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景芳
簡介:
楊景芳(Yang,Jingfang),
女 ,
55歲 ,
安徽省合肥大法弟子。對被非法關押過的合肥市江淮航空儀表廠大法弟子予以除名(梅婷、楊景芳、金玲),除名前已扣發工資,只發180元生活費。(2009/8/21) 1999年10月,廠裡成立洗腦班,對曲愛華、王克秀、楊景芳、梅婷、白雲、陳天霞強制思想轉化。 2000年5月因到北京上訪,講清法輪大法是受迫害的真象而被合肥市西市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出獄後,她堅定自己的信念,用自己修煉大法後的親身體會向人們講清法輪大法是正法,讓無數世人明白了真象。 2000年5月15日,合肥市西市區法院第一次開庭審判法輪功學員吳雲瑞、江峰、楊景芳三人。原安徽省旅游局副局長吳雲瑞,為了避免給官方新聞機構一個造謠和誣陷法輪大法和李洪志老師的機會,他拒絕上庭。但公安人員仍將被迫害得不能行走的吳雲瑞架上警車拉走。在法庭上吳雲瑞始終緊閉嘴唇和雙眼,使電視台無法播放審判實況。 據新華網合肥2000年5月31日專電,合肥市西市區人民法院日前編織罪名,對原安徽省旅游局副局長吳雲瑞判處有期徒刑3年,江峰有期徒刑3年,楊景芳有期徒刑1年。 2002年10月30日,大法弟子楊景芳,李剛鋒,畢小俊,李君,任靜菁等被公安一處惡警非法綁架。惡人們采取蹲坑,監控電話,跟蹤等手段,各個路口都裝有攝像頭。把大法弟子非法綁架後,關到賓館,每個大法弟子一個房間,公安一處派一人,公安分局或派出所派一人,當日值班巡警兩人,共四人看管迫害一個大法弟子。進行洗腦並逼迫大法弟子寫“保證”放棄修煉法輪大法。 直接參與這場迫害的惡人是公安一處處長丁濤,陳松,羅健,梁文明,姜怡(女),史XX,張XX,王XX。 2002年10月30日至12月1日她被惡警劫持在郵電大廈,連續32天日夜雙手銬在椅子上,只能坐著不讓睡覺,並且也不給洗臉、洗澡換衣。因長時間只給坐著並銬在椅子上,手腕破了、腳也腫了,臀部已大面積潰爛,坐骨神經、腰、頸椎骨受傷疼痛難忍,致使休克兩次。11月份房間暖氣開起來了,屋子裡特別干燥想喝水,可惡警們不給喝,使得她嘴唇干裂、喉嚨疼痛。 2003年6月5日,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法院惡徒在通過嚴刑逼供的所謂“口供”上沒有她本人手印、與她有直接關系的另一大法弟子溫燕沒出庭質證的情況下非法對她判刑三年半,她正在提出上訴。 2003年7月11日被非法關押在合肥市看守所。 2003年7月25日秘密送走,家人全然不知其又被送往何處。 合肥市公安局一處惡警江濤先把非法綁架到的大法弟子楊景芳帶到賓館裡進行折磨,把整個鴻興賓館(合肥市第一人民醫院對面的民政廳賓館)全部包下來很多天。惡警將快60歲的老太太的大法弟子楊景芳銬在鐵桌子上32天,致其全身浮腫,一身污垢,身上發出異味,熟悉的人不仔細看,都認不出人。 2009年8月21日,楊景芳被合肥市江淮航空儀表廠開除工作。(梅婷、楊景芳、金玲),除名前已扣發工資,只發180元生活費。
迫害類型:
監視/跟蹤;
看管/蹲坑;
電話監控;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洗腦/送洗腦班;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判刑;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合肥十五年迫害綜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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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14日大陸綜合消息-- 來自安徽合肥的一組消息
2000年6月1日大陸消息
相關單位及個人:
合肥市西市區法院、合肥市蜀山區法院。 公安局電話:0551-2651776轉2545,2546,2547,2548 政法委辦公室(610)電話:0551-2208253 直接參與的政法委人員:倪小華 公安局及610人員:丁濤、梁文明
責任單位及惡人:
合肥市西市區人民法院
合肥市公安局一處
:
江濤,
丁濤,
陳松,
羅健,
梁文明,
姜怡
合肥市看守所
江淮儀表廠
更新日期: 2014年7月22日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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