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桂珍
簡介:
樊桂珍(Fan,Guizhen),
女 ,
五十多歲 ,
黑龍江佳木斯市大法弟子,黑龍江佳木斯市農墾退休女職工,於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集團開始打壓修煉真、善、忍的好人,從那以後,她家裡電話經常遭監控,片警來家騷擾,身份證也被搜走。 二零零零年一月初,她與同修去北京,要為大法討回公道,證實大法做好人沒有錯。她在天安門廣場被抓捕,監禁在駐京辦事處五天。辦事處收取高額食宿費,每天要收六十元錢。從北京回家後,當地惡警將樊桂珍關進了看守所(不寫保證不放人)。樊桂珍在看守所被關了一周,由親戚寫了保證放回家。樊桂珍回家後才知道,到北京非法抓樊桂珍回來的警察的往返吃住一切費用是逼樊桂珍的家人拿的,合計二千多元錢。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日晚八時許,樊桂珍在家中抱著一歲多的小外孫女,惡警闖進來,將外孫女從樊桂珍懷裡奪走,隨之六、七個人土匪般的在其家中亂翻,將樊桂珍的大法書、錄音機搶走,同時欺騙樊桂珍的家人說,讓樊桂珍到派出所寫些東西,一會兒就回來。隨之把樊桂珍關進了看守所。路上,樊桂珍正告他們這是在做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所長徐有利說樊桂珍在恐嚇他。二周後,竟沒有任何理由的將她非法送勞教三年。在看守所期間,家人為她存的一百元錢沒有返還。責任人:中山派出所所長徐永利。 在佳木斯市勞教所裡,樊桂珍受盡了折磨。警察逼迫大法學員放棄信仰寫“三書”、穿勞改服、坐小凳看共產邪黨的歪理邪說和誹謗大法的錄像。因拒穿勞改服,不服從警察的那一套,兩名惡警狠狠的拽樊桂珍的頭發,對她大打出手;因抗議誹謗師父的標語牌,大法學員同時進行絕食反迫害,惡警木麗娟、劉亞東等四五個人一起上,按頭、壓大腿、拽胳膊,把樊桂珍按在床板上,強行插管,灌鹽水和不知名的藥物。樊桂珍的頭被弄出了一個個大血包,走路時腿一拐一拐的,傷痕累累;樊桂珍還經常被要求脫衣服搜查。 日常,大法學員只能在規定的時間上廁所,晚間四人一組一同去廁所,如有一人起,三人都不准去;十天允許洗一次衣服;只有十五分鐘左右的吃飯時間,吃飯慢的沒吃飽也得走人,每頓喝的是只有幾根蘿卜條的白水湯,每天奴役勞動完不成定額就要挨罵。 最後,樊桂珍親戚求人,花了八千元錢,把樊桂珍接回家。直到今日也不知道這錢是被誰勒索的。 自迫害以來,包片民警萬春經常打電話或到樊桂珍家裡進行監控騷擾,還將她身份證搜走;哥哥姐姐們受邪黨毒害太深,讓樊桂珍的丈夫做她的所謂“思想工作”逼她放棄信仰;樊桂珍丈夫的單位也施加壓力。樊桂珍被非法勞教後,她一手帶著的小外孫女沒人照顧,哭著找姥姥,不肯睡覺,被帶到農村撫養。樊桂珍丈夫每天以酒消愁,她八十歲的老母親還得給丈夫做飯,一家人的痛苦可想而知。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起,更是發生了派出所警察直接上門騷擾綁架、非法抄家、行政拘留的惡性事件。參與綁架的警察透露,他們是按照黑龍江省公安廳提供的名單抓人,並且接下來還要將參與訴江的一個不漏的抓到。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早六點二十分,同一小區的法輪功學員樊桂珍開陽台窗戶,正好中山派出所的兩個警察已走到窗戶旁邊,曹姓警察讓開門,被樊桂珍拒絕。警察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讓寫保證,否則要弄門了。警察威脅說可能要找消防車破窗而入,還用手機給樊桂珍錄像。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勒索錢財;
監視/跟蹤;
騷擾;
非法扣壓身份證或者不給辦理身份證;
非法罰款;
摧殘性灌食;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逼迫放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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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佳木斯勞教所(西格木勞教所)
:
穆振娟,
劉亞東
黑龍江省公安廳
前進公安分局
:
徐永利
佳木斯鐵路分局
:
萬春
更新日期: 2015年8月18日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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