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長玉
簡介:
郭長玉(Guo,Changyu),
女 ,
五十多歲 ,
黑龍江省雞東縣大法弟子。郭長玉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煉功前身體瘦弱,肺病嚴重,一到冬季咳喘不停。郭長玉修煉法輪功後,時時按真、善、忍的標准要求自己,處處為別人著想,精神越來越好身體也就健康了。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邪惡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郭長玉屢遭迫害,她曾因去北京為法輪功說公道話而被非法關押。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大法弟子郭長玉家被雞西市恆山公安分局惡警圍困,她不給開門。第二天上午,惡警蹬梯爬上七樓,由窗戶進入她家,把她抓走,被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雞西市第二看守所,其間承受了各種酷刑的折磨。 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九日,郭長玉在紅旗礦給人講法輪功受迫害真相時,被八五一零農管局警察綁架,當晚被非法關進雞東縣看守所。 郭長玉的女兒,二十多歲,剛大學畢業,正在復習功課准備考研究生。她媽媽突然兩天沒回家,令她無比焦急,後來聽說媽媽因講真相又被警察綁架了,女兒天天惦著媽媽的安危。 九月二十一日,郭長玉的女兒只身一人來到雞東縣公安局要媽媽,她跟警察說:我媽媽煉功身體好了,還關心體貼別人,做好人沒有錯,媽媽沒做任何違法的事。中國憲法裡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煉法輪功是有罪的,你們才是真正在執法犯法,這樣對你們不好,必須立即釋放我媽媽。警察說:你是小孩,沒有你的事,你媽媽的事我們還沒審呢,你回去吧。 郭長玉的女兒哭著離開公安局,她悲憤:中國警察不講法,中國的法律只是一紙空文,中國人沒有任何人權可談,我媽媽的冤屈上哪去申訴啊!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雞東縣郭長玉、李金鵬、苑立樹等法輪功學員分別被雞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砸門撬鎖侵入住宅而遭綁架,警察強盜式的抄家,搶走現金、電腦、打印機、書籍、資料等大批個人財物,雞東縣政法委副書記(原雞東縣610主任)陳萬波參與迫害並勒索。郭長玉在家中遭綁架,婆母這次受到驚嚇,老人又遭病痛之苦。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末遭雞東縣法院非法庭審,被非法判刑:郭長玉三年,史曉春七年,李金鵬四年。雞東法院刑庭把家中的歌碟,工具盤等娛樂性質的光盤都當成他們迫害法輪的材料和證據。 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上午,黑龍江省雞東縣前進派出所警察楊禎、馮剛到法輪功學員郭長玉家。郭長玉問有什麼事?楊禎說:快開十九大了,上級有要求,防止上訪。警察馮剛偷偷給郭長玉拍了照。過後才知道。 二零一八年六月一日,黑龍江省雞東縣前進派出所警察連聖印到法輪功學員郭長玉家騷擾。打開門之後,連聖印站在門口,手裡拿著個小型錄像機還亮著燈。郭說這次來又有什麼事嗎?(因為前段時間換片警來過一次)而且你手中拿著這個干什麼?私自錄像是違法的,不要再做這些事,這對你不好。 連聖印說是上面讓他來的,說是吐口唾液取樣,說著就拿出個小盒。郭長玉說正常公務我會配合,為什麼只給煉法輪功的人抽樣?我們也沒違法,為啥取樣?連聖印說別人也取樣,連他們自己也取樣。郭長玉說不可能配合這種不正常的命令和指使,又借機給他講真相,並且說了“抬高一厘米的故事”。連聖印說你不配合,可能他們會讓我經常來。郭長玉說不要再到我們家騷擾,我也不會配合的。
迫害類型:
私闖民宅;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騷擾;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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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雞東縣看守所
八五一零農場公安局
雞西市第二看守所
恆山區公安分局
雞東縣國保大隊
謝家灣派出所
:
高元亮
雞東縣政法委
:
姜國發
雞東縣法院
雞東縣前進派出所
:
楊禎,
馮剛
更新日期: 2022年6月11日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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