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秀英
簡介:
張秀英(Zhang,Xiuying),
女 ,
26歲 ,
遼寧省葫蘆島市鋼屯鎮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七月對法輪功的殘酷鎮壓開始後,在當地惡警的百般騷擾與迫害的情況下,於二零零一年六月四日,家庭破散。 二零零零年二月,大法弟子聯名給中國人大寫信,反映被迫害的情況,結果派出所將簽名的學員一個個的都送進了拘留所,拘留十五至三十天不等。邢加秋與家人都同時被拘留五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六月,鋼屯鎮政府惡人將大法弟子(七十多人)綁架到鎮政府。第二天送至和尚溝(離鋼屯鎮八華裡,原錦州第二醫院所在地)強制洗腦。由當地十幾名保安和一個最邪惡的保安隊長趙久才看管。 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保安隊又換了一批更為凶狠邪惡份子。整日整夜地殘酷折磨大法學員。跑步、走步、一步一停、在陽光最強時曝曬,看誰不順眼就用警棍打等多種方式。 有一天晚上,暴徒趙久財逼迫曹艷卓趴在潮濕的地上作俯臥撐,“僵屍跳”長達一小時。而他卻在一旁狂笑。在氣溫最高的那天,趙久財逼學員們在烈日下舉著胳膊跑步。由於連累帶曬,又饑又渴,學員們一個接一個摔倒在地上,當時受折磨的學員有:陳立光、張恩興、曹麗卓、曹亞卓、曹艷卓、張青春、田華、刑加秋、張秀 英等。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張秀英和父、母(李香蘭,53歲)三人進京護法,講真相。在半路上被抓回,將他們強行拘留五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三日,當地派出所翻牆闖入張秀英家,欲抓捕邢加秋未果。 二零零二年五月,丈夫邢加秋到虹螺山廟會講真相,被鋼屯鎮派出所抓住,嚴刑拷打,被折磨得死去活來,最後它們把邢加秋強行押往葫蘆島市看守所,沒有正式手續,沒有通知家屬,就將邢加秋判刑六年。現在張秀英帶著一個四歲的孩子,居無定所,流落他鄉。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早上六點多,鋼屯法輪功學員谷鳳麗、高作奎、張秀英、邢家秋被連山區分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現被非法關押在葫蘆島看守所。 連山區國保大隊陳玉龍等人把六名法輪功學員故意拼湊成一個案子,以“犯罪同伙”和莫須有的罪名構陷他們,非法關押一年多。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葫蘆島市連山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朱雲等六名法輪功學員,四名律師為朱雲、王英姿、谷鳳麗、邢家秋、張秀英(夫妻)五人做了精彩的無罪辯護。非法庭審大約在午後四點結束。 非法庭審中,所謂的“公訴人”連山區檢察院李清艷。(曾經多次誣陷法輪功學員)機械的念著邪黨安排好的罪名:“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以非法搜查得來的大法書籍、資料等作為“證據”構陷六名法輪功修煉者。 四位正義律師為當事人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依據《憲法》和法律,逐條駁斥了公訴人的所有指控。 律師欲在當庭遞交當事人起訴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並且開始宣讀起訴書內容。被李福山(審判長、法院副廳長)無理拒絕。律師據理力爭,反復強調“訴江書”與本案有著重大關系,堅決要求當庭宣讀,律師認為:我的當事人控告江澤民,只能證明他(她)們是受害人,而江澤民才是被告。李福山幾次打斷律師的發言,致使律師沒能宣讀完訴江書,最後“訴江書”由法警送給了李福山。 整個庭審中,李福山除了拒絕接受律師的刑事控告書之外,也沒有使用太激烈的語言。最後李福山只是一敲法槌宣布庭審結束,沒有說明何時宣判。 邢家秋、張秀英夫婦雙雙被綁架一年多,家裡兩位老人年近古稀,孩子正在讀中學,沒人勞動,沒有任何經濟收入。今年又遇大旱年,莊稼幾乎絕收,今後祖、孫兩代人的生活面臨艱難的困境。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學員造成多少人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遼寧省葫蘆島市連山區法院在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非法開庭、二十五日下達了判決書,對在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綁架的六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朱雲非法判六年,王英姿四年半,邢家秋三年半,張秀英(與邢家秋是夫妻)三年,谷鳳麗一年半,高作奎一年零三個月。連山區法院在非法開庭後四天就宣判,這在本地區是前所未有的。 年前,十月十六日,張秀英的家屬到遼寧女子監獄看望張秀英。獄方多次阻止,理由是正在“學習”不准會見,強制洗腦轉化。經法輪功學員善意交涉,同意會見。 張秀英臉色蒼白,身體很虛弱,會見只有十分鐘左右,有倆個警察看著。其中一個警察厲聲說:張秀英,這是給你開綠燈了。離開時,張秀英咬著牙,皺著眉頭,手拄著會見的窗台,艱難的站起來。看的出,張秀英身體遭受過嚴重迫害。
迫害類型:
非法拘留;
騷擾;
綁架/劫持;
洗腦/送洗腦班;
毒打/毆打;
私闖民宅;
迫害親屬;
非法關押;
體罰;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非法判刑;
逼迫放棄信仰;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遼寧省葫蘆島市法輪功學員張秀英在女子監獄遭嚴重迫害
遼寧葫蘆島連山區法院對六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
葫蘆島市五法輪功學員庭上陳述大法好
遼寧葫蘆島市惡警陳玉龍犯罪事實
遼寧葫蘆島市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遼寧葫蘆島鋼屯鎮不法人員對曹艷卓等大法弟子野蠻折磨
遼寧省葫蘆島市鋼屯鎮惡警三年多來對我們一家的野蠻迫害
相關單位及個人:
遼寧女子監獄電話024--85906000 參與迫害人員: 連山區檢察院:李清艷(女),(還有一人) 連山區法院: 李福山:審判長(副廳長)辦電:2164525 手機:15642963172 康翠平:審判員(女),辦電:2164505,2164517手機:15642963175 18504291776(新) 孟凡星:審判員(男) 辦公室: 2164505 2164517 荀巍巍:13700197799 辦公室: 2164505 一、連山區法院院長: 郭 彪 院 長 2164111 朱永存 副院長 13998980003 2164112 劉恩棟 副院長 13052668777 2164115 陳天文 副院長 13904298878 2164116 康廣欣 副院長 13704291357 2164117 劉漢國 副院長 13309895595 13019991688 2164118 常 海 副院長 13130979900 2164398 杜偉平 紀檢組組長 13942941269 15642963119 2164119 魏愛君 政治處主任 2164155 魏艷妮 辦公室主任 13804290000 1864295000 2164000 季愛華 執行局局長 13842950000 15642963170 2164012 二、刑事庭 王 丹 廳 長 13898788828 2164500 李福山 副廳長 15642963172 2164525 劉立春 副廳長 15642963223 2164503 高經緯 副廳長 2164502 劉曉棠 副廳長 2164502 沈旭 副廳長 15642963268 2164501
責任單位及惡人:
葫蘆島市鋼屯鎮鎮政府和派出所
葫蘆島市看守所
連山區法院
:
李福山
遼寧女子監獄
葫蘆島市連山區國保大隊
:
陳玉龍
連山區鋼屯鎮派出所
:
趙久才
連山區檢察院
:
李清艷
更新日期: 2016年3月25日 08: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