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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事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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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祥芝

簡介:
陳祥芝
(Chen,Xiangzhi), 女 , 50歲 , 四川省攀枝花大法弟子,1米78左右,籃球教練(東北人),工會干部,攀煤(集團)公司陶家渡片區煉功點輔導員。

1963年2月15日生,吉林人,原攀枝花礦務局工會職工,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公開迫害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九月一日至十八日,陳祥芝到北京天安門上訪,到北京站後還沒有出站就被劫持返回,後被攀枝花礦務局寶鼎分局非法關押十天,絕食抗議八天後放出來。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日,陳祥芝與攀枝花市六位法輪功學員一同去北京上訪。次日她們全部被天安門警察非法抓捕。四日,被攀枝花市駐京辦事處非法關押一夜,被迫交了一百元“生活費。”然後其他六位法輪功學員被攀枝花市公安局政保處張處長、邱天平等四惡警劫持回攀枝花市西區拘留所,被分別非法關押了七天,陳祥芝在裡面絕食了三天。 她絕食抗議,第十天被轉到彎腰樹看守所。在看守所的一個多月裡強制背監規,不准煉功,用鐵絲捆成一束來抽打,戴戒具(龍抱柱)。一個星期後一個明白真相的死刑犯在臨刑前請求管教干部摘除了她的戒具。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初,陳祥芝第三次去北京上訪。攀枝花市一共去了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她和一位法輪功學員到了國家信訪辦遞交上訪信,其余的學員去了天安門煉功。因為當時全國各地自發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很多,中共就把國家信訪辦的招牌取掉了。陳祥芝她們去時看到有三個穿制服的警察守在信訪辦大門口,警察問她倆是干啥的?她倆說:“我們是煉法輪功的,來交信,信上有一百多個攀枝花法輪功學員簽名蓋手印。內容是:法輪大法是正法,我們是冤枉的。要求還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我們要求有一個合法的煉功環境。”說完她倆遞交了上訪信,警察叫她倆站在旁邊立即打了個電話。一會兒,攀枝花市駐京辦兩個男的開著一輛車來了,把她倆拉到駐京辦。

去天安門煉功的羅小新(男,二十多歲,大學剛畢業)、賀常香(女,五十多歲)等三十幾位法輪功學員已被關在駐京辦了。

賀常香是攀枝花礦務局醫院財務科科長,已退休。她曾因腰椎突出癱瘓在床,煉法輪功後重新站起來恢復了健康。當晚羅小新、賀常香倆人成功走脫。其余法輪功學員被攀枝花市公安局政保處張處長、邱天平等四惡警劫持回攀枝花市西區拘留所非法關押。

這些法輪功學員全部絕食抗議非法關押。陳春梅被非法拘留十天後釋放。陳祥芝、張玲、羅雲琛被非法拘留十二天,其中陳祥芝和張玲又被轉到攀芝花市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此時劉清華、趙鳳英、張佩雲去攀枝花市信訪辦信訪也被非法抓捕進了看守所。關押大約十天後,這五位法輪功學員均被攀枝花市勞教委員會非法判了勞教,其中陳祥芝、劉清華、張佩雲被非法判一年半;張玲、趙鳳英被非法判一年。

約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左右,因陳祥芝和另一犯人煉功被發現,又是一頓毒打,用大拇指粗、2尺長的竹棍挑裸露部份暴打,粗2尺長的木棍,又是一頓毒打,足足打了一個小時有余,獄警胡小川凶殘的是挑裸露的臉、頸子、手等處打。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幾日,陳祥芝等人與被米易縣看守所非法關押的蘇麗娟(被非法勞教一年)、李慧瓊和何芙蓉(都是一年半)共八位法輪功學員,被攀枝花市公安局政保處張處長等三惡警人劫持到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進行迫害。

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首先把八位攀枝花市法輪功學員劫持到五中隊(即入所中隊)。她們遭到搜身洗劫:陳祥芝的用品,凡是好的全被警察拿走私分了,還有一千元錢也不知被誰偷走了。五中隊警察每天逼著法輪功學員在壩子裡背監規。不背就處罰:白天逼著跑步幾個小時不許停,有時上午跑,有時是下午跑。自己不跑就被兩個包夾人員推著、拽著跑;晚上罰站挨凍,常常是從晚上六點罰站到深夜十二點。五中隊警察周俊輝(50多歲)很愛罵人,她經常罵大法罵師父,許多堅定的法輪功學員拒絕被洗腦、堅持信仰都遭到過她的辱罵。而惡警羅薇(30歲左右),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更是心狠手毒,動輒打罵,有時還用電棍電擊法輪功學員。陳祥芝她們在五中隊呆了一個月時,又有大批法輪功學員被劫持進五中隊:如成都市一次來了十三個,安岳縣三個,樂山市二個,犍為縣幾個,還有其他地區的。隨後陳祥芝等法輪功學員就被下放到各生產中隊。

陳祥芝被轉到三中隊迫害。先去的法輪功學員有安岳縣李玲,成都市朱莉。隨後去的有簡陽市周慧敏(已被迫害致死)、楊奇慧,彭州市楊啟輝,成都市王楊芳(已被迫害致死)、邢琛、邢冰兩姊妹、羅曉於等。三中隊隊長姓詹,副隊長姓王。隊長詹某某要求法輪功學員參加做奴工(鉤花),否則被罰在壩子裡做體操。法輪功學員們拒做體操,而是煉功,惡警就指使吸毒犯、包夾(警察從勞教人員中挑選的專門二十四小時貼身監控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對法輪功學員連踢帶打,在地上拖著走,兩個打一個。因陳祥芝個子又高又壯就派四個惡人打她一個。每天早晨六點半起床後,監室門一打開,法輪功學員們就沖到壩子裡煉功,包夾就把她們拖回監室裡毒打,然後又把她們拖到車間勞動,法輪功學員們的後背、屁股全被拖得皮開肉綻,每天屁股都血淋淋的,褲子、衣服粘在身上。

半個月後的一天,勞教所指使其護衛隊四個男惡警,由隊長楊某某領頭(他妻子李琦是四中隊惡警,後來因賣力迫害法輪功被提為七中隊隊長)。他們把陳祥芝綁在壩中一棵很粗的大樹上,雙手抱樹綁著,然後用煙頭燒她的臉,用鉗子掰她的牙,有兩顆牙被掰松,滿嘴是血,然後對她拳打腳踢,持續折磨了陳祥芝幾個小時。其他法輪功學員和勞教人員在樓上看到後全都嚇哭了,她們強烈要求把陳祥芝放了,那些女警察也嚇得要求放人。最後四個男惡警把陳祥芝放了,哈哈大笑著揚長而去。為了抗議勞教所的暴行,被非法關押在三中隊的十三個法輪功學員集體絕食,有的絕食三天、五天、一周,陳祥芝和周慧敏絕食了十一天。

二零零零年,陳祥芝去北京上訪,被攀枝花惡警綁架到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在這期間,她曾被勞教所惡警綁在大樹上一刻不停地用電棍電,直至她休克時惡警才停手。但惡警仍然將她綁在樹上,數小時的折磨之後,松綁時她全身都失去了知覺;惡人還用細細的電燈線吊過她,最後線都陷進肉裡了。

大約是二零零零年五月,勞教所從每個生產中隊抽出兩個最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共十人轉到五中隊殘酷迫害,這十位法輪功學員是:被非法關押在三中隊的朱莉、陳祥芝、一中隊的劉清華,二中隊的王某雲,四中隊的鄭友梅(已被迫害致死)、劉霞、六中隊的王淑華、李曉君。

二零零零年六月初,五中隊的惡警對陳祥芝、朱麗等十幾名法輪功弟子進行拳打腳踢,並用繩子捆綁、電棍電擊,不許睡覺等手段進行迫害。

陳祥芝等十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被強迫到了五中隊後,惡警把她們的包袱全收進保管室不讓用。白天逼著走或跑(一個人拽,一個人推),鞋都磨壞了。晚上把法輪功學員們關在一間大房中,她們的被子全被扔了,不准睡覺。困極了就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睡一會兒。十位法輪功學員就一直寫申訴材料抗議,這種暴行持續了十幾天。隨後,惡警把她們分開監禁,每個監室非法關押兩個法輪功學員、六至八個包夾。陳祥芝和劉霞被關在二樓最裡邊的套房裡,有八個包夾二十四小時監控她倆。陳祥芝在裡間,劉霞在外間,互相不准說話,不讓下樓。上午關在監室裡被強迫鉤花,不鉤就迫害。有時下午強迫走操。中午她倆就煉功。

大概是二零零零年七月的一天,勞教所藉口上邊有人來檢查,惡警強制十位法輪功學員帶誣蔑法輪功的標致牌,她們全都拒絕戴。惡警就把十位法輪功學員弄到辦公室外面站著,一個一個的拉進“生產辦公室”用電棍電擊,強迫她們戴標致牌,其中劉霞、朱莉被打的、電的最狠。惡警副隊長尹丹強迫陳祥芝“必須帶標志牌”,陳祥芝堅定的說:“我不會戴的,我沒有犯罪。”尹丹說:“那就要用電棍電你,強制戴上。”陳祥芝笑著說:“你什麼招兒都沒用,我是不會戴的。”心裡想著:你不敢!尹丹暗示兩個民管會員動手,陳祥芝心想:你倆不配。那兩個民管真的不敢靠前。尹丹就親自拿起了電棍,但當電棍舉到半空中時她又放下了,突然笑著說:“你走吧”放陳祥芝出來了。

有一天五中隊馬姓隊長把陳祥芝帶到勞教所辦公室見其中一個猶大,那個猶大妄圖用歪理邪說讓陳祥芝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陳祥芝嚴厲的制止她謗師謗法,並講了大法的美好與自己修煉後的親身受益,那個猶大被說的啞口無言。

隨後,法輪功學員陳祥芝和潘曉江被轉到了六中隊進行奴工迫害。在六中隊吃飯只給五分鐘,哨子第二次響起就必須立即放碗,若慢一點就遭辱罵,飯或饅頭就被搶走扔掉。每天被限制上廁所,上、下午各一次,還得警察准許並由警察帶著去。因常常是集體上廁所,蹲位不夠,那些吸毒犯彝胞忍不住就在廁所外的荒坡、路邊大小便,廁所及四周骯髒不堪,臭氣熏天。

剛到六中隊時,隊長叫陳祥芝、潘曉江打報告詞才能進辦公室,她倆不打,就罰在門口站了半個小時。第二天強制她倆參加奴工勞動:做燈帶,往一排燈管中裝小燈珠,一米一米的裝,一米要裝三十六顆小燈珠,再把它們連在一起。要求每人每天裝滿一百米,工作量大,長時間在燈下伏案勞動很傷手指和眼睛,動作快的晚上十一、二點可完成,動作慢的要深夜才能休息,她倆每天被強制做奴工十幾個小時。法輪功學員潘曉江動作較慢,因此常常得不到休息,陳祥芝時常提前做完自己的活趕過去幫助潘曉江。六中隊惡警經常搞突擊加班,事後不讓補休。每天早上六點起床,七點出工,有時六點半出工。記得有一次她倆被迫連續干了四十八小時沒有離開車間,實在困極了就在大竹簍裡蜷著睡一會兒。

勞教所就是這樣一邊用高強度的奴工勞動來消磨法輪功學員的體力和意志力,一邊又利用親情來誘騙法輪功學員,妄圖逼迫她們放棄對真善忍信仰。陳祥芝的女兒當時僅十三歲半,母女倆相依為命,陳祥芝被綁架後,女兒孤苦伶仃四處流浪,全靠同修設法伸手幫一幫,但收留她的同修又被抓了,因此孩子的生活常常朝不保夕,無處可依。管教科惡警科長李志強找來攀枝花市的一個邪悟者告訴陳祥芝:我帶過你的女兒。孩子當時每天買三角錢的饅頭,兩角錢的稀飯和三角錢的泡菜就吃一天,或者買幾個蘋果一天吃一個;她的同學白白胖胖,白裡透紅,而她黃的營養不良。親戚們都受了邪黨的毒害,而且怕受牽連,沒有一個敢收留孩子……陳祥芝聽後心如刀絞,精神幾近崩潰,終於承受不住,違心的“轉化”。

陳祥芝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出獄回家。

在她被非法關押期滿回家後,她的原單位對她的為人、工作予以很高評價,又高薪聘請她繼續工作。陳祥芝繼續堅定修煉,並向被謊言蒙蔽的人們講述大法的真實情況。

當地惡警多次非法強行抄家、抓人,在鹽邊新縣城看守所也遭到惡警的毒打,她堅持不配合邪惡,絕食抗議了兩個星期左右,邪惡懼怕她死在獄中,便將奄奄一息的她抬回家中,並暗中派人秘密監視。

在一次制作大法真相資料中與大法弟子張玲(女,40歲)一起被警察抓走後轉至鹽邊新縣城看守所非法刑訊逼供三個月左右,陳祥芝現已被轉至攀枝花市看守所。

二零零一年元月,陳祥芝回家後,四川、成都等地電視台騷擾,要求錄制誹謗大法的節目,被陳祥芝趕走。陳祥芝上班時,寶鼎公安分局一直派人暗地跟蹤監視。

二零零一年七月,陳祥芝和攀枝花市的同修到米易縣參加法會,很多走過彎路的學員又重新開始修煉法輪功。她們離開不久,米易縣學員有十幾個就被惡警非法抓捕了。同年八月初的某晚七點過,攀枝花市公安局國保處張處長、邱天平帶著王健、劉麗華(音)等七、八個惡警,到陳祥芝辦公室非法抓捕她,同時另外十幾個惡人對陳祥芝家進行了非法查抄,搶走《大連講法》磁帶一套十四盤。

綁架陳祥芝時,她拒絕配合,抵制了一個多小時,後來惡警對她連打帶踹,反綁雙手,強行拖上警車拉往鹽邊縣看守所。陳祥芝坐在後座一直反抗,車過金沙江時,陳祥芝的腳踹到了前座的方向盤,差點把車和人打到金沙江去,警察全嚇壞了。

陳祥芝被非法關押在鹽邊看守所時,她的單位領導找到市610辦,要求釋放陳祥芝回單位俱樂部當主任,以解決部份職工的生計。七天後,陳祥芝被保釋出來,但610辦及惡警仍然不斷找單位領導騷擾,為了不給單位增加麻煩,陳祥芝於八月中旬被迫離開單位。

二零零一年八月三十日,攀枝花市公安局非法抓捕攀枝花市礦務局大法弟子陳祥芝,扣押的理由為“你太堅定了”。

二零零一年十月,陳香枝在攀枝花市西區清香坪被匪警非法綁架,被關押於本市鹽邊新縣城。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陳祥芝做真相資料又被西區分局和市610綁架,一個有幾萬塊錢的存摺和幾千元的現金被洗劫一空。他們十幾個人日夜輪番審訊,她詢問財物的下落,他們都回避。在延邊看守所關了兩個月後,被轉到彎腰樹看守所一個月後就被判刑八年。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陳祥芝和張玲、干勁(男)等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關入鹽邊看守所。惡警搶走了學員們個人省吃儉用用來做資料的錢一萬三千四百元;搶走資料點師父大法像一套(二十三張),兩台打印機、一台刻錄機、三台台式電腦、一台油印機,打印紙十幾件、不干膠十幾件,這些設備耗材價值二萬元左右。惡警搶走了張玲私人現金好幾萬。陳祥芝被搶走私人現金五千六百元、存摺五千元;三大包衣服(好幾套名牌運動服),價值一、二萬元。後來陳祥芝的姐姐向公安分局索要衣服時,惡警說一件也沒有了。

陳祥芝等三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鹽邊縣看守所期間,市610辦邱天平等邪黨人員帶著人對三位法輪功學員照像,不配合就打。然後輪流著把三位法輪功學員劫持到鹽邊縣一個賓館秘密非法審問。每次都有七、八個男惡警輪番審問資料點的錢是誰給的?資料送給誰?與誰接觸?有時從早上非法審問到下午,有時從晚上審到半夜,然後又關進看守所。惡警們采用威脅、恐嚇、耍流氓等手段非法審訊了十幾天,但一無所獲。於是又把三位法輪功學員轉入攀枝花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半年後,大約是二零零二年六、七月份,攀枝花市西區邪黨法院對三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審判,旁聽席上都是610安排的人,三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每家只允許去一、二個人,給三位法輪功學員都指定了律師作有罪辯護,外面的同修一點不知消息。庭審進行了近二個小時就草草收場了。法院當庭非法判陳祥芝八年徒刑、張玲十年、干勁七年。

陳祥芝三位法輪功學員又在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半年後,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市看守所一男一女惡警把陳祥芝、張玲劫持到了成都龍泉驛洪安鎮,十六日到達四川省川西女子監獄(現更名為四川濱江女監)。

陳祥芝她們被劫入川西女子監獄十二監區(即入監監區)後遭到非法搜身,所有的衣褲被強制刷上黃油漆(因當時無囚服,就在衣服前後橫著各刷一道黃油漆,兩只褲腳豎著各刷近尺長的黃油漆代作囚服)。

二零零二年八月上旬,陳祥芝未成年的女兒和流離失所的法輪功學員黃麗莎在成都一起講真相時,遭人構陷,被成都東坡派出所惡警劫持到郫縣看守所迫害。陳祥芝的女兒反迫害絕食,被獄警何干指使犯人強行灌食,嘴全部腫了,反覆幾天後獄警把她女兒帶到辦公室談話,這時看到剛被強行灌完食的老同修,那樣子真是慘不忍睹,獄醫還在她女兒面前描述灌食的管子有多粗膠皮有多厚就像汽車輪胎那種質地,你不張嘴還有專門的開口器,就不像在監室裡十幾個人圍著按著你用牙刷撬你的嘴了等等,這十五歲的小女孩在這極大的壓力下,趁獄警何干出門接電話時從三樓辦公室跳了下去,想離開這邪惡的地方,是三樓墜下,腰部幾個脊椎神經性骨折,後被送進青羊區醫院,跟黃麗莎一起關在4樓的所謂病房裡關著,絕食六十多天,黃麗莎就是這樣被迫害致死。有個叫楊婷婷的護士每天給她們輸液。

陳祥芝的女兒因為骨折舉步艱辛,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份和法輪功學員潘小江一起被送回郫縣看守所。

二零零三年,她的姨媽幾次去成都東坡派出所要人,質問:沒成年的孩子你們給關了大半年,又骨折了,是怎麼回事?還不放人?成都東坡派出所惡警叫當地寶鼎分局到成都將陳祥芝的女兒送回當地彎腰樹看守所繼續關押迫害。攀枝花礦務局寶鼎分局的警察聽說陳祥芝的女兒講述了這半年的迫害後,怕她有什麼後遺症擔責任,就叫她姨媽寫保證把孩子帶走。

此時,陳祥芝正被劫持到位於成都龍泉驛洪安鎮的川西女子監獄迫害。她們母女在這迫害的十數年裡幾乎是沒怎麼在一起過。


二零零三年元月十六日,陳祥芝被送到成都龍泉驛川西女監(現成都市女子監獄),開始了長達七年的牢獄生涯。在入監隊強行打報告詞,背監規,安排了四個所謂的“互監”,不按規定做就不許上廁所,有一個老年學員忍不住沖往廁所,被幾個人強行拖回來摁在凳子上不許動,最後尿在身上。在獄中,她遭到監獄惡警的酷刑折磨,腰部被打傷。

二零零四年六月,川西監獄與簡陽監獄對調了一個監區,從簡陽監獄調過來很多邪悟後當猶大的,其中有一個是從新加坡來的,猶大開始配合警察欺騙、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猶大還告密給警察:法輪功學員們整點在發正念。因此警察就搶走、搜走了法輪功學員的手表,並把她們分散調到了其他分隊。

警察還利用法輪功學員們長期看不到經文想學法的心,就把被特務、猶大斷章取義後的假經文拿去誘惑她們看;若法輪功學員拒絕看,就強迫讀給她們聽;法輪功學員長期被隔離關押中,惡警不准她們與人說話交談,造成心理上巨大的壓力、孤獨感、寂寞的心,然後誘惑她們看佛教經書或常人的雜志、小說、報紙等消磨她們修煉的意志,迫使她們違背修煉要專一的原則等等手段逼迫法輪功學員走向邪悟。

陳祥芝、韓光榮等法輪功學員被轉到了四樓的三分隊。三分隊每個監室有十二個人,警察又把法輪功學員分散到各監室,每個監室只有一個法輪功學員,規定不准法輪功學員下樓吃飯。吃飯時監室的人輪流向警察打報告詞才能開飯。輪到法輪功學員時,她們不打報告詞,警察就處罰全監室十二個人都不准吃飯。有一個法輪功學員不打報告詞,全監室被處罰不准吃飯,當時是冬天,飯很快就涼了,那些犯人又冷又餓就把仇恨記在那法輪功學員頭上,全監室犯人都毒打她。

有一天,犯人叫陳祥芝打報告詞,陳祥芝不打,犯人楊桂英和另一個犯人說:“你要不打,我們十二個人都不能吃飯,你們算什麼修煉人?”就這樣你一句我一句說了一個小時後,陳祥芝開口說:“你們吃不吃飯和我沒關系,我是修煉人和你們不一樣,你們是殺人犯罪進來的,我不會買你們的帳的。飯在那裡擺著,是警察不讓你們吃,也不讓我吃,你們應該找警察說去,不應該找我。哪個警察指使你們干的,你就告訴她,這個辦法對我無效,我要吃。”聽了此話,她倆起身出去給躲在外面的警察悄悄地說:“算了吧,這個辦法對她無效以後就別用了。”警察馬上就開飯了,這時其他幾個人就暗暗地給陳祥芝豎起大拇指。

在監獄裡被迫干奴工活,名義上每周日休息一天,但因為強制定給每個人的生產量極重,每天在車間工作九個小時,晚上還要帶回監室加班熬夜干到午夜十二點,每周日不下車間勞動但都在監室裡加班干活才能完成繁重的生產量。

二零零三年底的一個星期六,難得遇到車間待料暫時沒有活干,大家都在監室休息。陳祥芝也在上舖休息,惡警毛曉莉叫她去辦公室。去了之後,毛曉莉叫陳祥芝站在門外打報告詞,陳祥芝不打,毛曉莉看到陳祥芝站在那兒無意中捏著拳頭,就問:“陳祥芝你要打我呀?”然後要陳祥芝轉過臉面壁而站,陳祥芝沒動。毛曉莉又叫陳祥芝把雙腳並攏,陳祥芝仍不配合。就這樣陳祥芝一直被罰站到中午吃飯時仍不讓走,這時張賢、蒙婭玲出去打飯了,毛曉莉對陳祥芝說:“從今天起,白天你不准上床睡覺,晚上十

二點以後才准睡覺”陳祥芝不搭理她,毛曉莉又重復一遍,陳祥芝說:“你是國家干部,一直叫我們要遵紀守法,為什麼你卻莫名其妙喊我在這裡站著?我告訴你,善惡有報是天理。如果我今天錯了,站在這裡我無話可說,但是我沒有任何錯,你卻叫我罰站。我告訴你,你要遭報的。天是長了眼睛的,不會放過每一個作惡的人。”這時張賢、蒙婭玲打飯回來了,她倆就叫陳祥芝回去吃飯,陳祥芝說:“你們三個聽好了:從今以後,你們辦公室我不會跨進半步。”陳祥芝回到監室沒吃飯就上床了。接著惡警毛曉莉來了,對陳祥芝破口大罵,不准她睡在床上,叫她必須下床,並要包夾楊桂英、肖文君把她拖下來,楊桂英、肖文君沒拖陳祥芝並出去找來警察張賢、蒙婭玲。張賢、蒙婭玲把毛曉莉叫到走廊裡,三人就吵起來了,最後惡警毛曉莉灰溜溜地走了。張賢、蒙婭玲進來叫陳祥芝吃飯,陳祥芝說:“我不會吃的,你們迫害我,罰我站了三個小時是違法的。而且今天是休息時間,大家都在床上,為什麼不讓我上床?還說要我每天晚上十二點後才准上床?我告訴你們,我不會買你們任何人的帳,我脖子上就一個腦袋,我是放下生死到這裡來的。我再告訴你們,毛曉莉是百分之百要遭報的。”警察蒙婭玲就叫包夾肖文君給陳祥芝煮了湯圓,肖文君在陳祥芝床前端著湯圓勸了很久,陳祥芝才下來吃飯。

第二天,惡警股長王雪萍(後來升為副監區長)找陳祥芝去辦公室,陳祥芝沒去,說:“想談話到我這兒來,我不會去辦公室的” 。股長王雪萍找來四個犯人想拖陳祥芝去,陳祥芝正告她們說:“我昨天說了,我不會跨進辦公室半步的,誰敢動我?!”四個人沒敢動,惡警股長王雪萍就到了陳祥芝屋裡看了看,但什麼也沒說就走了。

一周後,惡警毛曉莉坐在辦公室椅子上突然暈倒在地,警察們發現後把她抬到醫院,一檢查是子宮癌。後來她子宮被全部切除,在醫院住了三個月,她公婆逼著兒子與她離了婚。有個警察就在辦公室感歎的說:“人家陳祥芝說了天是長眼睛的。沒說什麼就喊人家站了幾個小時,你看真遭報了。今後我們做事還是得憑點良心。”此事在監獄裡引起很多震動,惡警毛曉莉回監區後,不那麼猖狂了,但她仍然拒聽真相。

二零零四年七月後,十二監區搬遷到新地址,法輪功學員劉輝和陳祥芝被非法關押在相鄰監室。有一次,惡警小陳和股長任靈芝一起辱罵劉輝,罵了很久。然後兩個惡警又到隔壁監室騷擾陳祥芝,陳祥芝把她倆說得啞口無言。那段時間,警察經常是罵完劉輝又到陳祥芝房中騷擾。

二零零五年底的某天下午,川西監獄又強制抽血,醫生進到監室強制法輪功學員抽血。又因為陳祥芝又高又壯,惡警股長王雪萍就抽了十幾個又高又胖的積委會員、殺人犯打手,監獄同時派了六、七個一米七八的男惡警,其中有三個男惡警拿著電警棍,全部圍在陳祥芝所在監室門口,那種邪勁兒把有的犯人當場嚇哭了,那群男惡警撲上來,強制按住陳祥芝抽了血。

不久,陳祥芝被轉到五樓的三分隊。二零零五年底到二零零六年初,那段時間三分隊惡警加大力度迫害法輪功學員:不准法輪功學員煉功,不准學法,不准出門,不准交談……形勢非常緊張。有一天,陳祥芝與劉輝、李彩群說了幾句話,李彩群、劉輝的包夾對警察誣告說:陳祥芝串監帶動李彩群、劉輝“不聽話。”股長楊玉書帶著一個警察去對陳祥芝說:“不准出監室門,否則把門鎖上”陳祥芝問楊玉書:“是不是真的要鎖門?”楊玉書說“是真的。”陳祥芝就把上下床一推打到窗戶上,發出“當”的一聲響,倆警察見狀什麼話都沒說就走了。

有一天,法輪功學員劉輝找到陳祥芝說:“我們修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罪,不應該被關監。”當晚陳祥芝和劉輝決定離開監室,但因一樓鐵門緊鎖而沒能走出去。此事被警察察覺,第二天上午周紅玉副監區長、陳健梅等三個警察找到陳祥芝談話。下午,副監區長王雪萍把兩個值班犯人帶到陳祥芝監室,要求證明她們離開過監室。陳祥芝對副監區長王雪萍說:“我們是好人沒有罪,不應該像犯人那樣對待。你們經常指使這些犯人迫害我們,還給她們加分,你們沒有制止犯人干壞事,是為我們好嗎?”王雪萍沒說什麼就走了。事後,十二監區警察對三分隊實行全體嚴管:不准看電視,不准減刑,不准親人接見。

監區所有犯人因為此事開始怨恨法輪功學員,見到法輪功學員就罵。警察又把法輪功學員劉輝轉到二分隊進行迫害。劉輝遂絕食抗議,第二天起,警察天天對劉輝強行灌食迫害。也對陳祥芝加強了監管:睡在床上就拖陳祥芝起來,陳祥芝上廁所,值班犯人萬秀英就跟著,陳祥芝問萬秀英:“你為什麼總是跟著我?”萬秀英說:“是警察讓我跟著你的。”接連四、五天陳祥芝吃不下去飯,有天晚上警察陳建梅值夜班點名,陳祥芝從床上起來下地時就暈倒了。到了深夜有人拽陳祥芝,怕她死了。

第二天,陳祥芝要求見副監區長王雪萍。見面後陳祥芝對王雪萍說:“我倆沒有深仇大恨,你是個聰明人,有些事應該為自己考慮了,你記得文革後整人的人都沒有好下場吧。”然後陳祥芝勸告王雪萍,最後把她說哭了。快到十一點時,警察張建梅在樓下喊王雪萍:“還去不去醫院(指給劉輝灌食)。”王雪萍說:“不去了。”
接著,陳祥芝又要求見監區指導員寧曉英,她善意的對寧曉英說:“你不能這樣對待我們,這是迫害。”寧曉英不語,陳祥芝又說:“你們利用對全中隊一百多人實行三不准的嚴管來挑起犯人加重迫害我們法輪功學員,這樣做對嗎?”

二零零八年“五一二”汶川八級大地震時,監獄余震很厲害,整個監獄的人都在一個大壩子裡睡覺,一周後說沒事了,要求各回各的監區。當快走到十二監區門口時,陳祥芝看聽到攀枝花的一個同修在前面喊她名字,她就跟在同修後面往樓梯上上,轉到二樓時,監控同修的三個包夾手拉手堵在那兒不讓陳祥芝跟上去,陳祥芝一急,一把把欄桿邊的包夾拉到後邊去了,然後挎住了同修,包夾們被這個舉動嚇得不敢動了。

三分隊股長李學芹找陳祥芝,要她必須穿囚服,陳祥芝說:“我絕不穿囚服,無論咋樣都不會穿的。”李學芹就誘惑陳祥芝說:“鑒於你個子高,沒有你穿的尺寸,監獄批准了你一個人不用穿囚服。但當強制別人穿時,你能不能不管?”陳祥芝說:“謝謝你對我的關心,我也對你說句真心話:最好你別強制她們,別做讓自己後悔的事情。”後來三分隊的法輪功學員仍然沒有穿囚服。

二零零九年提升為副監區長的廖群芳,以及周桂芳,盧巧霞等積極迫害法輪功的惡警,一直到現在仍未停止迫害法輪功。惡警盧巧霞,從二零零六年至今是四、五、六樓迫害法輪功攻堅組成員。她經常指使殺人犯吳曉玲迫害法輪功學員:堅定的法輪功學員,每天只給吃一個小饅頭,不准吃飯;晚上拖到廁所裡毒打。盧巧霞一貫偽善的欺騙脅迫那些邪悟的人購買她的安利產品,而監獄的警察為了利用她迫害法輪功,因此對其違法行為睜只眼閉只眼,放任不管。有犯人私下談論:要是有人告到紀委,盧巧霞就要遭殃。她還多次收受犯人家屬討好她的財物。有一次,陳祥芝的姐姐探監,拿了許多襪子等物品和四百元錢,盧巧霞答應“負責轉交給陳祥芝”,但未給陳祥芝的姐姐出手續。當陳祥芝出獄後,其姐問到此事,才知道這些錢物都沒有轉交,而是被盧巧霞私吞了。

二零零九年六月九日,其親屬去探視時,監獄裡的惡警還威脅說:不轉化就不放人,把她送到四川省成都新津洗腦班超期關押迫害……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大法弟子陳祥芝回家後,礦務局派出所片警梁輝(女),指導員馮超多次騷擾,恐嚇陳祥芝的女兒,嚇得她女兒不敢在仁和醫院上班,又逼著醫院院長和保衛科找她談話,讓護士長刁難她,毀掉合同,把她趕走。寶鼎路派出所經常派人到家中騷擾她,只要本人不在家,就去騷擾家人。

冤獄期滿直接從監獄被劫到洗腦班的還有:羅輝順、樊海東、謝志遠、鄧啟祥、杜培陽、謝洪民、鄧維建、鄭斌、張義祥、陳祥芝、黎明、卿明珍、丁中彬、鄭斌、林小全……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吊綁/吊瓶電刑非法提審長時間吊拷毒打/毆打非法判刑綁架/劫持非法關押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抄家非法審訊禁止學員相互說話推行/執行迫害法輪功政策剝奪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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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3年9月29日 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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