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蘭
簡介:
王玉蘭(Wang,Yulan),
女 ,
61歲 ,
一九九九年十月八日,王玉蘭進京上訪,十月十五日被抓,楊杖子鎮派出所所長齊榮參與把王玉蘭送往凌源看守所迫害一個月。齊榮向家屬敲詐一千元,董志民敲詐家屬七千五百元。 二零零二年陰歷三月初六晚上,王世良、李斌六、七人等闖入王玉蘭家中,綁架她到凌源看守所迫害兩個多月。齊榮向家屬勒索八千元現金,王玉蘭回來後向齊榮要還勒索的現金,齊榮只退六千元,剩余兩千元被齊榮中飽私囊。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惡警王曉峰、薛鳳將朝陽的法輪功學員王玉蘭吊在大隊長辦公室的暖氣管子上,右手被燙爛,肉翻卷出來,左骼膊殘廢,至今一直耷拉,抬不起來,失去了勞動能力。此種酷刑即是將法輪功學員的雙手吊銬在暖氣管子上,暖氣管在高一米八處有兩個鐵夾子,人被銬上後雙腳離地懸空,手銬勒進肉裡,疼痛無比,有的雙臂致殘。 馬三家教養院女二所自2002年12月9日以來瘋狂的對大法弟子進行殘酷的折磨、晝夜體罰。有一名叫王玉蘭的學員,惡警叫她蹲了9天9夜,不准動一點、不准上廁所,後來連困帶乏蹲不住了,惡警就指使猶大把她銬在暖氣管上,讓她站不起來又蹲不下,在昏迷中手在暖氣管上嚴重燙傷、化膿、至今未好。 王玉蘭被錦州市凌河區康寧派出所綜治辦主任王殿玉,和因為迫害法輪功而爬上來的周所長綁架進馬三家勞教所。王玉蘭因為體檢不合格,被拒收,後被釋放,但惡警王殿玉等人多次騷擾,王玉蘭被迫流離失所。(時間待查) 2004年2月4日晚8時左右,許清焱正在家中同大法弟子王玉蘭閒聊,突然錦州市太和區大薛鄉派出所片警張文新帶著一群警察闖入。他們在屋裡四處亂翻,許清焱上前制止,被一個警察扇了2個耳光,頓時許清焱雙耳嗡嗡作響,什麼也聽不見了。連夜,許清焱和王玉蘭被關進錦州市第一看守所。2月28日許清焱被非法勞教3年,王玉蘭被非法勞教1年。兩人被送往馬三家教養院,許清焱被關到二大隊一分隊。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上午,凌源市刀爾登派出所裴仁帶著全體警員及凌源市國保大隊及特警乘四輛警車,翻牆越戶,未出示任何證件、非法搜查百牛群鎮大法弟子王玉蘭的家。早七點十分左右,王玉蘭被趙新文等五、六個警察綁架銬到到北營子派出所做筆錄,非法審訊,將王玉蘭非法刑拘半個月,趙興文恐嚇家屬要送她到馬三家,勒索一千元錢。。警察到王玉蘭家,將小賣部、箱櫃、缸、菜窖全部翻騰查找,搶去全部法輪大法書籍、師尊法像、真相資料、毛筆字練習本、筆記本、商品彩紙、老年人健身手球、香爐等,裝了4編織袋用車拉走。 目前(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六日),法輪功學員控告首惡江澤民罪行的勢頭強盛。從五月底到七月二十三日,明慧網已收到總人數逾十萬的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遞交給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的訴訟狀副本,訴江大潮勢不可擋。 然而最近,遼寧省凌源市國保大隊,對轄區內向最高檢察院郵寄控告惡首江澤民訴訟狀的法輪功學員上門騷擾、綁架。參與綁架的凌源市警察稱,是因控告江澤民的事,是執行上面指令,帶走法輪功學員所謂“詢問調查”。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上午,楊杖子鎮百牛群村法輪功學員王玉蘭,被國保大隊陳志等警察綁架,王玉蘭不斷給在場的警察講真相,只是控告江澤民一人,沒有涉及你們,是給你們機會悔罪。陳志叫囂:“活摘器官,你有證據嗎?這是誣告!”接著以此為由欲送拘留所,後因體檢不合格勒索一千元才放回家。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長時間吊拷;
罰蹲;
不准上廁所;
剝奪睡眠;
騷擾;
綁架/劫持;
私闖民宅;
抄家;
手銬/腳鐐;
非法審訊;
非法拘留;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勒索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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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馬三家教養院)
:
薛風,
王曉峰
凌源市公安局
:
董志民
凌源市刀爾登派出所
凌源市公安局
:
陳志
凌源市三家子鄉派出所
:
趙新文
凌源市國保大隊
楊杖子鎮分局
:
王世良,
李斌
凌北派出所
:
齊榮
凌源國保大隊
凌源拘留所
凌源市北營子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5年8月8日 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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