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海燕
簡介:
於海燕(Yu,Haiyan),
女 ,
年齡未知 ,
佳木斯市大法弟子。2002年9月末,強制她們穿囚服,她們拒絕。獄警王秀榮、李秀錦把包麗霞和鄒繼琴、王英霞、魯秀琴、於海艷、馬汝俊又銬了半個月,她們被銬坐在帶稜的小塑料凳上,深秋陰面的房間很冷,她們穿的都少,大隊長何強不讓她們加衣服,獄警禮永波故意開窗戶凍她們。 2003年冬天,法輪功學員王玉洪、趙娟、鄧春霞、於海燕因為不背警訓(每次吃飯前,背四句話),走路不喊口號,佳木斯勞教所副大隊長陳春梅下令:讓王玉洪等四名法輪功學員在食堂外面凍著,不許吃飯,不許上廁所,有的法輪功學員從食堂往回給帶飯。 2008年6月16日中午11點30分,寧遠鎮政府雇用的市場管理人員劉景和(外號“勞劉”)來到於海燕家說買羊,於海燕便領他到西院羊圈找照看羊羔的公爹。路上劉景和又說是哈爾濱來人買羊。於海燕返回自己的家。此時,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王會成帶領其他幾名警察趁於海燕不在的時候闖進屋非法抄家,搜出一台電腦、一台打印機、一部手機、一個MP3、一個MP4,還有一些紙張。警察當即綁架走於海燕一直關押在賓縣第一看守所遭受迫害,至今已超過50天了 最近,於海燕的丈夫接到了所謂批捕通知書,於海燕正面臨被邪黨非法判刑。看守所通知於海燕親屬,給予海燕存錢看病,可見於海燕的身體狀況惡化了。
迫害類型: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不准上廁所;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綁架/劫持;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判刑;
誘騙/利誘;
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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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賓縣公安局局長賈國華
手 機15326622011 13936005656
辦公室 0451─57905899
賓縣公安局局長賈國華
手機號:13936005656
辦公電話:0451-57905899
賓縣檢察院副檢察長
辦公電話:0451-57913549
辦公室電話:0451-57910005
0451-57983422
0451-57907296
0451-57910026
賓縣法院院長
辦公電話:0451-57983867
賓縣法院副院長
辦公電話:0451-57983869
0451-57983972
0451-57983973
責任單位及惡人:
佳木斯勞教所(西格木勞教所)
:
李秀錦,
陳春梅,
王秀榮
賓縣公安局
:
王會成,
賈國華
賓縣看守所
寧遠鎮政府
更新日期: 2016年10月13日 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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