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詠雁
簡介:
馬詠雁(Ma,Yongyan),
女 ,
五十多歲 ,
大學文化,甘肅省金昌市金川集團公司動力廠供水車間工程師。二零零一年,法輪功學員馬詠雁被車間惡人沈仲明、李正錄等舉報。九月初的一天深夜十二點半左右,被金昌區公安分局廣州路派出所所長史某,惡警陳國民等騙到派出所,不修煉的丈夫也被一同帶走,家中僅留下六歲多的孩子,凌晨三點左右被非法抄家。惡警史某、陳曉波在馬詠雁家蹲坑、監聽電話,企圖用抄到的電話號碼再非法抓捕其他法輪功學員,沒有達到目地,就假裝先放了馬詠雁,繼續對她進行跟蹤、監聽電話。幾天後又將馬詠雁非法綁架至金昌市看守所非法關押,被管教鄒斌、甘曉南(音)扇嘴巴,推倒在地,拳打腳踢,打的耳朵出血,臉腫,牙腫,強迫站在高牆根的水裡。用勞教、工作、家庭高壓脅迫馬詠雁寫不煉功保證,被拒絕後,他們破口大罵。她的家人承受著巨大的痛苦和壓力,被勒索了五千元錢,又交了五千元保釋金,一個多月後馬詠雁才恢復自由。 動力廠為了強迫她寫“不煉功保證”,二零零二年解聘了她的工程師,以後每次晉升職稱,都以是否放棄修煉作為條件,她一直堅持信仰“真善忍”,就一直取消她的晉升資格。動力廠非法剝奪馬詠雁的基本權利,不許馬詠雁正常休年休假,不許離開金川,不許外出,不許和法輪功學員接觸。他們說,對她想怎麼整就怎麼整,上面都會支持,對她這樣特殊的人,就要特殊對待。他們多次惡意對馬詠雁進行人身攻擊,人格侮辱。 二零零二年被金川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九評共產黨》橫空出世,三退(退黨、退團、退隊)大潮風起雲湧,金昌地區很多正義人士紛紛三退,自救保平安。中共一面嚴密封堵《九評共產黨》,大搞保先鬧劇,不敢承認三退大潮;一面秘密加劇迫害三退正義人士。動力廠也緊跟其後。二零零五年七月,他們強迫馬詠雁到檢修班組干活,扣罰工資兩千多元。後來才知道,他們說馬詠雁發表了“退團退隊聲明”,沖了他們的氣管。但是他們在職工面上絕口不敢提“三退”之事。他們想通過艱苦、惡劣的工作環境摧毀馬詠雁的意志,放棄修煉,逼她辭職。 二零零六年,供水車間找借口收了馬詠雁的工具櫃。七月十九日,供水車間“請”去了金昌市國家安全局的特務徐斌等人拿著相機,一起密謀迫害馬詠雁。供水車間邪黨書記喬海倫將檢修職工全部召集到會議室,假裝開會,拖延時間。供水車間配合國安特務秘密非法搜查馬詠雁的東西,尋找迫害的所謂證據。供水車間又找借口扣罰馬詠雁工資四百多元,強迫馬詠雁當著眾人在烈日下拔草,羞辱她。 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一日當天,由甘肅省金昌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尚克武、李新華、周駿國、劉成業,龍首分局國保科張樹偉、邢富強、代寶吉,永昌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嚴正武、李某、桂林路派出所,新華路派出所,濱河路派出所民警,永昌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李國玉等二十多人組成專案組,分別綁架了馬詠雁、蔣世香、蔣世翠、楊成梅等四位女法輪功學員。 專案組事先開好了傳喚證、搜查證,十月三十一日上午九點多對大法學員分頭同時綁架。馬詠雁、蔣世香是直接從工作地點綁架的。馬詠雁被供水車間邪黨人員喬海倫,陳澤來,李成林騙到李成林辦公室,代保吉出示傳喚證,搜查證,馬詠雁欲抽身離去,代保吉強行將馬詠雁雙手反銬,由桂林路派出所的兩名惡警強押看管。代保吉和另兩名惡警(黑臉,矮個,態度邪惡)由供水車間邪黨人員配合強行搜查馬詠雁工具箱(工具箱鑰匙早已被供水車間搜走)。約一個小時後,邪惡將馬詠雁強押上車徑直去馬詠雁家搜查。馬詠雁被雙手反銬在車上,代保吉和兩名惡警拿著工具箱中搜出的家門鑰匙非法上樓搜查,翻床開櫃,抄遍每個角落,抄走馬詠雁的私人電腦,六本大法書籍和八張光盤,煉功墊子也被一同抄走。馬詠雁年幼的兒子恰巧考完試提前回家,目睹發生的一切,受到驚嚇,連續幾天高燒不退。 四名大法學員先後被關押到金昌市戒毒所,被連續四十八小時訊問逼供,誘供。專案組分班輪流看管大法學員,剝奪睡眠,輪番誘供,馬詠雁多次抗議後深夜三點多才讓睡覺。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一日上午近十二點,李新華、代保吉等將馬詠雁,蔣世香非法押送到金昌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二月十日,龍首分局法制科甄作虎,楊增智先後對蔣世香,馬詠雁進行非法逮捕。 二零零八年二月非法開庭,二零零八年六月“取保候審”。回廠上班後,工廠讓她干的都是男人干的重體力活,而且不讓她在女休息室換衣服,歧視與侮辱她,讓她在男休息室換工作服,還剝奪她的休息權,采取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折磨。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甘肅金昌市發生了四起綁架迫害事件,此事件是由甘肅省公安廳組織參與,金昌市國安局,金昌市公安局國保處,金川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金川公安分局刑警大隊,龍首分局國保科五個單位實施的嚴重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目前,已確認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馬詠雁、蔣世香、黃欣蘭、李玉瑞。 其中馬詠雁、蔣世香、李玉瑞是在工作地點被綁架的,馬詠雁已經回家。 二零一五年五月底,法輪功學員馬詠雁向最高檢察院郵寄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並收到最高檢妥投回執。隨後七月,馬詠雁被金昌市公安局龍首分局幸福路派出所警察傳喚二小時,並將起訴江澤民定為“治安案件”。同時動力廠對馬詠雁進行施壓、監控、歧視、孤立等迫害,扣罰績效工資一千三百元。 二零一七年初動力廠迫於上級壓力,根據金川集團公司[2015(17)號]文件對馬詠雁做出警告處分決定(動力廠[2017(10)號]文件)。二月二十七日下午,動力廠中共黨委書記陶維東、綜合辦公室干事徐學、供水車間支部書記尤安寧、支部干事李永勝四人在供水車間會議室對馬詠雁進行施壓談話,宣讀了警告處分,說馬詠雁起訴江澤民是濫訴。處分決定和依據檔條款不給馬詠雁,說不公開,不入檔,不扣罰工資,這是最輕的處分。 馬詠雁剛要求看了一下處分檔,徐學就威脅說:“不許告訴你們的人,再有人給我打電話,你試試!有四個人告訴我你一見面就跟人家講法輪功。你剛一上線我就知道,你的一舉一動公安都知道!”尤安寧詐騙說有人看見你發傳單了。馬詠雁對他們講法輪大法是佛法,是教人修心向善的,天安門自焚是偽案。他們說對與錯不爭辯,以開除工作相威脅,脅迫馬詠雁不上訪,不以任何方式包括網絡、手機、微信、信件、真相數據等形式傳播法輪功真相,說這些是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企業管理制度。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下午,甘肅省金昌市公安局龍首分局、幸福路派出所教導員楊彥軍與三名警察對金昌市法輪功學員馬詠雁傳喚訊問1個半小時。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下午約4點,幸福路派出所教導員楊彥軍與三個警察將馬詠雁從班上用警車帶到龍首分局刑訊室,楊彥軍讓馬詠雁坐刑訊椅,馬詠雁不坐。楊彥軍等訊問馬詠雁,三月十一日明慧網發表的“金川集團公司動力廠對馬詠雁施壓迫害”的文章(以下簡稱迫害文章)是不是馬詠雁書寫上傳的,和其它法輪功學員是怎樣聯系的,馬詠雁拒絕回答。 楊彥軍還訊問馬詠雁家中是否有網線及孩子的詳細情況。中途,馬詠雁要上衛生間,楊彥軍請來兩名女警監視、陪同,搜身。 楊彥軍說讓馬詠雁記住他,他要到馬詠雁家裡去。過後又給家人打電話逼問迫害文章之事,說要到家裡去,家人感到恐怖,壓力很大。 馬詠雁回到班上後,單位領導尤安寧又用兩級機關要裁員對馬詠雁施壓。 金川集團公司動力廠因為馬詠雁被施壓迫害的文章在明慧網曝光,對馬詠雁進行報復迫害,扣發工資2000元。 甘肅省金昌市公安局緊跟“610”迫害政策,自二零一八年十月至截稿之日,利用轄屬金川分局、龍首分局策劃被謊騙的年輕警察對法輪功學員屢次進行騷擾恐嚇。馬詠雁、符文玲、劉若蘭、郭群英、陳桂芳、王淑坤、汪玉康、韋鳳玲夫婦、張姓老太、曲姓老太、李姓老太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恐嚇。郭群英、張姓老太、曲姓老太被非法抄家搶劫。 二零二零年七月,金昌市龍首分局幸福路派出所教導員楊彥軍與動力廠綜治辦宋翔、徐存祥及供水車間邪黨人員,多次用開除工作相威脅,逼迫馬詠雁簽「三書」,即放棄信仰。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號馬詠雁被綁架,被拘留15天。警察給他們秘密用攝像頭偷拍了照片,跟蹤了他們一段時間。現在金昌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何天勤、曹芳、何世昌、何家慧,王樹申,王樹坤,魏安月、馬詠雁、陳桂芳已全部回到家裡。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號下午四點左右,金昌市金川分局桂林路派出所副所長楊智、警察張博強、張微文等強行闖入馬詠雁家中,非法抄家近兩個小時,馬詠雁又被綁架到桂林路派出所,詢問五十多個小時,最後她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期間,桂林路派出所所長陳國民還逼供。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號,幸福路派出所教導員楊彥軍與徐存祥,逼迫馬詠雁簽「三書」,楊彥軍還威脅她不許曝光。動力廠人員不讓馬詠雁正常工作,逼迫她打掃衛生,不讓休息,對她高壓監控。 二零二五年八月底至九月初,甘肅省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公安分局、永昌縣公安分局指揮各轄區派出所所長帶領警察或電話騷擾,或上門騷擾、恐嚇法輪功學員采血、滾手印。 八月二十四日晚上九點鐘,法輪功學員劉志萍從外面走路回家,進入樓梯口,有兩個便衣警察,走在她一前一後。劉志萍叫丈夫開門時,一個警察到門口說是公安局的,拉門就進,緊接著又有兩個警察沖進家,他們說來是讓劉志萍去派出所采指紋與做DNA。 八月二十五日上午十一點多,金昌法輪功學員陳桂芳的店裡來了四個男人,其中一個問陳桂芳說:你認識我嗎?陳桂芳說:不認識,你們是干什麼的?他說他四月份來過店裡,還拿出手機讓陳桂芳看。陳桂芳一看是他們偷著給她拍了照。陳桂芳問:你們要干啥?他說他們是北京路派出所的。陳桂芳問他叫什麼名?他就亮了一下證件。他們讓陳桂芳去滾個手印,還聲稱這是每個公民的義務。陳桂芳拒絕,他們就拿陳桂芳孫子來威脅她,說:你孫子還上學呢!陳桂芳說:你別拿我孫子說事,你們一次又一次迫害我,那信息多的是還采啥?陳桂芳說: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法輪功是叫人做好人的。你們要干啥?!他們一個攝像,一個鎖門,還有兩個把陳桂芳往車上架,陳桂芳就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他們把陳桂芳架到所裡,按了手印、采了血。那個人問陳桂芳:你認識我不?陳桂芳說:不認識,你是誰?他說他就是你們網上指(曝光)的那個。陳桂芳一下認出來了,說:你是齊世成!那人說:我就是。 八月二十五日中午十二點左右,新華路派出所所長帶領四名警察綁架法輪功學員王月英(七十多歲)到派出所,訊問李洪志師父經文《為什麼會有人類》是誰給的,誘騙說是不是某法輪功學員給的,王月英沒有配合。警察強制對王月英采血,滾手印後,王月英回家。 八月二十六日上午九點左右,桂林路派出所兩名男女警察分別對法輪功學員孔桂英(八十多歲)、馬詠雁(五十多歲)電話恐嚇騷擾,要求到派出所采血、滾手印,被拒絕。鄰居告知九月六日下午三點多、晚上七點多,桂林路派出所所長帶領四名警察敲門恐嚇騷擾孔桂英。 九月一日,濱河路派出所所長帶領四名警察脅迫法輪功學員李德香(六十多歲)到派出所采血,滾手印,從喉嚨裡采唾液。 九月六日,廣州路派出所警察對法輪功學員韋鳳玲(八十多歲)電話恐嚇騷擾,讓到派出所采血,滾手印,被拒絕後又對韋鳳玲外地的兒子電話恐嚇騷擾。 九月六日下午,新華路派出所所長帶領四名警察到法輪功學員李玉珍(八十多歲)家強制采血,滾手印。 九月六日,金川路派出所警察多次對法輪功學員王玉紅(五十多歲)電話恐嚇騷擾,被拒絕。鄰居告知九月八日晚上八點左右,金川路派出所所長帶領四名警察敲門恐嚇騷擾王玉紅。 九月六日永昌縣焦家莊派出所所長(姓肖)帶領多名警察分別到法輪功學員王萬芳(八十多歲)、王永芳(五十多歲)、秦德新(五十多歲)家中恐嚇騷擾,強制采血,滾手印。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抄家;
監視/跟蹤;
非法關押;
毒打/毆打 ;
逼迫放棄信仰;
威脅/恐嚇;
勒索錢財;
人身侮辱 ;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剝奪睡眠 ;
誘騙/利誘;
非法拘留;
騷擾;
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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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部份迫害責任人
(區號0935)
王曉剛,國保大隊大隊長13993562398
祁世軍,副局長5835189,13884518999
金昌市政法委(區號0935)
王軍,常務副書記8212150,13909455506
陳永峰,副書記8221309,13830588137
趙守德,副書記8221662,13993598815
孫喜中,副書記8313005,13993599226
王振國,副調演員,辦公室主任8212189,13993586342
石紅,辦公室主任,8232082
金昌市公安局
局長,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5835001,
常務副局長 5835002,198094556789
王高年,副局長13909456818
張永生,黨委委員5835004,13993569598
朱生年,副局長5835005,1393565688
王軍,黨委委員5835003,13884505566
李毅,副局長8811101,13993580750
王真,政治部主任5835006,13993588879
馮海,副局長兼金川分局局長13993560268
王日新,指揮中心主任5835018,13993560592
趙強,指揮中心副主任13830591788
胡忠山13993565707
國保支隊
支隊長:王永東5835069,13993580580
副支隊長:許潔5835145
政委:杜國棟5835119,13519451299
一級警長:李廷琴5835145
四級警長:李鑫5835146,徐中年5835143
金川分局
馮海,副區長,局長13993560268
趙文堂,政委13993590128
高俊宇,副局長13830565980
李明光,副局長19809456888
薛占川,科長19809458868
李玉俊,副局長19809456999
祁世軍,副局長5835189,13884518999
賈德蘭,紀委書記19809458699
楊大勇,指揮中心主任19809451999
金昌市金川區政法委 (綜治辦)8329258區號0935
王世江(主導迫害):區委常委 政法委書記 座機 8212968 手機13993566016
樊崇高:副書記 座機 8213192 手機18909451699
范春德:610主任,副書記 座機8236970 手機13993560982
永昌縣分局
雷小寧:副縣長,局長黨委書記, 5836000,13993580235
王勝天:副局長5836003,13830590006
段福祥:紀委書記5836005,13993585964
陸萬忠:副局長5836006,19809455502
肖朝天:副局長,交警大隊長5836439,13993565982
何永福:指揮中心主任5836018,13519463026
高駿遠,紀檢組組長,座機8213965手機18993503852
趙權德,政治處主任,座機8337717手機18993505282
廉應全,辦公室主任,座機8227395手機13830565383
王軒堯,辦公室文書,手機18189415690
梁珊珊,辦公室文書,手機13968877036
金川路派出所 199 0945 6661
桂林路派出所 0935 583 5428 0935 583 8428 133 2125 8599 198 0945 8852 189 9352 5659 朱警138 8450 2000
社區139 9359 6335 130 7939 7220 183 9408 9825 0935 821 8022 0935 822 5670
濱河路派出所 趙警139 0945 2653 180 9352 2126(司法所 女 姓李 ) 社區138 8451 3477 150 2599 9531
焦家莊派出所 152 1417 1007
迫害責任人
楊彥軍(Yang Yanjun),男,漢族,1966/8/28出生,金昌市公安局龍首分局幸福路派出所教導員。明慧惡人榜編號E000097723 手機:13830587081
金昌市公安局龍首分局幸福路派出所
祁世成 男 1980/11/2 13830581555(國保副隊長)
梁尚義 男 1964/9/22 13993567358所 長
米寶明 男 1961/8/24 13830566000(前國安科長2002年任職)
翟長虎 男 1962/9/1 13993577886
郭萬兵 男 1969/6/19 13830588388
李 婧 女 1991/9/2 13619358408
王嘉煒 男 1992/2/13 18793603368
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桂林路派出所:0935-8396423
陳國民,男,1972/10/2 13993578716 所長
楊 智 男 1977/11/28 13619358798副所長
劉興國 男 1962/11/4 13689454999
李玉忠 男 1966/7/18 13519463886
楊正剛 男 1966/9/13 13519466066
李春強 男 1969/1/8 13993578992
杜國棟 男 1971/5/1 13519451234
李曉波 男 1971/10/10 13993589707
馬興平 男 1973/6/5 13909452283
陳 虎 男 1975/11/18 13830556135
姚先文 男 1977/8/1 13909456010
於 巔 女 1978/1/10 13909457335
馬中芬 女 1978/2/11 13884506587
李慶財 男 1984/4/30 15809358535
劉國龍 男 1985/4/5 15009453077
李 磊 男 1985/4/12 18809450909
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
馮 海,副區長,局長13993560268
趙文堂,政委13993590128
高俊宇,副局長13830565980
李明光,副局長19809456888
薛占川,科長19809458868
李玉俊,副局長19809456999
祁世軍,副局長13884518999
賈德蘭,紀委書記19809458699
楊大勇,指揮中心主任19809451999
金昌市金川區政法委 (綜治辦)8329258區號0935
王世江(主導迫害):區委常委 政法委書記 座機 8212968 手機13993566016范春德:「610」主任,區政法委副書記 座機8236970 手機13993560982
金川集團有限公司動力廠
廠長:李正錄8811127(辦)
書記:張志東8812463(辦)
動力廠綜合治理辦公室:8813058(辦)
綜治辦主任:宋翔
綜治辦干事:徐存祥
供水車間主任:劉磊
迫害責任單位與責任人:龍首公安分局局長:李毅 田昆山
龍首分局國保大隊:燕榮璽 代寶吉 安來寅
龍首分局礦山路派出所:王勇夫 趙得寶
龍首分局武威路派出所:張曉峰 董慧婷 邢富強
龍首分局幸福路派出所:梁尚義 楊彥軍 胡少江
迫害責任人:龍首分局局長:李毅
龍首分局國保大隊隊長:燕榮璽 科員:安來寅
龍首分局幸福路派出所所長:梁尚義 教導員:楊彥軍
迫害、抓捕、抄家單位:
金昌市公安分局龍首分局、金昌市公安分局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處
金昌市金川區檢察院公訴人:趙凱(0935-8393851,13993599159,18919359159)
金區檢刑訴字【2008】10號
參與迫害的相關人員和電話:
動力廠邪黨書記: 包京躍 手機號:13830599658
動力廠主任:晏志文 0935-3990441
綜治辦: 孫新民 0935__8813058
車間主任: 陳澤
13884513808
車間邪黨書記: 喬海倫 13993560978
金川集團有限公司動力廠
廠長:李正錄 0935-8811127(辦)
書記:張志東8812463(辦)
動力廠原廠長:喬海倫,男,漢族,1961/12/10出生,手機:18909459555
動力廠原書記:陶維東,男,漢族,1970/3/1 出生,手機:13309455776
動力廠綜合治理辦公室:8813058(辦)
綜治辦主任:
宋翔,男,漢族,1975/4/19出生,手機:18793628080
綜治辦干事:
徐存祥,男,漢族,1969/5/1出生,手機:15309452856
金川集團有限公司動力廠供水車間(法輪功學員馬詠雁在此車間工作)
主任:劉 磊,男,漢族,1973/10/6 出生,手機:18298930128
書記:尤安寧,男,漢族,1969/10/8 出生,手機:13830566809
責任單位及惡人:
金昌市政法委
永昌縣公安局
:
李國玉,
閆正武
金昌市看守所
:
鄒斌
金川集團公司
金昌市國家安全局
:
徐斌
金川集團公司龍首公安分局
:
張樹偉,
邢富強
金昌市610
金川區公安分局
:
劉成業 ,
戴寶吉,
尚克武 ,
周俊國,
李新華
金川集團公司動力廠
:
喬海倫,
晏志文,
包京躍,
孫新民,
陳澤來,
李成林,
陶維東,
徐學,
尤安寧,
李永勝,
沈仲明
金川區檢察院
:
趙凱
金川集團公司公安處(龍首分局)
:
楊增智,
甄作虎
濱河路派出所
金昌市公安局
廣州路派出所
:
陳國民
甘肅省公安廳
新華路派出所
金川區桂林路派出所
幸福路派出所
:
楊彥軍
金昌市公安分局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處
更新日期: 2025年12月30日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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