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紅梅(洪梅)
簡介:
李紅梅(洪梅)(Li,Hongmei?hongmei?),
女 ,
41歲 ,
黑龍江省阿城大法弟子。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到現在一直遭受著非人的折磨。多次被抓,兩次勞教,四年裡,幾乎沒在家過上幾天安穩的日子。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五日,李洪梅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一百一十五天,家人去接她的時候公安局向家屬勒索一萬元錢。可是李洪梅剛剛到家與家人團聚了七天,正當全家人准備過新年的時候,竟又一次被抓進阿城市第二看守所,這一次非法關押一百一十三天,釋放時警察又向家屬勒索一千元。 二零零零年在阿城看守所期間,一次李洪梅因抗議非法關押,拒絕在刑拘票據上按手印,惡警劉義等八、九人蜂擁而至,連踢帶踹,被打的尿血了。當時年近七十的母親溫井田也和女兒李洪梅關在一起,親眼目睹了這一切,嚇得全身抽搐。老人絕食三天,由於年紀大不久被釋放,回到家中,派出所也不斷施加壓力,不久老人含冤離世。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五日再一次進京上訪被抓,在駐京辦事處扣留期間遭警察非法搜身,阿城市公安局警察王加參與了此事。李洪梅被押解到阿城市第二看守所,她絕食十天之後才被釋放。回家只住一宿兩天,和平派出所又一次派人把李洪梅從家中抓走,不久就被送進哈市萬家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一年後被釋放回家。 在哈爾濱萬家勞教所,不法人員每天強制學員謗佛謗法,背所規隊規。對不寫三書或不背所規隊規、不謗佛謗法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各種刑法殘酷迫害。大法弟子李紅梅、周雪等人被用膠帶紙纏上嘴,兩手用手銬子分別銬在床上。 在晚講評會上只能說不法人員們認為好的,否則就以讓你上小號學習為名迫害你,重新強制洗腦,放顛倒黑白、見不得人的欺世大謊,逼迫你說是對的,逼迫你往上說,否則繼續在小號洗腦,不讓回班級干活。臀部都被迫坐壞了,破皮了。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三日,和平派出所王文廣等人在樓道裡蹲坑,趁李洪梅丈夫中午回家吃飯之機,破門而入。把李洪梅抓走,跟蹤已經四個月了。這一次是李洪梅第四次被抓,而且被非法判勞教三年。 二零零二年八月末,萬家勞教所進行強制洗腦迫害中,被吊在小號裡毒打折磨的還有張軍、李洪梅、李蘭、周華、曹玉娥、孫淑雲、劉桂香、孫愛華、王鳳英、朱純榮、黃靜、趙喜華、白淑榮等大法弟子。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萬家勞教所常隊長、周麗凡發現大法弟子表示不背守則、宣誓的一封信,大法弟子主動找他們說明為什麼不背,十二月三十日王學平、仲曉燕、周疏影、王風英、李紅梅、孟俊梅、牟疏琴等八名法輪功學員被送到集訓隊遭到迫害。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二日下午,集訓隊由趙余慶帶領全隊管教員考核,每名學員要單個宣誓、背守則,由於有十六名學員不願說假話,而分別被上大掛,被電擊,行凶者為趙余慶、姚福昌、賈小傑、吳洪洵(音)。當時李紅梅,郝佩傑被十字掛於兩床之間,集訓隊惡警吳科長用兩個大號電棍同時電擊,李紅梅被電得最重,面目皆非。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
洗腦/送洗腦班;
逼迫放棄信仰;
關小號;
踐踏信仰;
電刑;
“背扣子上大掛”;
非法關押;
勒索錢財;
迫害親屬;
騷擾;
綁架/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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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哈爾濱萬家勞教所
:
姚福昌,
吳洪勳,
趙余慶
沙河子派出所
:
王洪遠,
侯春陽
更新日期: 2014年4月13日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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