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麗華
簡介:
韓麗華(Han,Lihua),
女 ,
71歲 ,
黑龍江省大慶市法輪功學員,大慶采油六廠物業幼兒園退休職工。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六日,被警察從家中抓走,在讓區拘留所關押半個月,在市拘留所關押一個月,在大同拘留所關押二個月,又轉到薩區收容所收容二個月。在關押期間12月19日其愛人突然死亡,可這消息竟沒有一人告訴韓麗華,直到喪事辦完後孩子到監獄去看媽媽韓麗華,韓麗華才知丈夫已離開了人世。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六日,大慶市六廠大法弟子韓麗華,因去昆侖公司向溫希賦書記洪法並送真像資料,溫驚恐萬狀趕快報警。派出所到現場後強行非法拖韓麗華回六廠。第二天韓麗華去派出所與所長講理放回後還未到家,就又被抓回送往看守所。 單位指使慶新派出所惡警王琪等四人,強行把她從家中綁架,非法關押在拘留所達四個多月,直到生命垂危才放人。 二零零三年四月,韓麗華被綁架到大慶紅衛星洗腦班,強制洗腦迫害。四月二十二日,大慶610辦公室、慶新派出所、六廠離退休中心三家十幾個人,將大慶大法弟子韓麗華從家中強行拖出,送大慶法制學校(紅衛星洗腦班)進行強行“轉化”。還有十多天睡在水泥地上,禁閉期間24小時監控。絕食要強行灌食,不配合灌食強行打吊針,並且一切費用由自己負擔,利用親情來制造各種壓力,造成精神極度緊張。有的大法弟子就是這樣被關了6個月。 在大慶紅衛星洗腦班,由於韓麗華拒寫“五書”而連續被非法關押三期。在洗腦班她被單獨關禁閉,只能讓蹲著,不讓睡覺,室內有監控器監視,姿勢稍有改變就會被暴徒毒打。 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法輪功學員韓麗華被大慶公安局,大慶國保大隊,喇嘛甸公安分局及派出所近20人非法抄家,搶走個人財產,強行抓捕,在喇嘛甸公安分局鎖在鐵椅子上5天4宿,五月九日下午送入大慶市看守所,20多天後下捕,接著讓區檢察院來人找韓麗華問抄走的那些東西是不是她的。 二零零八年十月末,被大慶市讓區法院非法判刑7年。從進看守所不管是下捕,還是檢察院,直到法院對韓麗華判刑這一路非法行為,沒有她任何簽字。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四日,被非法關押進黑龍江女子監獄九監區迫害。當時,參與迫害的人有:九監區監區長鄭傑、主管獄警姓於,幫教犯人杜小霞、魏冬、於淑范,包夾林地、董艷秋等人。 近期(2018年6月)大慶乘風分局警察天天敲門騷擾測井法輪功學員王艷傑。 法輪功學員韓麗華前段時間被警察騷擾,摔倒後,在家爬著去廁所,警察又來了,看到她這樣就走了。 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大慶讓胡路法輪功學員韓麗華被讓胡路法院非法開庭。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大慶鐵人分局和大慶國保大隊到韓麗華家非法抄家,抄走私人財產和大法真相資料等物品。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星期日,黑龍江省六一零處長顧松海,伙同大慶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劉國棟和大慶鐵人公安分局的程局長,分局刑警二隊叢姓警察和王姓警察等十多人,穿著便衣,以物業登記人口為名,騙開法輪功學員家的門,非法闖進法輪功學員家。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黑龍江大慶市讓胡路區陽光嘉城韓麗華家闖進二十多個警察,全是便衣,馮海波和鐵人分局程局長強行把韓麗華拖出去的,大法書全抄走了,電腦 二台大彩噴,是有字的資料全抄走了。韓麗華把他們的搜查證給撕了,正念正行回來的,什麼都不配合, 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大慶第一人民醫院王建輝、鐵人學校高洪賓及他的妻子王露華、原采油六廠韓麗華和紅崗張麗華、胡大姐。法輪功學員高洪賓被非法抄家。 王建輝、高洪賓、韓麗華、胡大姐、王秀傑等被非法關押在大慶看守所。 王露華和張麗華已於23日上午3點取保候審回家,高洪賓等人被送到大慶看守所。 鐵人公安分局刑警二隊叢警察和王警察,還有市局劉警察等有十多個警察參與了迫害,他們還到高洪賓家抄家。 韓麗華於二零一四年十月四日回家,結束了監獄的迫害。回家後,大慶社保給韓麗華停發了工資養老金。理由是根據《勞社廳涵{2001}44號》規定判刑和勞教都不發養老金,因在監獄期間一直發養老金了,回來要求返還領取的養老金,近18萬元。 韓麗華本來在監獄被迫害是冤判的。回來,養老金還要給退回去,那麼多錢,也拿不出來呀,所以養老金一直到現在都是停發的,已六年多了。韓麗華找了他們多次,他們一直要求交那筆錢,否則就停發養老金,這是利用老金迫害法輪功學員。 二零二二年七月一日,原定讓胡路法院是對三位大法弟子王露華、張麗華、韓麗華非法開庭,因沒作核酸檢測,法院不讓進,一直等到10點多鐘去醫院作核酸,作完核酸,就去了大慶第二看守所,到那沒有核酸結果,不讓進,他們又協商龍南醫院檢查身體,結果都是身體不合格,第二看守所拒收,到第二看守所往返三次,到晚上11點多,都讓王露華、張麗華、韓麗華各自回家,什麼時間開庭未定,等通知。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日上午九點韓麗華在讓胡路區法院被非法庭審。開庭過程又快又簡單,到十一點半就結束了,草草收場等結果。法庭上,公訴人封光還是用《刑法》300條構陷韓麗華,他問韓麗華:“有幾個問題要問,能否回答?”韓麗華很干脆:“不回答。”他就不吱聲了。 審判長冷志強問韓麗華:關於所謂罪名和警察從她家裡抄的實物是否認可?韓麗華回答:不認可!不承認!並說了幾點:1.那不是罪證,那是合法的。2.本人不在現場。3.警察沒有給本人看抄去的實物。4.沒有給本人抄走的物品清單。冷志強還問韓麗華有沒有能力交罰金。韓麗華答說沒有能力,因停發養老金已近八年了,一分錢沒有。韓麗華的律師為她做了無罪辯護。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韓麗華因為體檢呈現高血壓狀態,看守所拒收,一直在家。十二月二十九日,家屬收到通知將送達韓麗華的裁判文書。短信提醒 “請注意查收”。 二零二三年一月三日,大慶讓胡路區法院通知韓麗華,一月四日上午九點到讓法院取判決書。拿到判決書,上面日期是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下的。韓麗華被非法判刑八年、罰金五萬。 因韓麗華(71歲)身體原因,被送看守所時拒收,一直在家。非法判決書(八年)下來後,法院一直催辦案單位分局把韓麗華(非法)收監。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日下午,韓麗華被送至大慶市看守所,到那檢查身體後,看守所拒收,當天下午韓麗華回家。看守所領導跟辦案警察說到法院辦監外執行吧。 二零二三年六月一日,黑龍江省大慶市法輪功學員王露華、張麗華、韓麗華又被大慶鐵人公安分局送至大慶看守所檢查身體,送看守所拒收,因血壓高,沒送進去。王露華、張麗華、韓麗華三人已被非法判刑,刑期分別是3年4個月、4年和8年。
迫害類型:
洗腦/送洗腦班;
剝奪睡眠;
打罵;
人身侮辱;
逼迫放棄信仰;
地上拖;
關禁閉;
摧殘性灌食;
綁架/劫持;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非法關押;
抄家;
銬在某處上;
非法拘留;
非法判刑;
騷擾;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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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大慶市看守所、拘留所部份大法弟子名單:
相關單位及個人:
慶新派出所所長:劉得林;
管片民警:李自有;
主要責任人:王琪。
大慶讓胡路區法院:
法官冷志強,辦0459-6585100
大慶讓胡路區法院
審判長:冷志強0459-6585100
讓胡路區檢察院:
公訴人封光18645990001、13351196789、13089060016、13159835666、0459-5974201、0459-5974007
責任單位及惡人:
薩爾圖區拘留所
大慶市東風拘留所
大慶市公安局
:
馮海波
大慶市610辦公室
大同區拘留所
讓區拘留所
讓胡路區法院
黑龍江女子監獄
讓胡路區慶新派出所
:
王琪
大慶采油六廠慶新派出所
:
李志有
大慶紅衛星洗腦班
:
蘇仲偉,
趙來智,
鄧福平,
江小瑩,
唐振勝,
王仙閣,
徐國華
大慶市讓區人民法院
大慶看守所
大慶油田責任公司采油六廠
大慶公安局喇嘛甸公安分局
登峰派出所
昆侖公司
:
溫希賦
讓胡路區檢察院
:
封光
鐵人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23年8月11日 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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