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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劉春蓮丈夫

簡介:
大法弟子劉春蓮丈夫
(Dafadizi,Liuchunlianzhangfu), 男 , 45歲 , 1999年7月下旬,鄉裡的幾個所謂主管法輪功的干部在外鄉派出所及警察的配合下,來到我家,不容分說,將屋裡屋外翻個遍,將部份大法資料及錄音機非法沒收。

同年十月下旬,鄉派出所將我村所有修煉大法的人員,弄到村委會,所長二話不說,將我們幾個男同修每人抽幾十個耳光,以此恐嚇他人。之後,它們將我和妻子及另幾個同修推上警車,拉到鄉派出所後連夜過堂,進行殘酷的體罰,它們讓我們六人站成一排,每個人都得站成“大”字形,由幾個打手看著,從晚上八點持續到晚上十二點。誰的腿或手略微一動,它們就打耳光或用腳踢。不僅如此,它們還罵大法及大法師父。為使我們屈從寫保證書,它們幾人一組,用狼牙棒打,用電棍電,還把女同修外衣脫掉推到院子外面凍。

兩天後的晚飯時,從鋼屯鎮來了一輛警車,將我強行帶走,說是了解情況。到派出所後,有個派出所人員上來一手將我的頭發抓住,另一只手拿著塑料鞋,抽打我的臉;打了一頓後,又將我帶到三樓,用手銬將我銬在暖氣管子上(當時那裡已有三四十名大法弟子)。第二天八點左右,它們又將我這個所謂外地人提至一樓的一間屋子裡,其中一人說:“把門關好。”另幾個人就把我的褲腰帶解下來,讓我兩手提著褲子。屋內四面站著打手就開始前後左右來回踹我,踹倒後又讓我爬起來,接著踹。踹累了,就用皮帶抽,一個打手是個小胖子,專往我大腿內側擰,擰了一陣之後,它們又用電棍電我的手、腿、胳膊,再後來又將衣服扒開,電後背。直到電棍沒電了,就再換一根。它們幾個按著我,將我的褲子扒掉電擊我的陰部多次。後來他們自己也看不下去了,在其他人停手之後,那個小胖子邪惡至極,仍不肯罷手,又將電棍插進我的嘴裡,用手按著我的頭接著電。我掙扎地拔出來,它們又插進去,這樣連續多次,直到把我的嘴全都打破皮了才罷手,這時已是吃午飯的時間了。下午它們將我的雙手反銬在背上,將我弄到市行政拘留所,非法拘留30天。派出所指導員在臨押上警車時還用腳狠狠地踩我的頭,用皮鞋踢我的腿梁子幾腳。

2000年春,我到鄰村與功友切磋,被當地村支書告到暖池塘派出所,它們又將我們幾人送到南票區拘留所,強行非法拘留30天。在拘留所裡由於環境不適,我嘔吐了兩天兩夜,幸虧在同室功友的照顧下才得以安然返回家中。

同年四月中旬,鄉裡派出所所長開警車強行將我家電視、電話拿走,同時將我們夫妻二人推上警車押到鄉派出所,在強行"辦班"的二十多天時間裡,它們派專人帶我們干活、鋤草、翻地、種花、干農活。它們讓女同修給它們洗褲頭、襪子等髒物。那一年只要是節日或敏感的日子,它們就把我們非法拘押幾天,有時它們把我們拘押在村書記家專門給我們辦班,逼迫我們轉化,強制看誣蔑大法的錄像。江氏政治流氓集團還大搞株連,我們幾個大法弟子都由鄉裡干部承包,誰進京上訪,承包的人就被扣發當月工資及全年獎金。就這樣,為了個人利益,它們死心踏地的充當政治流氓集團的幫凶。

2001年7月中旬,又臨近它們所謂最敏感的日子,然而也就是此時,我終於忍痛放棄了工作、離開了親人,毅然走上了一條特殊形式的正法之路。在流離失所的日子裡,我沒有忘記自己是個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助師正法、清除邪惡、救度眾生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

迫害類型:
騷擾電刑敲詐/掠奪/破壞財物銬在某處上綁架/劫持迫害親屬毒打/毆打長時間保持痛苦姿勢洗腦/送洗腦班非法關押非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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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葫蘆島南票區拘留所
南票區暖池塘鎮派出所電話:0429-4970040<br>地址:葫蘆島市南票區暖池塘鎮派出所 <br>所長李作仁:電話:15541831666;18698969111<br>辦電:0429-4970040

更新日期: 2006年12月26日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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