法委610
煙台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5年5月28日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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