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智
大法第子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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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王智(Wang,Zhi),
男 ,
31歲 ,
黑龍江雞西市大法弟子。2002年,大法弟子王智被密山市國保大隊綁架迫害,非法勞教二年。 2003年8月5日,黑龍江雞西勞教所強迫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為其干活創收,在院內涮磚坯做地磚(馬路兩側人行道地磚)。劉宇絕食、抗議後才讓吃飽。接著是法輪功學員劉學剛、宮呈閣、趙彬不配合邪惡的要求,也被關禁閉(戒毒所小黑屋)受盡折磨。勞教所管教在政委王X帶領下對大法弟子瘋狂般的毒打。充當打手的管教有張力力、祁敏、張敏等,還有一些普教隊員。被打的同修是劉宇、宮呈閣、劉學剛、趙彬、孟強、張培增、陳維權、王志。 2008年6月3日,王智在老鄰居王秀珍家被雞西市國保大隊趙太山、姜雲鵬與當地610的蘆偉斌綁架,被掠走私人物品達萬元之多,遭受了刑訊逼供的非人折磨,被趙太山、姜雲鵬用塑料瓶打臉、脖子、腦袋等處,用電棍電擊身體敏感部位,用繩子勒等等酷刑折磨。6月4日晚,被非法綁架的大法弟子劉景祿及孫麗香多次聽到電棍聲和王智的慘叫聲。 王智被綁架後,他母親多次到雞西要求見兒子被拒,還說要對其進行“審判”,母親又四處奔波為兒子伸張正義,在兒子面臨非法開庭之日,母親拿不出幾千元錢的律師代理費,挺身拿起筆來為兒子寫了無罪辯護意見,待時為兒子討還公道。 2008年11月19日上午9點40分,黑龍江省雞東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智、王秀珍冤案非法開庭,進行所謂的審理,辯護律師有理有據,依法據實的論述無可辯駁,並指出應當依法宣告被告人無罪。庭內庭外各有王智、王秀珍的一百多家人和朋友正念聲援。 由於做賊心虛的恐懼心理,尚未開庭,已見雞東縣公安局著便裝的警察屋裡屋外的亂竄,對講機、錄像、照像設施一應俱全;十點多鐘,公安的警車十多輛靠近法院檢察院的兩側虛張聲勢,來回遛街的防暴部隊警察竟是派出所警察冒充,雞東縣政法委副書記(原雞東縣610主任)陳萬波參與迫害。 王智被雞東縣法院秘密非法判刑七年。對於冤判,王智不服,提出上訴。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四雞西中級人民法院告訴王智的母親維持原判。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綁架/劫持;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非法審判;
非法起訴;
毒打/毆打;
電刑;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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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八五一零農場公安局
:
盧偉斌
雞西勞教所
雞西市國保大隊
:
趙太山,
姜雲鵬
雞西市法院
雞東縣政法委
:
陳萬波,
姜國發
雞東縣法院
雞東縣檢察院
更新日期: 2014年8月29日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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