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洪艷(臧洪燕)
簡介:
臧洪艷(臧洪燕)(Zang,Hongyan(zanghongyan)),
女 ,
72歲 ,
吉林省長春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六日下午,大法弟子臧洪艷,在發資料時被小區保安舉報,綁架到雙陽第三看守所,進去就絕食了,三天後手銬腳鐐連在一起被送往奢嶺醫院灌食。臧洪艷的家屬曾拿著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司法鑒定去長久路派出所要人,辦案惡警田喜春、張向民拒絕家屬的請求。 二零零七年一月五日前後,惡警田喜春、張向民給大法弟子臧洪艷非法辦了兩年勞教的手續,將臧洪艷送到黑嘴子勞教所,勞教所知道臧洪燕患有精神分裂堅決拒收(臧洪艷曾被非法勞教過三次,在勞教所被迫害致精神疾病,怕刺激),雙方發生激烈爭吵。 後辦案惡警田喜春、張向民氣急敗壞的將大法弟子臧洪艷拉回長久路派出所,找到臧洪艷的家屬,勒索了一千余元,但對家屬隱瞞了曾將臧洪艷送勞教所的事實,然後與四平公主嶺一家醫院勾結,於一月五日連夜將臧洪艷送去作精神鑒定。 久路派出所邪惡所長鄭連國、指導員劉義順及辦案惡警借“同情”臧洪燕之名,行繼續欺騙其家屬之實。與相關部門暗通款曲,於幾日後拿著公主嶺某醫院出具的精神正常的手續,再次企圖將臧洪艷送進勞教所。 勞教所看出了派出所的用心,再次拒收。派出所惡警又將臧洪艷拉回派出所囚禁,邪惡所長鄭連國又生一計,和辦案惡警經過密謀後,要家屬和它們一起去長春市某醫院查看病歷,伺機滋事。 另,長久路派出所戶籍員李銘釗(音)經常藉故騷擾臧洪艷及其家人,打探家屬中大法弟子的情況。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六日早上六點十分,吉林省長春市長久路派出所五個便衣警察,趁家人早上開門的時候,非法闖入大法弟子臧鴻艷家中,綁架了臧鴻艷和不修煉的家人,並非法抄走師父法像、大法書籍、小冊子、煉功小廣播、單頁、電腦、u盤等物品。警察說,通過調取錄像,發現臧通過郵筒投遞方式給派出所寄信,利用模模糊糊的錄像誣陷臧鴻艷和家人投遞信件。 臧鴻艷和家人質問警察錄像的真實性,警察沒有給出說法。目前,臧鴻艷被投入隔離場所,家人下午被放回。 二零二二年十月一日,吉林省長春朝陽公安分局和長久路派出所警察到法輪功學員臧鴻燕家告知家屬,臧鴻燕被邪黨非法批捕,目前被非法關押在新建的“監管中心”,並被告知不能送御寒衣物等。 臧鴻燕、徐斌現已被構陷到長春市朝陽區法院。徐斌被非法關押在長春監管中心,臧鴻燕被關押在長春市市醫院的公安療區6樓即所謂的病監大隊迫害。現構陷案子已到法院,具體辦案人叫姜輝,徐斌和臧鴻燕的辦案人都是姜輝。(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長春市朝陽區法院於二零二三年二月秘密非法開庭,之後臧鴻燕被非法判刑兩年。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五日送往吉林省女子監獄。 法輪功學員景鳳雲、臧鴻燕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看守所時,被迫害得血壓升高,獄警就在粥裡偷放降壓藥。臧鴻燕喝粥時,感覺味道不對不喝。獄警就讓同監室的所有人陪她一起站著,變相逼迫她喝,直到她喝有降壓藥的粥為止。(二零二三年十月)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騷擾;
迫害親屬;
綁架/劫持;
非法勞教;
非法判刑;
勒索錢財;
謊詐;
非法批捕;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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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揭露長春長久路派出所惡警惡行
相關單位及個人:
長久路派出所戶籍員李銘釗(音)
長久路派出所電話:0431--85954980
長久路派出所所長:張勇13354303622
長久路派出所副所長:王子航(電話:15754363985)
責任單位及惡人:
吉林省女子監獄(黑嘴子監獄)
朝陽區法院
長久路派出所
:
鄭連國,
劉義順,
田喜春,
張向民
長春黑嘴子勞教所
長春雙陽第三看守所
朝陽區檢察院
更新日期: 2023年10月21日 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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